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 活该!
  没孩子是高氏心中永远的痛,到底是发妻,相濡以沫这么多年,宋弘心肠一软,起身将高氏搂在怀里,低声安慰了好半日。

  到最后干脆道:“既然你说老大他们对你用心,不如等他们回来,我让他记在你名下?将来——”

  高氏听了这话,心里一惊,没想到今日戏演过头了,她这般作态,是为了帮宋重锦刷好感的,真让宋弘这么一插手,不管不问的将宋重锦记在自己名下,只怕就不是施恩,是结仇了。

  忙擦干眼泪,转过身来,柔声细气的道:“我知道爷是为我好,只是到底不愿意夺人子女。若真这般,岂不是世子爷的亲娘在地上也不安稳?我自己受过的苦,又怎么能让别人尝?”

  “如今这般,妾就很满足了。再者,世子爷还在赤城县呢,咱们突然就来这么一出,岂不是伤了孩子的心?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只要爷和世子爷父慈子孝,我就别无他求了——”

  这番话说得,真是贴心贴肺,处处都是为了宋弘和宋重锦考虑。

  宋弘就是铁石心肠的人,也有了几分感动。

  搂着高氏,难得心中柔情万千,老夫老妻多年,倒是又有几分往日的亲密。

  远在千里之外的王永珠和宋重锦被人这般念叨,倒是不由自主的打了几个喷嚏。

  因着赤城县这几日又突然降温,唬得张婆子忙让人熬了浓浓的姜汤,硬是逼着两人灌了下去,又让往前头县衙送了两桶,人人都喝了一碗,才放心。

  这段时间,沈氏已经将王永珠画出来的那副蔷薇图绣了出来。

  成品一出,当真是浓墨重彩,夺人眼球。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王永珠如获至宝,十分喜欢,直接让将这幅绣品制作成了屏风,摆在家中欣赏了好几日,恨不得干脆留下来自己收藏,舍不得拿出去卖了。

  就是张婆子,也不得不承认,沈氏这一手绣工实在了得,江氏的那绣活跟她一比,连给沈氏提鞋也不配。

  绣完这幅绣品,沈氏也信心大振,眉宇间那一丝忧郁也就渐渐消退了,看起来身上少了些柔顺,倒是多了几分坚毅。

  每日里,她如今也习惯了每日到王永珠这边来绣花。

  因为手熟了,找到了感觉,也能在绣花时,和王永珠聊会天。

  开始只说些花样,绣花方面的事情,渐渐的,倒是能慢慢说些家长知心话了。

  有好多话,闷在沈氏心里多年,从来未曾说出口,不知怎么的,却能在王永珠面前说出来。

  虽然只是只言片语,可王永珠却从来不觉得她说的有什么不对或者离经叛道的。

  两人相处起来倒是越发融洽了。

  家里因为请了个婆子,吴夫人也有人照顾了,而且这胡婆子就是附近人,倒是带着吴夫人慢慢跟附近邻居熟悉起来。

  沈氏不用担心家中,越发在县衙后院呆得时间长起来。

  只是她为人十分有分寸,从来都是在宋重锦去县衙后才到,宋重锦回来之前离去。

  就是到了后院,也只在给她安排的厢房里绣花,轻易不出屋子,也不拉着丫头婆子四处打听说闲话。

  就是张婆子,时间久了,也忍不住夸沈氏拎得清,不是那没眼色的。

  只是苦了吴中宝。

  这自家媳妇听了自己的话后,就接了王永珠铺子的绣花活计,每日里早出晚归,比他还忙些。

  他如今已经被宋重锦给安排到了马场,先做了个管事,每三日才能回一次家。琇書網

  吴中宝知道这马场的重要性,宋重锦是相信他,才将他给安排过去,因此格外兢兢业业,半点都不敢怠慢。

  偶尔有事回县城来,经过家里,进门一看,自家老娘吴夫人跟胡婆子出去串门了。

  自家媳妇在县衙绣花,院子里空荡荡的。

  好生不习惯。

  当初,不管他何时归家,沈氏总是在家里等他的。

  可他当初既然说了,若是沈氏闲着没事,可以接点活计打发时间,如今自己不好自己打自己的嘴。

  更何况,每三日回来一次,也能发现沈氏如今看起来比以前精神些了。

  他也只能默默地忍了。

  实在忍不住在宋重锦面前抱怨一回:“自从到了这赤城县,知道的是我家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媳妇是给王家妹子娶的呢!如今倒是她们天天日日见面,好得不得了。开口三句话必定要提王家妹子,什么同吃同坐,就差同睡了——”

  “好不好的,你也跟王家妹子提提,这绣花什么的,哪里不能绣?就不能带回家去绣?非要每日里都到县衙去?”

  宋重锦冷笑一声:“当初你们定亲的时候,你还爱搭不理,今儿个找借口,明儿个找理由的,拖了人家两年,又逢上母丧守孝三年。三年里也没见你想着念着人家,去看望过人家一回,跟死了一般。”

  “怎么?如今人家伤透了心,对你爱搭不理起来,你倒是难受了?活该!再难受也憋着!”

  宋重锦对吴中宝和沈氏当初那点子事情,心里门清的很。

  听王永珠和张婆子的三言两语,就能猜得出来,如今那沈氏只怕是对吴中宝死了心,只搭伙过日子了。

  倒是吴中宝,如今想明白了沈氏的好了?早干嘛去了?

  吴中宝被说中了心思,一脸的心虚,“那,那不是当初年少轻狂么?如今,我已经知道错了,我也再改不是?以后我就守着我媳妇过日子,我一辈子对她好,还不成?”

  宋重锦嗤笑:“你这话留着跟你媳妇说去,跟我说有什么用?”

  吴中宝顿时蔫了:“我要是能有机会说,能成今天这样?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一看到我媳妇那双眼睛,我就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

  “那是因为你还有良心,知道愧疚,才说不出口!”宋重锦跟吴中宝多年的交情,私底下自然不讲究那么多,有什么话也就直说了。

  吴中宝低下头去,好半日才幽幽的道:“你教教我,我该怎么做?”

  宋重锦讶异地看着吴中宝:“我教你?我怎么教?我跟永珠感情如胶似漆呢——”

  吴中宝忍无可忍的开口戳破道:“你当年不也曾跟王家妹子还退亲了呢,怎么?如今都忘了?后来怎么又将王家妹子哄得回心转意的?怎么?你还要私藏不是?难不成你真要看着你兄弟这样夫妻离心过一辈子不成?”

  被戳了肺管子的宋重锦,要不是念着往日的兄弟情分,真恨不得将吴中宝给踢出去,这特么哪里是兄弟?这是仇家派来气死他的吧?

  气结了半日,宋重锦扬起一个不怀好意的笑来,一把薅起吴中宝进了书房,两人细细详谈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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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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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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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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