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南匈奴的邻居鲜卑屡次要求我朝和他们进行贸易,信函中言辞隐约有逼迫之意,如何答复?”何夔请示道。
事关邦邻交涉,边关宁定,此等大事需林阳亲自斟酌。
“不要理睬!”
袖袍一挥,林阳冷笑道,看来轲比能坐不住了,长此以往,南匈奴日益强盛,可能威胁到鲜卑的草原霸主地位。
“张居正不是在并州做刺史吗?让他想办法斡旋。总而言之,不能让鲜卑拿走一粒粮食,一匹布料。”
养肥了鲜卑,北方将出现新的强敌,且不弱于西汉时的匈奴,林阳可不愿意看到,要想尽一切办法压制。
“嗯,属下明白。”
虽然拒绝和鲜卑通商,极易引发边境战争,但林阳执意拒绝,应该是有应对策略。
“另外,涌入关中的流民超过十万,但良田都掌握在世家豪门手中,能否与士族家主们商量下,分拨出土地,让平民百姓耕种,有事情干,民心自然安稳。”何夔说道。
“很难!”
林阳亦为此烦恼,嗤笑道:“关中不比别处,士族力量格外庞大,格外复杂,根深蒂固……你见过落进狼嘴里的肉,还能吐出来的吗?”
话说得很清楚,世家抱着土地不撒手,平民则无法维持生计,问题迫在眉睫,必须想办法妥善解决。
但林阳不能凭空变出肥沃的土地,只说了句:“此事先搁下,等我找世族的首脑谈谈,先礼后兵,他们应该会给几分薄面。”
“属下告退!”
何夔交代完毕,嘴唇蠕动,似乎有话说,但最后咽回肚里。
青灯光芒熠熠,林阳看了一夜奏折,深感治理天下不容易,要重整濒临破灭的天下更难比登天摘月。
趴在书案上进入梦乡,春笋不忍心叫醒林阳,轻柔地帮他披上衣衫御寒,静静在旁边守了一夜,直到天光微亮,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
“丫头,回去休息吧,辛苦你了。”
不知何时,林阳睁眼醒来,笑着拍拍春笋的肩膀,以示怜惜,自从秋雨离世后,很多事落到她一人肩上,难免奔波劳累,清丽的脸颊瘦了些许。
“跟在将军身边,婢子心满意足,不觉得辛苦。”揉揉眼睛,春笋绽放笑颜,美目流盼,透着娇憨与淳朴。
“快去吧,别熬坏了身子,我要去上朝了。”
交代一句,林阳起身出门,他往常很少去,但只要在府里,春笋就要脚前脚后地伺候着,离开家半天,是委婉的要她好好休息。
……午时左右,朝堂议事结束,今日风平浪静,尽谈论些芝麻绿豆的事,听得林阳直打哈欠。
散朝后,公卿大臣们凑过来亲切攀谈几句,往常形同陌路,突然态度转变,林阳一时还不习惯。
“左将军,咱们同殿称臣,有空到舍下畅饮,不醉不归。”
“嗤,下官府中有不满一岁的梅花鹿,哪天赏光,宰了给将军尝鲜。”
“将军,我府上新纳了几名歌姬,模样俊俏,如果有入得法眼的,任由挑选。”
气氛融洽,看着一帮人老心不老的大臣,林阳觉得受宠若惊,说些场面上的客气话,有时间一定登门拜访之类的。
仔细想想,林阳瞟见了站在宫门的王允,立马明白了,老家伙最近里外没少折腾,用自己的威信和关系帮他缓和,那些人才对他和颜悦色。
如此说来,和王允联手,有着意想不到的好处。
但谁知道能维持到哪一天,从古至今,不存在坚不可摧的联盟。
转念一想,和公卿混到一起,起码朝堂上地位不尴尬。
“将军,请随我来!”
打发了热情好客的大臣,耳边传来阴柔尖锐的声音,林阳转过头,来了个值殿的宦官,随口问道:“什么事?”
“陛下有请,跟我到御书房吧。”那宦官恭声答道。
“前面带路。”
上一次和刘协私下底碰面,是刚击败董卓的时候,君臣和睦,但随着时间推移,渐生嫌隙。
跨过亭台楼阁,折转回廊,皇宫内殿风景如画,林阳低着头跟着走,来到御书房,引路宦官自行离去。
林阳推门而入,有板有眼的行臣子之礼:“臣,拜见陛下!”
朝政稳定后,刘协过回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出入仪仗华丽耀眼,身子微微发福,连书房的摆设装潢,都颇为阔气。
这位“金字招牌”,作用无可估量,林阳对刘协的待遇,比董卓好百倍,至少不必担惊受怕,颠沛流离,缺衣少食。
“爱卿起来说话。”
一旁的宫女搬来椅子,林阳谢恩落座,淡淡道:“陛下找臣,有要紧的事?”
“呵呵,朕有爱卿这般文武兼备的能臣辅弼,得以偏安,是朕之幸,天下之幸,文武百官之幸,万民之幸也……”
刘协面带微笑,开场一大段辞藻,和排比句称颂林阳的丰功伟绩,多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说得感人至深,语气哽咽。
“陛下,臣食汉禄,承陛下与列位先皇之恩,理应鞠躬尽瘁,誓死报效。”林阳从容不迫的答道。
“唉!”
微微叹息,刘协又说:“功高莫过于救驾,朕的命得爱卿相救,平定战乱,治理地方,爱卿文韬武略,有勇有谋……”
“……说来,朕欠你的更多,心里过意不去,能否为爱卿做点什么?”
“呃,托陛下洪福,臣吃穿住行一切都好。”婉言谢绝,林阳留了个心眼,感觉刘协话中有话,没安好心。wWW.ΧìǔΜЬ.CǒΜ
“那怎么行,恕朕多问一句,爱卿娶妻了吗?”刘协语气执著坚定,忽然转到终身大事上去了。
“臣家中有小妾两名,尚未正式娶亲。”林阳照实说道。
“哦,这样啊!爱卿仪表堂堂,人中龙凤,婚姻大事可不能马虎,佳偶一定要温柔贤淑,才情、样貌双全才般配,亦不辱没爱卿的身份。”
“依朕看,爱卿的婚事就交给朕做主,即刻下诏让关中的士族举荐,要名门闺秀,而且要精通诗文书画,择良辰吉时,举行婚礼,权当朕对你的一点心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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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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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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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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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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