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件事,云瑶也摸不透。张齐是个多疑的人,虽然拍卖会上他已经看出了霍彦辰和顾云凯之间的不睦,可他这个时候如果着急下手,就显得有些心急了。
他这么小心,肯定会再三斟酌,再找机会去见顾云凯。
云瑶一边吃着东西,又叹了口气:“我猜,可能要等到我爸生日过后,他才会找上来。如果是我,肯定要等到对方心里这团火咽不下去了,再出现。”
顾云凯笑了起来:“看看!彦辰,看你把我妹妹教成什么样子了。太聪明,以后小心连你也管不住她。”
霍彦辰无奈地叹了口气,摊开手说道:“没办法!自己捡回来的小野猫,哭着也要宠到最后,洛洛高兴就好,为她收拾残局,是我至高无上的荣耀。”
“舔狗这个词,和你霍彦辰这三个字一点都不搭配,你注意点。桌上这么多菜还没吃呢!你再这样,我就饱了。”
霍彦辰洋洋得意说道:“你也可以塞狗粮,当然,我肯定会一脚踹翻的。我就高兴做自己老婆的舔狗,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霍彦辰和顾云凯凑到一块,两个大男人都变成了幼稚的小孩子,根本不像原来的他们,就好比霍彦辰现在,摆明了就是故意要气人的。wWW.ΧìǔΜЬ.CǒΜ
顾云凯也不生气,慢悠悠继续吃自己的东西,时不时给王雅雯夹个菜,还不忘叮嘱:“宝贝,多吃点,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可不能浪费了。”
正顿饭,王雅雯都是憋着笑吃完的,什么餐桌礼仪通通都忘记了,她没有笑得喷饭,已经很不错了。偏偏两个大男人秀恩爱乐此不彼,云瑶已经习惯了他们的相处方式,干脆不搭理他们。
这情况,哪里像是有什么矛盾。
至于父亲的生日贺礼,顾云凯早就准备好了。霍彦辰送的是这幅八仙贺寿图,而他准备的,是一块难得一见的古砚。长辈们总是喜欢这些东西,他好不容易才从朋友手里给抢回来,就是为这次父亲的生日准备的。
至于生日那天要不要演戏,如果没有外人的话,他就不需要这么辛苦了。要是有外人,他就只能勉为其难再当一次演员。
这是顾明源在家人重聚后的第一个生日,以前他一个人在外,基本不过生日,也有人送来生日贺礼,都是些生意上的朋友,并不是他想要的,无心操办。
今年却不同,因为,这是他们一家人齐聚的第一个生日,有着不同的意义。最重要的是,他又和秦霜在一起了。虽然她已经不记得和自己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可这一点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对于生日宴会这件事,两位长辈的意见都是一样的。他们更希望一家人开开心心吃顿饭,至于那些虚有其表的东西,他并不想。
儿女们遵从长辈的意见,如此一来,顾云凯也不必这么辛苦,还得在外面面前表演一番。
到了顾明源生日那天,云瑶和霍彦辰早早就过去了。此时,父亲已经在家里等候。客厅里送来的是工作室做好的成品,顾明源正张罗着让佣人们把照片都挂起来。
那是他和秦霜去拍的合照!没有特别隆重的婚礼,可这些该有的东西,他还是想给秦霜。至少,照片是可以留作纪念的。照片里,顾明源穿着唐装,母亲穿着正红色的旗袍,一点都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浮现在脸上的,只有他们彼此幸福的笑容。只是看着照片,云瑶已经感受到了那份幸福。她当初没有阻止,看来是一个很正确的决定。
霍彦辰将生日礼物拿了出来,八仙贺寿图,是顾明源一直很喜欢的画,收到女婿的生日礼物,顾明源笑得合不拢嘴,当然,拍卖会上精彩的角逐,他也听说了。
好在顾云凯及时解释清楚,老爷子也没有胡思乱想。至于儿子送来的古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
云瑶尴尬地笑了笑,她当然不能空着手,可是,她没有买多贵重的礼物,就是亲手写了一幅字,送给了父亲。
“这是婆婆教我写字以后,我练出来的。希望父亲能够长命百岁,和妈妈白头偕老。”
顾明源好的东西见过太多,要说贵重,在他心里,最为贵重的,应该算是洛云瑶亲手写的这副字。
云瑶原本想亲自织一件毛衣送给父亲,只是她自己的手艺不太行。从小到大,做女红这方面,她似乎特别没有天赋,最后放弃了。结果,就变成了这副寿字。
这个寿字,是由九十九个寿字组成的一个大的寿字,每个字都承载着云瑶对父亲的祝福。
顾明源仔细看了看,很是满意。
“笔锋有力,渐渐有了自己的风格。很不错!”字如其人,洛云瑶的字也像她这个人,温柔中带着锋芒。
“其实,对我来说最好的生日礼物,就是秦霜和瑶瑶能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我希望,以后的每一个生日,每一个节日,我们一家人都能在一起。也希望你们能够平安,幸福。”
顾明源作为一家之主,起身举杯,晚辈们也举杯相碰,一同祝贺:“祝爸爸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和妈情深似海,白头偕老!干杯!”
没错!对顾明源来说,这样简单的一顿饭,就是他最想要的生日礼物。
王雅雯爱上了顾家的气氛,这和她想象中的豪门饭局截然不同。也难怪,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养育出顾云凯开朗的性格。
秦霜见顾云凯总算愿意把女朋友带回家中,儿子大了,接下来要考虑的,当然是婚姻大事。
吃饭的时候,秦霜便当着大家的面问了一句:“云凯,你看云瑶再过两三个月就要生了。你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自己和雅雯的终身大事?我有了这么好的女婿,现在就盼着喝一杯儿媳妇茶了。雅雯这么好,你不抓紧,小心她被别人给拐跑了。”
顾云凯笑了笑:“妈提醒得对,我会努力的,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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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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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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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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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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