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方是密集的苍翠林海,芳草茵茵,树木笔直成林,鸟兽自由的嬉戏奔走,重峦叠嶂,一眼望去,难以饱览全景。
清风过山岗,如同美女柔荑轻轻拂过,树叶产生摩擦碰撞,发出阵阵悦耳清脆音色,身处其中,有幸一饱耳福。
“难得好风景,可惜了!”林阳靠着树干坐下,幽幽叹息道。在他身后,成千上万士卒全神贯注,粗糙的手掌偶尔触摸刀枪,蓄势待发。
初时失利,林阳不急于强攻,吩咐全军原地修整,养足精神。时间悄然流逝,过了两个时辰,于毒坐立不安,亲身请命道:“公子,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带一队人马攻山。”
声音洪亮,千百双眼睛朝同一方向望去,含着热切与沉静。众目睽睽之下,林阳不急不缓的起身,一双漆黑眸子习惯的眯缝,弯如新月,轻声道:“时机未到,你急什么?”
于毒一愣,都过了半天,一直按兵不动,难道要留下来宿营?
“等着!”
林阳撂下句话,坐在平整的草地上,表面漫不经心,内心在完善对策,以求最小的损失获得最大的利益。
黑云寨地势艰险,如果不惜代价攻打,一是胜率不高,就算打下来必定折损人马,劳师伤财,买卖不划算。
二是对杨凤的欣赏,他能和曹文诏斗个平分秋色,说明武功不俗,而且布阵严整有序,颇得兵法精要,部队具有战斗力,堪称山贼中的一股清流。
人才难得,林阳试图逼杨凤投降,收归己用,自然两全其美。心中早有计划,只差一丝时机,所以在耐心等待。
很多事情,良机未到而心急强求,往往适得其反。“无论出何种原因,杀人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这句话,林阳始终信奉。
此时,逃回山上的杨凤急令严守寨门,防止官军攻山。囤积的粮草充足,营寨坚固,以万把人马,杨凤自信两三个月守得住。
等磨没了耐性,粮草难以维持,官军就该灰溜溜的滚蛋了。可惜,遇上了林阳这个从不按规矩出牌的人,该他倒霉。
平静的时光漫长枯燥,林阳渐渐走进假寐状态,用心感受周围的风吹草动,身躯纹丝不动,忽然睁开双眼,洞若观火。
“唔……风向变了!”
只见前一秒被风吹走的树叶,又飘然回落,仿佛在荡秋千。风向突然转换,对于林阳而言,是再好不过的契机。
观察了几秒钟,确定风向朝黑云寨吹去,林阳端正神色,立刻下令全军集合,准备进攻。
“于毒、刘石率三千人攻山,到半山腰即可停下!”林阳嗓音清亮,习惯了发号施令,面对上万军队亦有条不紊。
“是!”
“曹文诏率一千人占据的泉水,不可让山贼接近!”紧接着又紧跟一道命令:“良玉率军绕到后山,防止山贼逃窜!”琇書蛧
最后,指着车上的油桶道:“接近山贼营垒,洒下煤油纵火焚烧,而后隔岸观火便可。”
“公子,你是要……火攻?”曹文诏眼前一亮,顿时想出林阳布置的计划。
万事俱备,适宜的风向也有了,战场的天平逐渐倾斜。
“正解!”
林阳双臂抱胸,屈指敲打光洁的手背,轻声道:“时不我待,立刻行动!”
“遵命!”
振臂一呼,万人响应,声势何其雄壮。在将领带动下,向目标挺进,三千人分散开来,负责正面攻山,身后是数个上百斤的油桶。
“冲啊!”
战事再起,前排军士顶着盾牌,躲避倾泻的箭雨朝山上进攻,山贼对这套把戏习以为常,通知各处要寨展开防御,巨石滚木顺着山体滚下。
“给我上,后退者军法从事!”刘石在后方观望,指挥士卒进攻,刚投效林阳麾下,当然需要一个合适机会展示能力。
开战前,他下达了死命令,必须使出玩命的劲头,只许前进,不许后退!
功夫不负苦心人,在一波猛过一波的攻势下,付出了几百人的死伤,官军占领了山腰,山贼大寨近在眼前。
“当家的,咱们一口气攻进去,当获头功,你在公子面前也有面子啊!”一名士卒掩盖不住惊喜,向刘石建议道。
“不可造次!”想都没想,刘石断然拒绝,他深知战场的规矩,军队只能由一人说得算,令行禁止。
擅自做主,违背了主将的意愿,打赢了也没好果子吃。
“开始准备,点火!”
刘石依令行事,吩咐士卒沿着山寨百余米外倒煤油,同时得知曹文诏已经占据了山间唯一的水源,主动权尽在掌握。
油脂浸透干枯树叶,随着第一个火头燃起,引起了“多米诺骨牌”式效应,以极快的速度蔓延,瞬间封锁了山寨的出口,躲在山上只能等死。
军士一连丢下几十个火把,风借火势,火助风威;紧接着附近的枯叶树干被点燃,火势冲天而起,形成了一道明亮的风景线,火苗绚丽妖娆,极具危险性。
早春三月,空气干燥清爽,更有助于烈火蔓延。行动前林阳特意关照,煤油要撒的均匀,连成一片,不能让山贼有机可乘。
而且,此时风吹向山贼营寨,不会向下蔓延,迫不得已时也容易控制。
一步步计划,林阳精打细算,要用烈焰的恐惧迫使山贼投降,目前一切顺利,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身后牵着上万兄弟的身家性命,如果杨凤是个明眼人,就该派人求和,但至少现在还没有。
“大当家的,营寨起火了!”
火光燃起不久,一名小卒慌慌张张的跑进去禀报,眼神说不出的焦虑。
“糟了!”
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心间,杨凤立马带人出去支援,左脚踏出大门,身体立时僵硬,脸色煞白,难以严明的惶恐。
红色,恐怖的红色!
炽热的烈焰在风的驱动下,势不可挡的涌向山寨,用不到一刻钟,仅存的路口被封锁,上万山贼成了瓮中之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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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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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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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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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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