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打听,贵人的消息她不知道,可当初主家的消息还能打听到一二的。
开始主家还托人带信来,让她耐心再等等,过些时日就来接她。
等啊等啊,等到宋重锦都会走路,开口说话了,还是没人来接。
再打听主家的消息,就已经没有音讯了。
宋春花知道这是指望不上了,宋家人也开始在她耳边唠叨,说她这下可好,贵人指望不上,还留下这么个拖油瓶。
碍着贵人的面,还不敢改嫁,不然没有这个孩子,以宋春花的样貌,改嫁还是很容易的。
天天在家听闲言碎语,摔锅打碗的,加上外面也有人笑话,宋家人以前还觉得攀附上来贵人,到处显摆。
如今贵人没影子,钱也快花光了,留下个孩子要吃要喝,还有个没嫁人就生孩子的姑娘在家,败坏名声。
宋家人对宋春花也就越发的不好起来。
宋春花也后悔啊,早知道贵人靠不住,那儿子死了就死了,她干嘛要捡回来一个野孩子当儿子啊?
不然这个时候,她手里还有点东西,轻松可以找个人家嫁出去。
而不是这样,为了个不知道谁家的野种,让自己这么不上不下的。
因为这个,宋春花再看宋重锦,就不是能让自己当姨娘的助力,而是害得自己不能嫁人的拖油瓶了。
那态度慢慢的就冷淡了下来。
宋家的人本就对宋春花都不耐烦了,开始还对宋重锦有些忌讳,后来看宋春花这个亲娘都不待见宋重锦。
小孩子就先试探着推攘宋重锦,宋重锦小,被推倒在地,哇哇大哭。
要是以往,宋春花肯定会护着,可如今就只当没听到没看到。
宋家人哪里还不明白,就越发的欺负作践起来。
尤其是小孩子,以前都说要让着宋重锦,什么好的都要给宋重锦,谁心里舒服啊。
如今这能欺负了,那真是,宋重锦那么小,身上一天到晚都是伤。
宋春花开始还有些心疼,后来发现,大家都去作践宋重锦的时候,就没人说她了,她也就听之任之了。
宋重锦这个孩子,天生就聪明,开始受伤了,还找宋春花告状,一次之后,发现宋春花压根没有帮他的意思,后来,不管受再严重的伤,他都没再找过宋春花。
天天被宋家的大人孩子骂,他都默默地忍耐了下来,后来被宋家赶出来,他也一个人承担了养家的重任。
她被赶出宋家后,一时怕人说闲话,二是伺候过贵人,见过大世面后,就看不起村里人了,一般也不出门,就闷在家里。
宋重锦话又不多,她唯一能说话解闷的只有娘家,开始回去,总是被骂。
等到宋重锦会打猎,能养家的时候,一次宋春花带着宋重锦打的猎物回娘家,发现娘家人的态度又变好了,变得跟以前她有贵人撑腰一样了。
宋春花才发现,这个儿子还是不错的,起码让她在娘家好过了。
看着家人巴结她的样子,她有找回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所以,她不仅是因为要孝顺爹娘,也是想让爹娘看看,她宋春花虽然没嫁人,虽然没攀附上贵人,可也是家里最有出息的。
宋春花沉迷于这种感觉,对宋重锦又好过一段时间,可后来看到侄子跟哥哥嫂子,开口要东西,耍赖的样子,再看自己跟宋重锦,冷冷淡淡的。
宋重锦不主动跟他说话,一天都能不说一个字,总是板着个脸,一句好话没有。
哪里像几个侄子侄女,嘴巴甜,会说话,哄得她开心。
她心里就想着,这不是自己亲生的,果然不贴心。
再加上宋重锦越发大了,那眼神,那样子,看一次,她心里就发虚一次。
她自己虽然算是村里好看的,贵人也是她觉得很好看的,可宋重锦这个孩子,从上到下就没有一个地方跟自己和贵人想象。
看一次,心里就堵一次。
加上这儿子,成天不着急,在家也不说话,远不如几个侄子侄女贴心陪伴,她的心就偏向了娘家侄子。
想着,这儿子不是亲生的,万一将来有一天要是亲生爹娘找上门来,这儿子就是别人家的了,不指望养老了。
可她又不能嫁人,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娘家侄子。
有了这个想法,她就越发的将家里的东西,往娘家搬,想着多贴补娘家,娘家日子好了,侄子将来好过了。
才好给她养老啊!
宋家人那是闻到血腥味都要围上来的人家,见宋春花偏向娘家,就天天奉承洗脑,到最后,宋春花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正确。
反正这个儿子跟自己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是别人家的,她也不心疼,要心疼,就心疼自己的侄子吧,好歹是同一血脉呢。
所以,为了侄子,宋重锦就是她挣钱养家的工具,为了娘家,卖了宋重锦也是划算的……
听到这里,不说别人什么感觉,王永珠就先受不了了。
看看宋重锦,站在那里,虽然面无表情,可人人都能看出来他不好受,孤零零的看起来可怜。
有那感情充沛的大姑娘,已经哭得手帕都湿透了好几条了。
就是心肠硬的男人们,想想过去宋重锦受的苦,都忍不住摇头叹息。
王永珠默默的站到宋重锦的身边,伸出手去,握住了宋重锦的手。
他的手冰凉,王永珠忍不住手一缩,就被宋重锦一把紧紧的握住了。
宋重锦的手很用力,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王永珠心中叹了一口气,回握了一下。
那边张婆子一跳三尺高,“好你个宋春花,平日里看着一声不哈的,原来是个蔫儿坏啊!平时装得跟受气包一样,开口就哭,闭口就嚎,老娘就说你是个憨面刁,看着老实,心里一肚子的坏水啊!就算我家女婿不是你亲生的,他那么小你抱了来,那跟你亲生的有啥区别?”m.xiumb.com
“更别提我女婿多老实多孝顺的孩子啊?他是不爱说话,可你吃得穿的用的,吃药的钱,哪样不是重锦挣的?他十来岁,那么小就到山里打猎,拼死拼活的就为养活你,你心咋那么硬啊?你怎么看得下去啊?还把他用命换来的猎物和钱贴宋家那些不要脸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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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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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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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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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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