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勾心曲>第三十四章 不好惹的怪女人
  悠悠总听娘亲给他讲成语,置之不理的意思他明白,就是不管不顾的意思。

  “她对我不好,我也要批评欣欣。”

  悠悠娘拿木梳子给悠悠梳了一个刘海儿,后面的头发一分为二,各自在他脑袋上梳绑了一个鬏,扎上蓝色的宽带子,缠了几圈,多余的在两边自然垂下来。

  她亲了一下悠悠的脸蛋:“悠悠,娘想告诉你的是,苗阿姨是好人,不管别人怎么说她,你还是要和以前一样喜欢她,知道吗?”

  “可是,她为什么每天都那么做?”

  “嗯,那就是苗阿姨的生活方式呀,她不偷不抢,不与人为敌,她没有做错什么,也没碍到任何人,所以,除了她自己,我们谁都不用问,也不用知道为什么。”

  悠悠娘一经过苗娣家门口,总能看到门口放着一个方碗,有时里面装着满满登登的瓜子仁,有时装着南瓜子,也有几次看到过打瓜子,也会三样掺在一起,都是五香口味,那香味离挺远都能闻到。

  苗娣是七年前嫁到这个村里来的,据说她的身份很神秘,只有她丈夫潘大知道,因潘大不肯说,成亲之前闹得满村风雨,村子不大,传言速度却非常快,当时刚坐完月子,回娘家的悠悠娘都听说了这件事,悠悠娘的娘家离这个村子有两百多里。

  闹了很长时间,各退一步,总算如愿成亲。

  成亲第二年,苗娣生下一个男孩儿,取名潘满金,金金三岁那年,和潘大出门,潘大路上和朋友喝酒,忘了带上金金,金金被强盗掳走,差人给苗娣送信,让苗娣准备五百两黄金,潘家变卖房产,土地,卖了一切能换钱的东西,苗娣也出卖了自己,才凑够了赎回儿子的黄金。

  在和强盗去换儿子的路上,潘大也回来了,他知道真相之后,杀了报信的强盗,和苗娣一起上山,又和几个强盗争执起来,他当然不是强盗们的对手,没办法只能留下黄金,带儿子和妻子离开,并保证绝对不会报告官府。

  一切似乎就该这样结束,一家重新开始平静地生活。

  但不几日之后,潘大的尸体却在金家找到了,金家的家里经常有赌徒,但潘大平时并不好赌,他的尸体在金家出现,至今已经五年了,一直都是个谜。

  由于事情发生在夏天,人热心也烦,官府调查地也不是很仔细,只是含糊的说潘大是恶疾发作,在金家看热闹突然死亡,却从头到尾也不解释潘大脖子上的淤青还有脚心上的溃烂是怎么回事,和他的死有关无关。

  苗娣找官府大闹,反而被关了好几天,被放出来回家发现儿子不知什么时候又不见了,她以为又被强盗带走,于是瞒着大雨去找,但强盗们已经被官府抓了起来,报案人不详。

  金金就这样失踪了。

  今年是第五年。

  丈夫死因不明,就被安排下葬,苗娣将官府状告到了朝廷命官柳大人那里,柳大人是个好色成性的贪官,让苗娣改嫁,苗娣不愿意,又被柳大人关进了牢房,一年多以后才放出来,整个人瘦成了皮包骨,最让人无法直视的是她的眼睛,抠在骷髅一般的脸上,空洞无神,而她的心也变成了一片碰一下就会碎的死灰。

  丈夫不在了,儿子也失踪了。

  潘父和潘母认为她是不详之女,又听到了她和别的男人偷.情的确切消息,还是在金金被强盗带走的时候,于是将她赶出了潘家。

  经历过这些事情以后,苗娣没有颓废,也不伤心,住进了村子里唯一一个破土房子里,用仅有的一点钱包下了一块地,专门种南瓜,种出来的南瓜从来不卖,她种的南瓜个头大,形状也好看,但没有谁买走过。天价也别想打动她。

  她种南瓜,却也不太吃南瓜,专门等南瓜老了,取出里面的瓜子仁,风雨无阻的在家里做五香南瓜子,然后打扮的花枝招展,拿到外面剥仁。如果有天发现她家门口什么也没放,肯定就是她出门了,回来还会继续重复每天炒南瓜子,放到外面的奇怪举动。

  没有人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什么。

  却有很多人对她的做法表示不理解,也对她偷人的事情非常反感,大多都不太喜欢她,尽管她平时没少帮过他们,也没拦住他们对她议论纷纷。

  很多骂她的话就这样传开了,小孩子们也都知道,不过,从来没有人敢当着她的面说她,因为,都知道她惹不起。

  悠悠点了点头:“我听娘的。”

  时莫语沐浴过后,一觉睡到了下午,却不起来,瞪着两只大眼睛发呆,半天才下地梳洗打扮,换了一身上青绿色下白色交领襦裙,看镜子里自己的打扮非常满意,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涡,按了一下古筝吊坠上绿豆大小的翡翠珠,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女孩子的说话声,时莫语将吊坠放回衣服里,边往门处走,边一脸防备的问:“谁!”

  总有人刺杀她,她必须时时刻刻小心谨慎。

  “莫语姐姐,我是云白呀!快开门!”

  武云白她什么意思,她来干什么,告诉她段洛就要娶她,让她退出?

  时莫语不想开门。

  “莫语姐姐,你怎么不说话了呀?莫语姐姐,你不在了呀?莫语姐姐,你是不是不愿搭理我呀?哇……莫语姐姐,云白做错了什么呀?”

  时莫语等了一会儿,听她还是在哭,只能开门,门外哭得梨花带雨的武云白抽噎着走进来,时莫语讶异地让开,看她坐下来从怀里拿出手帕,边擦眼泪边说:“云白喜欢莫语姐姐,才来找你,为什么你不愿理我呀?我还有心事要和你说呢。”

  时莫语坐在另一边的椅子上,道:“你的心事,我就不听了,抱歉,我没兴趣。”

  “可那事关我终身大事啊!”

  “你的终身大事和我有关系么?”时莫语觉得太可笑了,忍不住冷笑。

  “当然有关系。你不帮我,我不好意思和他说。”

  她在武乐宫想了一上午,眼前总是出现时莫声的脸,睁眼睛也是他,闭眼睛也是他,她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他,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喜欢自己,但她很想先交个朋友。

  她刚才去找他了,可到了门口又怯懦地不敢敲门,一想到他开门,看到自己害羞的样子,她就感到很窘。

  “你不好意思说,就让武乐上神和他说,来找我做什么?我可不是红娘。”时莫语很想把她撵出去,是顾着上神的面子才对她这么客气。

  “姑姑?她又不是他娘,也说不着呀。”

  “那我和他就更说不着。”

  “嗯?他不听你的?我看他挺宠你,难道你说不动他吗?”

  看出他宠我,你还让我和他说?

  时莫语怒不可遏道:“出去!”

  武云白吓得站了起来,扁扁嘴:“姐姐,我做错什么了呀?你为什么撵我走?”

  “别让我骂你,出去!”

  什么面子?她一生气,谁的面子也不管!

  武云白撅嘴,边走边叨叨咕咕,走到门口突然转身,“哼!你不肯说,我自己去说!”

  “下个月初一开始,你有一辈子和他说,急什么?”时莫语越想越气,她仿佛能看到自己在段洛成亲那天丧心病狂地样子,把她自己都吓到了。

  武云白听她这话一脸丈二和尚的表情:“姐姐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想嫁给他吗?日子都定好了,还装糊涂?什么喜欢啊,什么爱啊,你自己跟他去讲。城主说不定就被你哄地会说笑了呢。”

  “啊?表哥?莫语姐姐,你弄错了。”

  “你不是一直都挺喜欢他么,婚期也定好了,下个月初一。”

  “这事我怎么不知道?我爹娘也从来没和我说过呀!他们最是疼我,这种大事不可能不告诉我。不过,这话你又是从哪听来的?”

  时莫语看她眼神,确定她对此并不知情,很诧异的说:“你不喜欢段洛?”

  “我若是喜欢表哥,干嘛还来找你,让你和莫声哥哥说呢?”

  时莫语“哎”了一声,“你为什么不把话说清楚?你从进门就没提我二哥的名字呀!”

  “我不好意思。我以为,我不提他的名字,你也会懂,哪知道,会让你这样误会。”武云白觉得自己真的做错了,惹莫语姐姐生气真不应该。

  时莫语从她说话开始,就以为她是过来挑衅的,再说他们的婚事都定下了,她才会误会。

  “是姐姐不好,姐姐向你道歉。”

  “姐姐没做错什么,要怪也要怪那乱传谣言的人,没事说什么成亲?我几时说过我要嫁给表哥了?”武云白气愤地道。

  看来,武云白对此事并不知情,就连她爹娘都蒙在鼓里,就被武乐安排了亲事。

  武乐,她究竟有什么目的?

  又准备什么时候对她动手?

  武云白看她脸色不好,关心地道:“姐姐,你要不要休息一下。”

  “我刚睡醒。你是真心喜欢我二哥吗?”

  “我想先认识一下,相处一段时间再说,若是……若是真能与他情投意合自然是好的,若是没有缘分也没关系,做不成恋人,做知己也可以呀。”m.χIùmЬ.CǒM

  “我今天还有点事,先出去一下,待会回来我就和二哥谈谈,你等我消息。”

  武云白高兴地亲了一下时莫语的脸:“谢谢莫语姐姐,莫语姐姐我爱你!”说完笑呵呵地走了出去。

  时莫语愣了半天,才按下了古筝吊坠上绿豆大小的翡翠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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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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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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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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