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不是他看天气阴沉,才想起去问问吴雅甄,很可能她今天得留到七点多,也就是她正常放学的时候,他才能察觉到她的情况。
吴雅甄低了低头,听完关琅的话有些羞愧,她显得的确有些生分。
而她旁边的舒湘君听着身后男声好听,让人不由生出好感。
对吴雅甄的表哥也有些好奇,转身过身去,打算和他认识一下。
不过当那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时,她的脑海却顿时只剩下一片空白,连第一句自我介绍的话都给忘记了。
挺拔有力的身材,立体精致的高鼻梁,深邃而黝黑的眼眸,干干净净的打扮,即使是脚上穿着的拖鞋和卷起的裤脚也没有给他鹤立鸡群的气质扣分。
她脑海中不由显出四个大字:气宇轩昂。
她不是没见过帅哥,但像今天这样让她心脏扑通扑通乱跳的却还是花姑娘上轿---头一回。
她觉得自己这是遇见自己人生中的真命天子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她产生这么微妙的感觉。
当然,她却不知道像她一样脸红脖子热的少女,在周围还有十来个,全在远处偷偷摸摸地打量着关琅,羞涩不敢上前,甚至连光明正大地直视都不敢。
舒湘君和她们不一样,她是有关系的人。
舒湘君用手臂轻轻怼了怼身边的吴雅甄,想让她帮忙介绍认识。
吴雅甄感受到动静,撇头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
果然,她这个闺蜜是见色忘义的主儿,见着表哥,眼睛都要瞪直了,太不争气了!
关琅自然也发觉了表妹身边这个直勾勾盯着他看的女孩。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小女孩们都爱和自己颜值水平相近的小伙伴交朋友。
这个小姑娘的颜值也很高,和平日小脸绷紧的吴雅甄相比,她看着要更加活泼一些。
舒湘君留着一头过肩长发,乌黑浓密,眼睛炯炯有神,像是会说话似的,五官标致,更引人注意的是,她发育十分良好的身材,明明只是高二学生,但身前高耸却能让大多数女性都见而生惭。
她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用着好奇而火热的眼神凝视着他。
让关琅忍不住都挪开了眼睛,这姑娘虽然长相温柔,但目光中传来的某种坚定情绪却让关琅有些耳热。
“表哥,这是我在学校里认识的最好的朋友,舒湘君。”吴雅甄心头叹了口气,但还是给两人互相介绍。“湘君,这就是我的表哥关琅,他在天南大学上学。”
舒湘君听完介绍后,对闺蜜的表哥好感更多了些,竟然还是天南大学的学生,尽管她对学习无感,但对于学习成绩好的人还是佩服的。
“表哥,你..你好,我叫舒湘君。”舒湘君瞧见关琅看过来,连忙弯腰微鞠了一躬,手不是手,脚不是脚。
“你好,舒同学。平日里多谢你照料雅甄,她刚入学,有些事不是很明白,还希望你多教教她。”关琅笑了笑。
舒湘君羞涩地低下头。
“哪里,雅甄很出色,我都帮不上什么忙,反而是她帮了我很多。”
这是真话。她平时上课睡觉有情况都是吴雅甄提醒她。
“你家里人还没到么?”
“还没呢,不过应该快了吧。”
寒暄了几句,关琅也准备离开了。
“那我们先走了。拜拜。”
“拜拜。”
“表妹,给,套上吧。”关琅把便携式雨鞋鞋套递给了她。“还有伞拿着吧,书包我提。”
趁着她弯腰穿鞋套的功夫,关琅不由分说抓起了她放在地面上的书包。
“表哥,还是我来拿吧。”吴雅甄穿完鞋套还想拿回去,她可不娇气,自己的东西就应该自己提。
不过没有抢过关琅,最后只能无奈罢手,她十几二十斤的书包,双肩背都沉,但关琅却可以轻轻松松单手抓着随意提拿,轻如无物。
舒湘君看着两人肆无忌惮打闹的轻松氛围,此时是真心羡慕极了。
她是独生女,从小到大就希望能有个哥哥姐姐,就是像身前渐行渐远的两人的关系一样。
“哄哗哗哗。”
豆大的雨珠在狂风中疯狂倾泻,在黑色的伞面上击打着鼓点。
道路上的车辆堵成一长串的车流,车灯在雨水空气中幻散成朦朦胧胧的橘光。琇書網
如果忽略耳旁不时传来的刺耳喇叭声响,还真是一幅瑰丽的雨夜构图。
地上的雨水汇聚成了一条小河似的。
这样的暴雨不常见,天南市年代久远的排水系统显然难堪重负,到处水汪汪一片。
整座现代大都市,幻化成了亚马逊热带丛林一样。
高耸的建筑群此起彼伏的轮廓线如同山丘,灯柱广告牌如同钢铁树木,地下淌着奔流不息,不知汇向何方的河水。
关琅换个视角看看,倒也觉得这突如其来的暴雨不是那么糟糕。
吴雅甄脚上穿着的黄色雨鞋套跟很高,她起初还想寻水少的地方走,但没法儿,地上奔涌的雨水都过了脚踝,也看不出哪水多,哪水少。
索性干脆也放开脚步,肆意地在雨水中行走着,鞋子划过水面,搅动浪花,有着鞋套的保护,裤腿卷起来了,又没背着书包,不怕弄湿。
她除了小时候穿雨鞋踏过水洼,长大后就再也没有这么幼稚举动了,但今天不知为何,她心情很好。
明明是最不方便的雨天,却让她觉得有种特殊的宁静和欢寂。
狂风骤雨,频响的喇叭,街道两侧紧闭的店面,空空荡荡的街道,又寂静又热闹。
转头看向身前的表哥,他正小心翼翼的把书包提在身前,穿着双拖鞋,也搅动着地上的流水,无拘无束。
他的步子走得很稳,身板像是绷紧的钢板,能看到后背肌肉清晰的轮廓线,像是一道高大城墙一样,让她看了莫名心生安宁。
伸出手去,感受着滴落的雨水,她不禁感慨。
这雨夜真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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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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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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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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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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