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头一天晚上会有灯会,大家都会将先人们的名字写在莲灯上,然后放在城中那条河里。
虽说是祭祀先人,但这天大家却都带着笑容。
随着第一束烟花升上夜空,随后绽放,枫桥镇彻底热闹起来。
苏清欢身上穿着淡粉色的长裙,外面再披一层纱裙,整个人衬托出一种恬静淡雅的气质。
凝香也是穿着浅绿色的衣裳,跟在苏清欢身后很是激动。
“姑爷,我们都收拾好啦。”凝香与苏清欢站在门口,向着院子里说道。
院子里传来叶浩然的喷嚏声,随后道:“我马上出来。”
院子外,凝香与苏清欢对视一眼,苏清欢清了清嗓子,说道:“读书人身体状况很差,感冒着凉也是正常的。”
“小姐,可是那天夜里……”
“那天夜里我们不是睡得很舒服么?”
“呃…”
这话也没错,但是,和叶浩然有个球关系。
……
枫桥镇最热闹的时候,除了春节,再就是这清明与仲秋了。
叶浩然,苏清欢,凝香三人走在街上,看着街上嬉戏的孩童与行人们。
“大家都带着莲灯去那条河了,小姐,姑爷,咱们也去吧。”凝香手里提着三盏莲灯说道。
这三盏莲灯分别写着三人对祖先的一些祭祀之语,叶浩然点点头:“也行,先把莲灯放了,然后再逛逛灯会。”Χiυmъ.cοΜ
来到河边,这里已经有许多人放出自己手里的莲灯。
将莲灯放了出去后,三人在街上又是闲逛一圈。
“诶,前面万象楼好像在召开金樽会呢。”
“金樽会?那不是一年两次吗,今年这么早就开?”
“据说今年金樽会的奖励是崔半山的一幅字画,价值千金呢。”
“千金?大儒崔半山的一幅字画可是价值连城好吧,人家当初以文载道,据说去世的时候有漫天紫霞呢。”
“这可是崔半山不可多留的遗物。”
听到周围人的攀谈,凝香这丫头立即说道:“小姐,姑爷,今年的金樽会开始了呢,咱们快去看看吧!”
“走,我也对这金樽会挺感兴趣的。”叶浩然道。
金樽会,在枫桥镇一年只举办两次。
这金樽会主要是一堆才子佳人们互相吟诗作赋,比试才华文章,谁的文章更加出彩就能成为魁首。
每次金樽会的魁首奖励都不相同,今年这次的奖励可谓是最丰厚的。
万象楼属于枫桥镇为数不多的一个娱乐场所,这里不是妓院那种风月场所,但属于青楼,勾栏瓦肆之类。
平日里普通人可没有那么轻松就能进去的,这进去的条件也很挑剔,最起码的金钱与地位,就卡住了九成以上的人。
要么你兜里有俩银子,经常去消费,要么你就在镇子上有名气,最次都得考个秀才。
像那种屠户之类的粗人,是不允许进入这里面的。
尽管如此,今日万象楼外还是有许多人围观的。
每当有人作出一首好诗,写出一副好对子,都会有专门的人撰写出来,然后拿出展示。
没文化的看不懂归看不懂,但是起个哄,凑个热闹叫声好,还是可以的。
毕竟灯会嘛,热闹就够了。
来到万象楼外,负责接待的小厮见到叶浩然一行人,便有些惊讶。
“叶公子,苏小姐,三位也是来参加金樽会的么?”小厮问道。
叶浩然说道:“来看看金樽会的场面。”
“好嘞,跟我来~”
万象楼由外而内并没有给人一种很奢靡的感觉,但是该有的纱幔,该有的水晶灯与琉璃华盖以及雕龙附凤的金柱还是不缺的。
进入其内庭院,外面摆放着几十张桌子,身姿曼妙的美人们与郎君对坐,旁边有个专门负责服务的伙计恭敬站着。
庭院最前方便是一个以红布搭建的台子,有专门撰写诗文歌赋的人站在那。
“这次金樽会的魁首,应该是张胜了吧?他那首诗,怕是没人比得上了。”
“虽然邱远他们的对子作得很精彩,但是与张胜比,明显差了点。”
“诶,那不是叶浩然么?”
“还真是哎。”
叶浩然三人找了个比较角落的地方坐着,本来只是打算先看看情况,但是没想到一来就被人注意到了。
三人实在太过特殊,很快,庭院里的人都注意到了这里。
“那不是叶浩然么,这家伙,居然带着苏清欢往这里跑。”在最前方的两张桌子前,一个胖子小声说道。
“张兄,据说叶浩然的才学不在你之下,你说他有没有可能作出一首超过你的诗文?”一位个子高瘦的男子说道。
坐在最中间的张胜,回头瞥了眼叶浩然,眼中尽是冷漠。
“就凭他?”没等张胜开口,那胖子便开口了。
胖子名叫简华,算是张胜的跟班。
简华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说道:“论才学,张胜不弱于他,甚至张胜还有名师孔先生的教导。论资历身份背景,张家想弄他简直易如反掌。”
“叶浩然恐怕这辈子都入不得天师宫的法眼吧?”
其余人听后也觉得有道理,这不论以后的眼界还是怎么样,二者都不再是一个境界层次。
等到今年过去,张胜就会去天师宫,他会得到儒、道两家的名师指点,他和叶浩然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想看他能不能作出来,直接问他不就行了?”张胜淡声道。
简华眼前一亮,脸上露出不太和善的微笑,他转过身看向叶浩然,道:“浩然兄,据说当年你是咱们镇子上有可能考上解元的唯一人选,今日来了金樽会,何不展示展示你的诗文才学?”
其余几个人跟着帮腔,
“就是,叶兄,可不要不好意思啊。”
“叶兄来一首。”
有几个人鼓动,就马上有人煽风点火,一时间庭院里的众人都把目光落在叶浩然的身上。
叶浩然皱起眉头看着那站起来的胖子,自己和这家伙不熟,但是上来就对自己下手段,介胖子不是好银呐。
“夫君,既然大家都想看看你的才学,不如你就露两手。”苏清欢淡笑道。
紧接着她凑了过来,用只能三人听到的声音说道:“夫君,这几个家伙想看你出丑,看你丢人,狠狠打他们的脸,我相信你。”
随后苏清欢又是淡笑着。
众人见此,心里不由很是嫉妒。
内心咆哮,凭什么!
叶浩然站起身来,一时间,苏清欢觉得叶浩然身上的气势有了很独特的变化。
“既然大家都这么给面子,那小生就献丑了。”
紧接着叶浩然转过头,满脸深情的注视着苏清欢。
“有美人兮,回眸巧笑,顾盼生姿:有美人兮,玉佩琼琚,吾梦见之;有美人兮,风裳月佩,姿绰约兮。”
众人闻之,低声喃喃,仔细品茗。
那台上一位捧着由红布覆盖端盘的女侍一脸艳羡,
“好美啊……”
“这诗词,着实很美。”
苏清欢听得耳根发红,她悄悄白了眼叶浩然,纵然是狐妖也觉得在这种场面下很是羞涩。
叶浩然坦然一笑,行礼道:“抱歉了诸位,可能没照顾到某些人的情绪,真是抱歉。”
哼,想让自己出丑?
既然被狗骗进来了,那就把这些狗,都反杀掉!
简华咽了口吐沫,没想到让叶浩然装到了,并且还吃了一嘴的狗粮!
镇子上谁不知道叶浩然走狗屎运被苏家大小姐看上,可以说全镇的男人都很羡慕叶浩然。
别的不说,身份上一下就转变了。
本来是叶秀才,倒插门之后反倒成了叶公子。
张胜对此不以为然,简华却知道张胜这是对自己不满了,他那眼珠滴溜一转,马上就想到了补救措施。
“叶兄果然好文采,但咱们今日的主题是清明,不是什么男欢女爱。叶兄,还请再来一首。”简华脸上堆着笑说道。
“再来一首!”
“叶公子文采出众,再来一首!”
众人又是一阵起哄,主要还是不甘与嫉妒。
还来?
还特么以清明为主题?
既然你们如此不识好歹,那就别怪我当文抄公了。
清明么,
简单。
叶浩然微微排空杂念,回想起上辈子那些各种关于清明的诗句。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首最经典,也是叶浩然一下子就想到的。
既然这么想看我出丑,那不好意思,我要开始装哔了。
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背后有各种诗圣诗仙。
众人听后细细琢磨,忽然觉得,这首不比张胜作出来的差。
简华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是有基本功的,知道叶浩然作出来的这首诗已经是赢了张胜。
张胜的脸色,则越来越面无表情。
“叶公子,诗都作了,来首词吧。”简华这句话就有点不讲理了,马上有人开始给叶浩然说话。
“简华,差不多得了吧,人家作的第一首有美人兮,你不承认,现在人家第二首押题的也出来了,你还想怎样?”
“简兄,小了,格局小了。”
简华极为憋屈,他硬着头皮说道:“我这不是看叶兄才学惊人,想多见识见识。”
“呵,你们这几个真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叶浩然一脸鄙夷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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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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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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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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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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