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彭义斌琢磨着,怎么向陈宪开口询问释放自己条件的时候,陈宪派人召见了他。
见到陈宪,彭义斌才知道,原来陈宪是要请他吃饭。
席上菜不多,只有他们两人用饭。
彭义斌以为对方这是要出价了,结果,直到他没滋没味的吃完了饭,陈宪也没有提起释放他的事情。
就在彭义斌惊疑不定的时候,陈宪却提出请他去看射击表演。
“射鸡表演?”彭义斌下意识的反问道。
陈宪笑着解释道:“就是火枪的打靶表演……火枪就是那日战场之上发出轰鸣的那种武器。”ωωω.χΙυΜЬ.Cǒm
听了陈宪解释,彭义斌就更疑惑了,哪有将自己的看家本领,拿出来表演给别人看的,这陈宪到底要做什么?
怀着满心疑惑,彭义斌跟着陈宪来到靶场。
陈宪在新庄子北边的森林里开辟出了一块靶场,专门用来对士兵进行射击训练。
陈宪始终不提释放的事情,彭义斌干脆就沉下心来,一言不发的跟着陈宪,倒要看看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陈宪带着一队士兵,和彭义斌两人一起出了庄子。
到了靶场,陈宪请彭义斌在遮阳棚里入座。
先是一个士兵拿着火绳枪打了三枪。
彭义斌留意到,这种火枪开枪后,重新装弹很麻烦,再射速度很慢,比弩弓上弦还要慢一些。
这显然是火枪的缺陷。
看了完了射击,彭义斌反而对这火枪看低了两眼,他觉得这火枪除了声音大,够吓人之外,怕还没有强弩好用。
想到这里,他顿觉自己输的冤枉。
一边看,彭义斌一边琢磨着,“这陈宪故意露出这火绳枪的缺陷,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火枪射击表演结束后,又有一个士兵拿着一根奇怪的短枪走了上去,这短枪枪头如锥子般尖锐,枪头后面用铁皮箍着三根短铁棒。
这个士兵站在距离靶席五十步之外,将短枪夹在腋下,另一手拿着一根燃着火头的绳子,向着短枪枪头后面的短铁棒上凑去。
这时候彭义斌才发现,在三个短铁棒的尾端,都有一节短短的线头伸出来。
士兵用绳子上的火头凑到线头上,线头顿时嗤嗤的爆燃起来,片刻后,一声震耳的轰鸣声响起。
这时候,彭义斌才发现,这短枪竟然也是一种火枪。
响了一声,士兵夹着短枪的手微微一转,就将另外一个短铁管上的线头凑到了绳子火头上,又是一响。
几息之后,又是一响。
听着连响,彭义斌吃了一惊,心道,难怪这陈宪敢自曝其短,原来有更厉害的家伙。
这短枪显然是一种能够连发的火枪,一次连发三弹,这可比强弩还要强的多。
那放枪的士兵用这火器放完枪后,拿着这短枪向前刺了两下,又挥舞两下,做了砸的动作,显然这家伙还能当短枪和铁锤使用。
看到这里,彭义斌觉得自己算是明白了这陈宪的目的,对方这是在示威!
觉得自己看明白了陈宪葫芦里的药,彭义斌神色自然了不少。
看完了射击表演,陈宪又带彭义斌去看了步兵操练。
近距离看到这支让自己吃了惨败的军队,彭义斌再次大吃一惊,让他吃惊的不是这只军队的严整军容,也不是高昂的士气,更不是那群区区十几天就有了三分模样的新兵。
尽管这些也让他吃惊,但比起这群人身上那清一色精良的扎甲,这些都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说三眼神火枪只是让彭义斌吃惊的话,那这些精良的铠甲就让彭义斌感到惊恐。
这个时代的人不理解火枪的划时代意义,但他们十分清楚,披铁甲对于一支军队来说的巨大意义。
彭义斌看的很清楚,这些战士,包括那一百三十多个来自他手下炮灰的新兵,身上穿的铠甲并不是来自缴获,他们都穿着一种全新的制式铠甲。
这种铠甲的形制很特别,他从来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显然,这种崭新的铠甲就是这个庄子自己产的。
彭义斌厚着脸皮,冒着激怒陈宪的危险,走到一个士兵跟前,仔细观察了他盔甲的甲片,还伸手抠摸了一会。
经验和手感告诉他,这甲片是钢,而且是淬过火的上好钢片!
一个小小的庄子,竟然能生产如此优质的铠甲,而且能用如此优质的铠甲武装起近三百个披甲精锐,这让彭义斌根本无法理解。
看完一场小小的军事演习,彭义斌带着震惊和疑惑不解,跟着陈宪返回了客厅。
双方坐定,陈宪端起卫兵送上来的茶水,轻轻呷了一口,看着失魂落魄的彭义斌,微笑着说道:“某实是一个生意人,在某这里,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卖的,只要价钱合适。”
彭义斌下意识的问道:“你那铠甲卖吗?”
陈宪道:“卖,当然卖!”
彭义斌闻言顿时吃惊的瞪向陈宪。
陈宪道:“但我这上好的钢甲不换破铜烂铁。”
彭义斌顿时来了精神,问道:“换什么?”
陈宪道:“换人,换马”
“人只要十四到十八岁的健康男女,马要上等的战马。”
“怎么个换法?”
陈宪道:“十对健康男女换一副甲,一匹上等战马换两副甲。”
彭义斌心中盘算,“上等战马,价值百贯,换一副甲,着实不便宜,但现在世道差,人贱,若用人来换,却是不贵,而且对他们这些绿林好汉来说,人就更不值钱,劫掠就是了,那用什么本钱。”
他想了想,又问道:“你那三响的短枪买不买?”
陈宪道:“当然卖,不过我这三眼神火枪可是宝贝,只换上等种马,一匹背高十五掌(大约一米五)以上的种公马,可换三十杆,背高十四掌(一米四)以上的母马可换十五杆。”
“马越好,换的越多,你若带来好马,咱们可以面谈价钱。”
穿越之后,陈宪发现,这个时代的金国马匹,质量比他想象的要好的多,并不是后世蒙古马那种矮脚样子,杨家家将所乘战马,背高最少都在一米四以上,甚至有一米五的大马,质量相当不错。
好奇之下,陈宪就询问杨管家,杨管家自然不知道,在陈宪的逼迫下,不得不吩咐杨家商队的掌柜去城里的马市打听原因。
一番打听,陈宪才知道,金国的好马,有两个来源,少数通过贸易,来自西夏的青唐马。
陈宪估计,青唐马应该就是后世的河曲马,这种马是现代中国境内仅有的品质较高的本土马。
另外一个大的来源是大金设置于燕山北边的牧监马场。据说,在那里有无数辽国留下来的优良种马。
当年大辽国国土横贯东西,势力范围探入西域,自然不缺西域良马,金国在辽国尸体上立国,自然继承了辽国的马场。
彭义斌又问道:“可否用人来换?”
陈宪摇了摇头,又说道:“每杆火枪配火药一斤,若是用完还要,就要真金白银来买,两贯上等铜钱一斤,或者用等价的硫磺,火硝,铜,铁料,或者粮食来换,铁料只要炭炼铁,煤练的一概不要。”
“白家出售的上等唐刀也可以从我这里拿货,十贯一把……”
彭义斌和陈宪好说歹说,陈宪才同意三眼神火枪可用一对少年男女一把的价格交换,或者也可用大量的硫磺或者火硝交换。
当天下午,陈宪就派人去东庄子,给白家送去了一封彭义斌的亲笔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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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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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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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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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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