当建华再一次过来给他倒酒的时候,本小海就有意无意地问,“建华啊,你在哪里上班啊?”
“舅舅,你看我像上班的人吗?”建华呵呵笑着,还故意立正了让他看。
除了眼睛小以外,本小海真的挑不出他什么毛病来。
建华个头接近一米八,不胖也不瘦,很匀称的身材。他的笑容很有特点,小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穿着一件白色带动漫人物图案的圆领T恤,让他整个人的形象显得很有活力。
“我可不会相面。不知道你上不上班,所以我才问啊。”本小海是真的无法从他的形象上判断他的职业。
无论是城里的还是乡村的,现在的年轻人都打扮得很新潮,谁能分得清呢。不像本小海年轻时那个年代,打眼一看,仅凭衣着就能猜出这个人是否有个正式工作。
“舅舅,建华他就是个农民。”婉君见建华还卖关子,就直接告诉了本小海结果。
“现在种地都是机械化了吧?”坐公交车的时候,本小海向车窗外看时,基本没看到有人在田野里劳作。
“基本上都是了,咱们这里是平原,收割机啊等机器都能进得去。”建华端起酒杯来和本小海碰了。
“建华在镇上卖手机。”还是姐姐本冬梅实在,直接说出了建华的职业。
“生意挺好吧?”本小海认为能够代理手机的,肯定需要需要很大成本的,看来建华家家底不错。
“还算行吧,其实我这只是鲁梁金凤凰手机店的一个分店。”建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毕竟,这也不算是他直接开的店,一切全依仗着总部。
“分店也有分店的好处,不用操心进货,不用操心定价,一切有总部呢,只管卖就行,卖出去一部手机有一部的提成。”看来婉君对建华的手机店也很了解,说起来头头是道。
“是的,我们只管卖就行。价格永远和总部一样,去县城买和在这里买一样,所以兴隆的人就不愿意多跑路了。”说起生意上的事情,建华也滔滔不绝了,看来他的生意是真的不错。
“你跑出来,谁给你看店啊?”丁晓燕纳闷道,难道镇上的一个分店还另外雇人?在她的印象中,很多卖手机的小店都只有一间屋的大小。
“有两个店员呢。”建华解释道。事实真不像丁晓燕想的那么简单,“我也在店里靠不住。店里每款只有一部,卖掉时,就要去县城取一部顶上。”
“不错,不错,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意挺好。”本小海以长辈的口吻夸赞说。
现在这个社会,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差距是真的越来越小了,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就是种地的,比如像建华这种做生意的多的是呢。
而且,甚至有外甥女这种人,辛辛苦苦考了大学或大专,不到城里去上班,反而愿意回到农村的,应该也不在少数。
“小海啊,有件事还得和你商量下呢。”一直静听着他们谈话的本冬梅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说道。
“姐,你说吧,啥事?”本小海望着姐姐的脸,认真倾听着的样子。
“我前阵子去兴隆赶集,遇到了瑞华,他现在当村长呢。”本冬梅微微仰着脸,边思考边说,“他给我说了一件事。”
“啥事?”瑞华他是认识的,原来离得不远的邻居,和本冬梅的年龄差不多。
“他说村上的路要加宽了,咱爹咱娘的坟还是需要迁走。”本东梅一副无奈的表情,“我还想着怎么告诉你们呢。”
“这次是真的需要迁吗?”本小海先是叹口气,才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要不让建华开车拉着咱去看看。”这件事上,本冬梅看起来倒是很有主见的,毕竟爹娘的坟挡了修路的话,不迁走就麻烦了。
“好的。”建华很爽快地满口答应,接着又摇摇头说,“我喝酒了,让婉君开我的车。”
“我?行吗?”婉君有点不自信地说。
“你怎么不行,不是早有驾照了吗,而且,你也没少开我的车啊。”建华倒是很信任她。
“可我没拉过这么多人。”婉君还在犹豫。
“只要会开,人多人少都一样,再说,咱们这边的路上车少,有车也都不快。”建华继续鼓励道,“我坐在副驾驶上指挥你。”
吃完饭,几个人都坐上了那辆五菱宏光。幸亏不是小轿车,六个人都能装得下。
婉君的车技并不像她自谦的那么差劲,她开得很慢,但是很平稳。迎面有车过来的时候,也不见她有丝毫的慌张,看来是真的没少开了这辆车。
李家庄和本家庄本来就离得很近,只一会儿功夫,就到了本小海父母的坟地。
本小海父母的坟地现在确实是在路边上,与马路只隔了一条一米多宽的小旱渠。旱渠是用来缓存马路上的雨水的。
下了车,本小海一步就跨过了那条窄窄的沟渠,来到了父母的坟头前。
看到父母低矮的坟头上长满了野草,本小海的心里突然一阵酸楚。才开始的几年,本小海每年还在清明节过来烧烧纸,后来有了本源后他就没再过来烧纸了。
不知道这些年,姐姐来不来扫墓。姐姐离得近,想必有来的时候吧,毕竟二十多年了,这矮矮的坟头还存在着。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当年父母故去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树林,根本没有马路。七八年前,村上才修了这条路。
修路的时候,村上就想让本小海把他父母的坟牵走的。
只是因为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另外马路也并不是直接穿过坟墓的,所以在本小海的拖延下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这次马路真的要拓宽,父母的坟地就必须得迁走了。
可是,迁到什么地方去呢?本小海家在本家庄已经没有土地了,总不能迁到老家院子里去吧。
本小海弯下腰去,从父母的坟头上拔了几棵草扔到一边去。
他想要继续拔时,姐姐制止了他,“长着吧,有点生气。”
本冬梅说的生气,应该是有生机的意思。
本小海看看站在路边远远等着的那几个人,放弃了拔草想法。
“说什么时候扩路了吗?”本小海又问起这个已经问过却没有答案的问题。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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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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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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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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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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