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们披挂首甲,胸甲,马身甲以及搭后,配合高速冲锋下骑枪近乎无解的冲击力,可以轻松摧毁奥斯曼人草草组建起来的人墙。
因为西侧和南侧的城墙已经被几乎彻底摧毁,产生的巨大缺口,步兵方阵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填补。还有一些奥斯曼士兵,下意识地希望去拯救被埋在废墟下的同伴,但下一秒,罗马人的骑枪就已经贯穿了他们的胸膛。
紧随在具装重骑兵身后的,依然是轻步兵和卡斯蒂利亚小方阵。每人两支短标枪,就足以起到清理阵线,收割残余的作用。在这个时代,面对轻甲标枪仍然有无与伦比的贯穿力,尤其是在面对紧密的步兵方阵时,每一支标枪的杀伤率可以达到惊人的百分之七十。
“短标枪准备……发射!”
标枪的破空声比弓箭更加刺耳,在桑乔·阿方索艾斯·瓦林特的指挥下,轻步兵们的动作迅捷而灵敏,毫不拖泥带水。在用标枪清理完前排的敌人之后,轻步兵要做的并不是奋勇上前,而是换上弓弩,并将正面战场交给凤凰军团在冲阵时真正的杀戮主力——重装步兵。m.χIùmЬ.CǒM
“为了罗马!”
“为了帝国!”
重步兵的行进虽然在军阵最后方,但是轻步兵与骑兵拉扯开的阵线,足以让他们第一时间来到正面战场。
这是凤凰军团屡试不爽的作战策略,只要不是苏丹近卫这样奥斯曼人的主力军团,实行宁滥勿缺的广募兵制度的奥斯曼人,根本不可能生产出如此多的全身甲来装备所有部队,更何况瑞珀率领的只是给奥斯曼人当枪使的地方军阀。
“顶住阵线,不要让他们靠近城市中心!我们的援军已经在路上了!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把邪恶的罗马人赶出希腊人的家园!”
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在奥斯曼人与军阀们构成的松散的阵线最后方,有一个骑着战马的指挥官,手握镶满玉石的装饰用护手剑,手忙脚乱地指挥着军阵。
“我们费尽心思捏在手里的伊庇鲁斯,是被这样一个人所控制的?”乔万尼骑马立在城墙外,侧着头看向被莫雷等几个世俗骑士保护起来的索菲雅,“公主殿下,奥斯曼人找的傀儡,就是这样的货色吗?”
索菲雅无奈地点了点头:“这种事情,有时候看的不是能力,而是你是否符合这个身份……他们不需要一个能力多强的人来管理或控制一块领土,他们只需要一个乖乖听话的。否则,这个瑞珀很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杰尔季。”
“我们要杀了他吗?”
“听哥哥的吧,留着他们,会有用的。能不能从奥斯曼人这场内乱中捞点油水,还需要他们配合。”
虽然军阀们的确是乌合之众,但是奥斯曼人的军团却并不相同。面对凤凰军团的这次进攻,在受到城墙塌陷短暂的恐慌之后,奥斯曼军团立刻在后方组成了第二道防线。虽然大都是轻装步兵甚至是连护具都不齐全的农兵和奴兵。至少阵线看起来比军阀牢固很多。
“乔万尼,让我们的人先回来。尽量减少损失是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
约翰骑得是一匹叫做福伯斯的幼年母马,既然共治皇帝陛下不会亲自冲上前线,性格温驯的小马就是学习骑术最好的起步。
乔万尼点了点头。由军阀们构成的第一阵线已经被冲散得七零八落了,而第二阵线看起来又稳如泰山,这个时候重新组织进攻,比一头冲上去更加理智。
“乔万尼将军,如果你是这个瑞珀,面对眼前的情况,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杰尔季带来的阿尔巴尼亚士兵并没有参与第一轮的进攻,因此士气和体力都很旺盛,此时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弃城投降?或者掉头就跑。无论如何,此时城墙已经坍塌,除非瑞珀口中的援军确有其事,否则此时做任何抵抗都没有太大意义……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乔万尼并不避讳谈及这些事情,“我的骨子里可没有深深流淌着骑士血统。审时度势,是一个优秀指挥官应该具备的素质。”
他的指挥风格,就是提前做好万全的准备,把可能的风险降到最低。
约翰在一旁听得想笑,嘴上说着审时度势,最后凭八千人死守君士坦丁堡,也是你乔万尼·朱斯蒂尼亚尼干出来的事情。
“不是没有机会……巷战死守的话,他们仍有数千人的兵力,我知道,凤凰军团不可能冒着承受巨大损失的风险去强攻任何一座堡垒。按照罗马帝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凤凰军团就是唯一的,可以与奥斯曼在野外硬碰硬的部队。”杰尔季笑着摇头,“他们只要能打退我们的几次进攻,恐怕这次围攻还是要以失败告终。”
也正如杰尔季所料,瑞珀并没有一丝弃城的意思。印有杜卡斯-科穆宁家族徽记的战旗,在高空中猎猎作响。
“挺有骨气的,可惜没有判断大势的能力。我讨厌这样的人。”索菲雅有些厌倦地钻进了肩舆,“哥哥,时间足够,援军之类的话,只是瑞珀用来鼓舞士气的话罢了。现在叛军和穆罕默德的亲信打得还很激烈,根本就没有奥斯曼军队会来帮助这样一座不起眼的城堡,尤其贡布里涅现在还在帝国的辖区之内。”
骑兵们在重步兵开拓出的空地上重新集结起了阵势,骑枪与长矛方阵,这就是中世纪的战争。
也许是感受到了公主殿下的不满,乔万尼一夹马腹,亲自来到重骑兵队伍的最前方。
“这是我们的敌人,在伊庇鲁斯最后的负隅顽抗。你们将异教徒赶出了底比斯,赶出了萨洛尼卡,今天,就是在贡布里涅,为他们打开地狱之门的日子!”
“我们的共治皇帝陛下,就在我们百米之外,他与我们,共同面对着曾经我们不可战胜的敌人!”
“而如今,我们是终结者!我们是征服者!我们是光复者!”
“罗马,必将复兴!”
“为了帝国!凤凰军团!冲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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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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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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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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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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