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求活在金朝末年>一五四章:骑兵
  第二天晚上,杨妙真向陈宪吹起了枕头风。

  原来,杨妙真手下的侍女向她抱怨,姑爷太过穷酸,堂堂坐拥数万亩良田,数千庄丁的大豪强,竟然只住着一个一进的小院子。

  听了杨妙真转述下面丫头的抱怨,陈宪忍不住冷笑着坐起来,说道:“堂堂?好个堂堂!在下一个乡里的土豪而已,配不上堂堂二字!这白家大院大吗?可有什么用,某带兵一来,白家人就灰溜溜的逃了,扔下这偌大的一个院子,逃去泰安州做那丧家之犬,我陈二孤家寡人一个,如今加上你和妙女,也不过三口之家,有三五下人伺候,足矣,要拿深宅大院干什么?养一群女人和奴才勾心斗角吗?然后被深宅大院和自己的军队士兵隔开,窝在女人堆里腐烂吗?”

  听了陈宪这番话,杨妙真盯着陈宪的面孔看了半晌,突然噗嗤一笑,说道:“我就知道官人胸怀大志,不在乎日常享受,是大丈夫,大豪杰,所以我已经把嚼舌头的丫头送回益都了。”

  看着杨妙真的笑脸,陈宪不由有些糊涂,不知道他是顺着自己,还是真心这么想……

  第二天,陈宪让自己的侍从去打听,听说杨妙真果然打发回去了几个丫头,只留下四个侍女伺候自己。

  从结亲之日后起,杨妙真就整日跟着陈宪,寸步不离,似乎对他的一切都十分好奇。

  虽然已经是夫妻,但两人毕竟相处日短,陈宪并不敢完全信任这个名义上已经是自己妻子的女人,所以他对跟前跟后的杨妙真颇为头痛。

  最后倒是被他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从杨鞍儿那里得到五百匹战马后,陈宪就开始考虑如何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

  陈宪当初组建的一百人的骑兵连,经过历次扩建,如今已经有三百人的规模。

  但以前陈宪手中马少,三百骑兵,连一人一马都做不到,更不用说放开训练,经过这一年的训练,这些骑兵也仅仅只能说是勉强能用而已。ωωω.χΙυΜЬ.Cǒm

  新得到五百匹战马后,陈宪又从步兵中挑选出了两百人,将三个连的骑兵队伍增加到五个连。

  陈宪准备将这五百骑兵交给杨妙真训练和统领。

  因为陈宪知道,杨妙真不但枪法高强,弓、马,骑射也不比她的枪法差。

  对于陈宪愿意将最重要的骑兵交给自己统领,杨妙真即吃惊又兴奋,哪怕在娘家时,虽然大家都知道她本事高强,也没人让他独领一军,她毕竟是个女人,没想到自己的夫君竟然如此看重自己,这让杨妙真喜炸了心。

  如果她知道陈宪让他统领骑兵是为了支开她,避免被他看到太多秘密,不知道会不会被气炸了肺,可惜她永远都不会知道。

  对于骑兵的建设,陈宪心理也有了一些腹案。

  首先弓骑兵是排出在外的,农耕文明要训练弓骑兵太困难,而且性价比不高。

  陈宪的计划中,他手下的骑兵分为三种,一种是只配备马刀,短火枪,只穿轻便钢盔和保护胸腹的轻便罩甲的轻骑兵,一种是穿戴轻便钢盔和罩甲,装备长火枪和马刀的骑马步兵,也就是欧洲的龙骑兵,东方称作马步兵,一种是穿着类似波兰翼骑兵的轻型盔甲,装备长枪和直剑的冲击骑兵,陈宪将其命名为突骑兵

  轻骑兵用来侦查,征粮,追击。

  马步兵用来快速机动的,实现阻击,支援等战略意图的。

  突骑兵才是陈宪计划中的骑兵主力。

  但对于突骑兵的建设陈宪心中其实是有疑虑的。

  原本一开始,他打算建立一支装备铁盔胸甲直剑,类似近代胸甲骑兵的冲击骑兵,但后来他考虑到,现代胸甲骑兵主要对付的敌人要么是同样装备胸甲弯刀的地方胸甲骑兵,要么就是装备燧发枪和刺刀的步兵,所以他们使用一米多长的直剑就足够了,但在这个时代,无论是步兵和骑兵,都装备着四米以上的长枪,战场形势和胸甲骑兵风靡的拿破仑时代战场形势有着极大的不同,完全照搬那个时代的装备并不一定合适。

  所以陈宪打算借鉴欧洲更早时候,曾经强盛一时的波兰翼骑兵的装备,将自己的突骑兵训练成枪骑兵。

  在组织形式上,陈宪希望借鉴近代胸甲骑兵的形式,能训练出一支能够发起墙式冲锋的枪骑兵队伍。

  在这个骑兵称雄的时代,陈宪建立骑兵,首先的假想敌就是骑兵,准确的说,就是在不久的将来,会横扫中原的蒙古骑兵。

  一支近战骑兵,要对付一支擅长骑射的骑兵,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速度,缺乏远程攻击手段的你,要打败对手,首先就要抓住对手,否则你就会被,擅长骑射的对手风筝到死。

  所以,要建立一支能够对付弓骑兵的冲击骑兵,开发一种更轻便,更坚固的盔甲,就成了当务之急。

  既坚固又轻便,自然非近代板甲莫属了。

  板甲的制造自然就正式提上了陈宪的日程。

  另外,马步兵如果只装备火绳枪,没有长枪的保护,战斗力就有着明显的缺陷,但陈宪又不可能在马步兵中配备长矛手,所以套筒刺刀的研制也就迫在眉睫。

  当然,在所有这些当中,骑兵的训练才是重中之重,毕竟,有了合格的骑兵,这些装备才有用武之地。

  陈宪将自己的意图告诉了杨妙真,没想到引来了对方一连串的问题。

  对于陈宪骑兵的构思,杨妙真并不能理解,她从小接受的就是这个时代的传统骑兵的训练,对于骑射和个人的勇武十分迷信。

  她对于陈宪完全放弃弓骑兵,将轻骑兵定位为侦查,追击,征粮的打杂和辅助兵种十分不理解。

  她同样不能理解的是,陈宪竟然将冲击骑兵定位为对付骑兵的兵种的想法,在这个时代,冲击骑兵,也就是重骑兵主要就是用来冲击步兵阵的。

  按照这个时代的传统骑兵战法,先用轻骑兵骑射骚扰步兵坚阵侧翼,造成步兵阵局部动摇,然后再用以人马具装为首的重骑兵队伍,去冲击步兵动摇的部位,直到将步兵阵彻底摧垮,才是这个时代骑兵的经典战术。

  陈宪告诉杨妙真,“对付步兵,我的步兵方阵就足够了,如果不够,还有炮兵,凭借方阵和大炮,我有信心打败任何步兵,但骑兵不同,面对骑兵,我最多只能做到不败,谁也不能用步兵去消灭撤退的骑兵,所以我需要一支骑兵来消灭敌人的骑兵。”

  为了打破杨妙真的固有观念,陈宪拿南北朝和隋唐时期的骑兵变革来举例子。

  之所以用南北朝时期举例,是因为南北朝时期和现在的辽金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两个骑兵,特别是重骑兵发展的鼎盛时期。

  而这两个时期也恰好是中国历史上两个著名的南北对峙时期。

  同时,甲骑具装也在这两个时代走向辉煌。

  这并非巧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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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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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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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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