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第三百九十四章 多年的梦想成了现实
  当晚,这宋家把宋重锦卖给王家当上门女婿的事情,就传扬得全村都知道了。

  一晚上,几乎每家每户,拖着累了一天的身子,还强撑着八卦。

  有觉得宋家发了的,一百两啊,多少人家,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钱啊!

  也有觉得宋家太不地道了的,尤其是看到那银子到了宋春花的手,还没摸着,就被宋家人给抢走了。

  这好歹是人家卖儿子的钱啊,卖了这么贵,居然一文钱都没捞到,让人真是不好说啥。

  还有说宋春花傻的。

  放着那么孝顺的儿子不要,逼着把儿子卖了,拿银子贴宋家那个无底洞,只怕是当初去大户人家当丫鬟把脑子给当坏了吧?

  也有羡慕嫉妒宋重锦的,好家伙,居然把自己卖这么贵啊?一百两啊,要是早知道王家这么有钱大方,早就把自己儿子丢去卖一卖了,那一百两拿回来可以给剩下的儿子都把媳妇给娶上了。

  家里有儿子,也有打算把儿子送到王家当上门女婿的人家,一个个在家后悔的跌脚不已。

  更多是大姑娘小媳妇,自己心里的那个只敢梦里想一想的男人,居然还是没逃脱王永珠的魔爪,让她得逞了。

  晚上一个个都默默地哭湿了好多条枕巾。

  宋重锦和王永珠一下子成了七里墩未婚小伙和姑娘们最嫉恨的对象了。

  一大早,宋重锦这跟着王家人下地,这一路就收获了无数同情的,可怜的,嫉妒的目光。

  不知多少大姑娘,找着各种借口,经过宋重锦身边,想找个机会安慰安慰。

  只可惜宋重锦十分规矩的跟在王老柱身后,嘴里跟他讨教种田的各种诀窍什么的,完全没看到那些个大姑娘们殷切的目光。

  倒是张婆子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又气又得意。

  如今全村最俊的小伙,是自家闺女的了!

  一面又气这些大姑娘不检点,明知道是自家闺女篮子里的菜了,还凑上来做啥?

  这初初当上丈母娘的心情实在复杂!

  ※※※

  且说宋母,捏着那断绝书,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家,晚饭也没做,也没吃,躺在床上,不知道怎么的,那眼泪就流不干。

  她自己都奇怪,自己不应该高兴的吗?

  自己这一生被村里人笑话,抬不起头来,不就是因为这个儿子吗?因为有了他,自己才在村里,在家里抬不起头来,被爹娘骂,被家人嘲笑。

  她曾经无数次想过,要是没有这个儿子,就算被贵人收用过,谁知道?到时候远远的嫁了,自己如今也应该过着有男人有孩子的滋润小日子,就跟姐姐一样,儿孙环绕,多好。

  可就是因为宋重锦,这一辈子,她都没了指望。

  她想恨,又不敢恨!

  现在多年的梦想成了现实,宋重锦真的,去王家当了上门女婿。

  回想起宋重锦拉着自己说的那些话,他说他知道自己这个当娘的不喜欢他,觉得连累了自己,这么些年来,让自己在娘家抬不起头来做人。

  他说,他知道在自己心目中,这个儿子还不如自己的几个侄子。

  他还说,他知道了如今宋家缺银子,他最后再孝顺自己一回,卖给王家,凑齐银子,给她拿去给宋家,让她在宋家有面子,就当还了养育之恩。

  她当时怎么想的?她当时心里是高兴的。

  虽然有那么一丝怅然,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如果真的答应了,就彻底失去这个儿子了。

  她也犹豫了那么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

  因为她知道宋重锦这孩子,脸黑,心软。

  将来若自己真有个什么,想必他也不能真看着自己这亲娘去死。

  就算是去做上门女婿,可王家若真逼着自己儿子不管自己,那名声也就臭了。

  其实算来算去,这儿子当不当上门女婿,都不会少了自己的。

  爹娘还有大姐,哥哥嫂子他们不是都跟自己说明白利害关系了么?

  只不过宋重锦这孩子肯定会伤心,不理自己一段时间,等时间久了,就好了。

  男人么,伤心也就那么一会,没啥大不了的。

  她不是都被说服了么?

  怎么躺在床上,却心里空荡荡的呢?

  以往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重锦那孩子去山上打猎,几天几夜不回来的时候,她也没这种感觉啊?

  宋母就这样流了一夜的眼泪,早上强撑着爬起来,到隔壁屋子里。

  推开门,屋子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炕以外,墙上挂着一张弓,几条绳索,还有几样下套子的工具。

  炕上除了一床洗得发白的薄被子外,搭着几件灰扑扑的衣裳,墙角放着米缸,里面的米、面已经被她都不是偷着拿到娘家去了,就是做成馍馍送到宋家地里,给娘家人吃了。

  屋顶檩子上原来还挂着一些风干的野味,也被自己送到娘家去了,只剩下几条空空的绳索,风一吹,晃悠着。

  这就是宋重锦的屋子。

  宋母以前也曾进来过,每次都是提心吊胆,只想着拿点吃的藏起来,生怕被宋重锦看到,还从来没有认真打量过。

  此刻看着,只觉得这屋子空荡得可怕。

  她自己的屋里,自己身子弱,靠着炕有一扇大衣柜,柜里装着四季的衣裳,尤其是冬天的衣裳,里面絮着厚厚的棉花,还有一条兔皮的褥子,兔毛的手笼。

  里面还堆着几床厚厚的棉被,冬天盖着绝对的暖和。

  炕桌上,有茶壶,有茶杯。

  炕桌的抽屉里,有个小罐,里面会放些蜜饯,是因为她说喝药太苦,重锦后来每次买药都不忘记给她带一点回来。

  平日里不知不觉,只知道,没有粮食了,跟重锦说一声,第二天,米缸里就有了。

  身体不舒服,咳嗽两声,第二天就有药开回来了。琇書蛧

  天气一冷,厚厚的棉袄就被儿子买回来放在了炕上,然后翻年就被大姐看上拿走,或者被她孝顺给了亲娘。

  现在,宋母才后知后觉,这以后,儿子都不在家,住到王家去了,还有谁来照顾她?

  银子也被爹娘拿走了,她手里就以前存着,谁都不知道的二两银子。

  可这二两银子能够干啥?她知道,自己吃的补药,一个月都要不少钱。

  以前有儿子在,她啥都不用操心,如今,该怎么办?

  再看看这屋子,宋母捂着胸口,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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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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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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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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