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家娘子竟是狐妖>第十五章:三千里人屠,郭荀!
  你想死么?

  这种话能从郭荀的嘴里说出来,已经是很不可思议了。

  清河道长听后,面沉似水的看着郭荀。

  谁都知道郭荀不可能开玩笑,尤其是涉及到这种生与死的事情,更加不会开玩笑。

  “你要保他?”清河道长问道。

  郭荀隔空对着叶浩然说道:“子良,你先回去。”

  在清河道长那充满杀意与怒意的眼神里,叶浩然收起灵气,转身离开。

  等到叶浩然离开后,郭荀那双布满皱纹的眼睛,微微睁开。

  噗!

  一道无形的剑气,刺进清河道长的肩头!

  “你!”清河道长惊骇的看着郭荀,这家伙真的敢动手!

  这一击,并没有取走清河道长的性命,但也让清河道长受了伤。

  “很多人说我是被赶出鸿蒙书院的,但时隔多年,你们似乎都忘了,我曾经在鸿蒙书院中的职称。”

  郭荀神色平淡,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整个枫桥镇所有关注这里的人同样都听到了郭荀的声音。

  郭荀不仅仅是在对清河道长说,更是对那些在暗中注视着这里的人说。

  闻言,枫桥镇顿时陷入了一种很诡异的死寂。

  客栈里,民宿里,许多人的家里,都是这样的死寂。

  众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无论如何,只要我在枫桥镇,你们最好都老实点。若是不听,那,请你们去死。”

  一阵风,吹动郭荀的衣袂,他转过身与柴青衣离开此地。

  直到郭荀的身影彻底消失,清河道长这才瘫坐在地上,他的身上已经被冷汗所浸透。

  又是一道叹息声,

  紧接着,是一道微微吸气的声音。

  郭荀是个读书人,无论以前,现在都是。

  但谁说读书人就没火气了?

  以前,鸿蒙书院里最喜欢打架的不是别人,正是郭荀。

  ‘三千里人屠’

  这是郭荀以前的称号。

  之所以称他为三千里人屠,是因为当初大周在与邻国魏国交战时,魏国用了禁术三千邪煞。

  这三千邪煞之禁术,一旦施展,那么三千里以内将变成一片地狱,无数邪祟凭空出现肆虐人间。

  地面上的活人,也会被邪煞侵袭彻底变成尸鬼。

  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被用出来的目的,便是削弱大周在边境的战斗力。

  在那个时候大周边境的戍军极其强大,魏国想要获胜很是困难。

  在这等邪术被用出来后,大周的防线在一天天溃败。

  后来,郭荀看不下去才终于选择出手。

  也就是在那一天,人们知道了一旦读书人心狠杀起人来,真可谓是毫不手软!

  那天郭荀杀了很多人,大周的人杀了很多,魏国的人杀了很多,尸鬼杀了很多,无辜之人也杀了很多!

  血,流淌了三千里。

  最后郭荀杀去了魏国,将用出这等术法的魏国国师一剑取走性命。

  那三千里的血,用了整整一年的风雨吹刷才洗干净。

  直至现今,在魏国与大周那片交界处,还是能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

  原本许多人脑海里的歪心思,在这一刻一扫而空。

  回了家后,苏清欢正站在那棵桃树下,见叶浩然安然无恙的回到家,苏清欢暗自松了口气。

  她的修为虽然强大,但毕竟是妖,一次两次动手帮助叶浩然已经落入许多人的眼中。

  若是刚刚郭荀不出面,苏清欢还是会出手,不过若是她出手救下叶浩然,那么她会毫不犹豫的带着叶浩然离开枫桥镇找地方躲着。

  天师宫的手段,不是她能正面硬憾的。

  虽说郭荀出面保下了叶浩然,但那也不是长久之计。

  与天师宫的仇恨,终究还是存在。

  ……

  张胜死了,

  这个消息在枫桥镇里传开了。

  至于是谁杀的,这个消息倒是没有散出来。

  就算大家知道也是不敢说出来,镇上衙门里也没有彻查。

  大家在这个时候,不约而同的都非常有默契。

  叶浩然还是如往常那样每天坐在书楼里,他不敢浪费哪怕一秒钟的时间,只要有空便拿出书楼里的书不断吸收里面的灵气。

  进入聚神境已经有一些天了,叶浩然已经对自己所掌握的能力更加熟悉。

  十三剑神的日记早已翻遍,那本春秋也看了差不多。

  每天回到家,叶浩然看得最多的,还是崔半山的字画。

  这日,

  叶浩然找郭荀请了一天假。

  五月初三,一个特殊的日子。

  叶浩然的父母死了好几年了,就埋在镇外西边的山上,每年五月初三,无论发生什么,叶浩然都会来此地祭奠。

  虽说是穿越而来,但早就与这具身体相融,记忆早就了熟于心,连带着心里的感情也有影响。

  次日,

  叶浩然孤身一人买了些贡品,往镇外走去。

  镇子西边的山路算不上陡峭,平日里也经常有人来这边耕田,因此叶浩然没费多大力气便来到爹娘的坟前。

  将贡品摆上,打扫了一番坟头,接着坐在地上。

  “二位,这算是我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虽说灵魂已经更换,但二位也仍然是我的爹娘。”

  “没能在二位活着的时候孝敬,是孩儿之不孝。”

  叶浩然对着两座坟发起呆来,心里的话不敢说出来,只是一直在心里酝酿。

  ……

  “先生,有客人来了。”柴青衣走进郭荀的书屋,行礼道。

  郭荀抬起头,

  柴青衣身后门外,站着一位披着貂裘,身穿浅蓝色紧身绸缎的年轻人。

  年轻人好奇的看着四周,眉眼之间总有一种玩世不恭的神色。

  在郭荀看向自己后,年轻人立即转过身来收起那玩世不恭的态度,神色正经起来。

  “见过大先生。”

  郭荀微微点头:“你不在连杜洲待着,跑这来干什么?莫非也想分一杯羹?”

  年轻人闻言和善一笑,他叫胡阿雨,这个名字不如郭荀那么出名,但他的姓氏很出名。

  连杜洲胡家,唯一一个以商人出身,结果家族越来越壮大,连一些修炼宗门势力都必须给面子的家族。

  不仅因为胡家有钱,更因为,胡家非常有钱。

  大周如此庞大的国家,经济体系还没崩,除了那些兢兢业业的臣子操劳,更多依靠的还是胡家的钱财。

  更何况,胡家有一处洞天福地。

  那是实实在在拿钱买的。

  用钱买下一处洞天福地,足可见胡家的财力。

  胡阿雨说道:“听说今年这里会非常热闹,所以我来看看,凑个热闹。”

  “那你是来晚了,最起码这阵子是没有人敢动心思了。”郭荀道。

  胡阿雨听后笑道:“没事儿,年末还有呢。”

  郭荀笑了笑,

  “想看热闹就看看,我也不警告你什么了,你小子没那么缺心眼。”

  “诶,好嘞。”胡阿雨转过身,对柴青衣道:“这位师兄,能否安排一个住的地方?”

  “你放心,钱不会少你的。”

  说罢,从腰间扔出十几片金叶子。

  柴青衣的嘴角抽了抽,一旁的郭荀也是如此。

  这并非是胡阿雨在炫富,这只是他很平常的操作。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干什么不得花钱?我多给点儿,以后更好照拂不是?”

  也是因为胡阿雨的这种性子,便有许多人在背后说,按照胡阿雨这种花钱路数,胡家有再多钱也得败光。

  但是没人知道,胡家买的那个洞天福地就是胡阿雨出钱买的。

  大家都只看到了胡阿雨花钱的时候,却没看见这花出去的钱带来的收益。

  ……

  叶浩然没在爹娘坟前待太久,只待到下午便起身离开。

  其实像这样一个人面对着两座坟,心里说着自己想说却不敢说的话,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往山下走去,叶浩然发现,这下山的路并没有那么好走。

  山路不知何时变得有些泥泞,可叶浩然分明记得,之前并没有下雨。

  他上山的时候,山路也没有如此泥泞。

  “不能这么倒霉吧,又遇到什么幺蛾子了?”叶浩然嘀咕道。

  他站在原地,动用自己眼睛的能力向四处看去,紧接着便看见自己还在爹娘的坟前,只是那坟头上站着一只黄皮子。

  那黄皮子似乎已经有些修为,叉着腰,在嘲笑自己被魇着的模样。

  回过神来,叶浩然上前一把掐住黄皮子的脖子。wWW.ΧìǔΜЬ.CǒΜ

  “你这小妖物,胆子不小啊。”

  脖子被掐住,黄皮子立马惊慌的挣扎起来。

  叶浩然并没对取走这黄皮子的性命,而是让到一边,说道:“我知道你应该能晓人语,今日我不杀你,算是我俩结下一层因果。”

  “我爹娘的坟,日后你来打理,如何?”

  黄皮子颤巍巍的靠在墓碑上,在听了叶浩然的话,便对着叶浩然作揖。

  万物皆有灵,叶浩然并非嗜杀之人,更何况这黄皮子也没对自己做出什么威胁到性命的事情。

  这次下山就正常许多,山下有一片梅林,如今已是五月,芳草萎萎,只是那些梅花并没落下多少,依旧那般鲜艳。

  这倒是一幕很奇特的景象。

  走进梅林,叶浩然还没走出多久,便感觉头脑发胀。

  视线变得极为模糊,空中飘着一股很奇特的梅花香气。

  正当叶浩然的意识快要陷入沉睡的时候,丹田里的清气迅速运转,强行帮助叶浩然提起精神。

  “这梅林也有问题。”

  叶浩然警惕的看着四周,正看向左右想要迅速离开时,身后不远处传出一道声音。

  “真是倒特么八辈子血霉了,最后一次大劫,不能在这个地方应验吧?我胡阿雨怎么说也是风流公子,总不能死这里吧?”

  叶浩然诧异转过头,便看见有个年轻人盲目的看着四周,嘴里不断嘟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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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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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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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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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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