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郊的小镇上刮起了一股冷风,镇子上的狗不叫了,猫不吟了,就连墙根下面的蚂蚱也都安静了下来。
当罗锦脸色煞白,仿佛用尽浑身力气将‘秦歌’这两个字说出来,眼前这些个方才还义愤填膺、誓死不归的男人们,一下子全都安静了下来。
有风吹过,有树叶的婆娑声在院子外响起……
所有人脸上的表情,仿佛一下子定格了,包括张大明和正扶着罗锦的苗三丫。
“秦……秦歌?”
张大明率先开口,他的嘴角抽搐起一抹尴尬的笑,看着罗锦道:“小姐,你……你会不会是搞错了,秦歌是大当家的手下,怎么会是我们的敌人?”
罗锦的脸上杀机密布,从未有过的决然,“我身上的伤就是秦歌所为,他是接受了大当家的命令,来将我和爷爷彻底除掉,爷爷为了守住罗的秘密,不惜自绝于六扇门,可当大家的竟像扫除垃圾一样想要除掉我们……”
话音稍稍一顿,罗锦决然地望向在场的众人,她的目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我知道,让你们与大当家的为敌,你们心中都会有所忌惮不愿意,听到秦歌的名字,你们更是忌讳他手中的刀子,你们在场的每一位蒙受了我爷爷多少的恩泽我不知道,所以我不会要求大家非要跟我站在一起。
为了给爷爷报仇,我是一定会和大当家斗到底,哪怕是粉身碎骨搭上了我这条性命,我也在所不惜!”xǐυmь.℃òm
罗锦说完,现场还是一片死寂,她目光平静地望着众人,嘴上再如何倔强,她心中还是渴望得到这些人的帮助,她现在已经是孤家寡人一个了,凭她自己怎么去和罗的大当家斗,怎么和秦歌斗?
秦歌手中的刀,曾经是华夏江湖上第一快的刀,隐退江湖这么多年,他的武功没有退步反而更精进。
眼前无人表态,罗锦的内心满是失落,但失落不能在脸上,不能让别人看到,这是小时候爷爷就教过她的道理,她微微的扬起头颅,该有的骄傲不能丢,转过身一个人向房间里走去,脚下的步子有些虚浮,胸前的伤影响很大,险些一个趔趄摔倒,但她硬是推开不用苗三丫扶着,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啪!
张大明突然一把将手中的茶碗摔碎,冲着现场的众人一脸怒然地道:“MD,我张大明生前收到罗爷万般恩泽,如今小姐是罗爷唯一的嫡系血亲,我居然因为怕死而犹豫,真是良心被狗给吃了!”
说罢,张大明拣起一块碎碗,在掌心上狠狠地剌了一下,他握紧着拳头,鲜血立马流淌出来,拿过一旁的茶壶,腥红的血水吧嗒吧嗒滴进了壶里。
现场的众人依旧沉默,张大明将茶壶放了下来,抬眼望着众人,“强人所难的话,我是不会说的,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罗爷生前的时候对你们怎么样?”
众人似乎依旧无动于衷,有的低下头似乎在愧疚,有的目光望着茶壶,脸上的表情里有着深深的纠结。
活着不好么?
与罗的当家作对死路一条,与秦歌作对同样死路一条。
可人活着如果没有良知,没有一颗感恩的心,那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与禽兽又有何异同?
苗三丫走了过来,她也拣起地上的一块儿茶碗碎片,在自己的手心狠的一剌,血水吧嗒吧嗒地滴进了茶壶里。
苗三丫看着张大明道:“大明,算了,兄弟们都有自己的考虑,未来不管是生是死,我们都不后悔。”
言罢,苗三丫拿起茶碗就要自斟一碗,就要拎起茶壶的手,突然被人按住了,不是张大明,而是一个国字脸模样憨厚的中年男人,男人的皮肤黑色发亮,典型的一副庄稼人风吹日晒的粗糙模样,他的一双眼睛更是发亮,这男人从苗三丫的手里接过茶壶,又拿起自己的茶碗在地上啪的摔碎。
嗤啦……
皮肉被茶碗碎片剌开,腥红的血水流了出来,淌进茶壶里。
前有张大明带头,后有苗三丫紧随,现在又多了一个中年汉子,也许是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激发起了在场其他人的血气,大家伙不再犹豫,不再顾忌生死了,站起来摔碎了自己的茶碗,割开了掌心。
本来香气淡淡的一壶茶,稍稍一摇曳便弥漫出一股浓浓的血腥。
苗三丫拿出了一个大碗,大碗里盛满了红色的茶水,在场的每个人都喝下了一口,然后将大碗摔碎……
“小姐!”
张大明冲静静地杵在门口的罗锦喊道,此时的罗锦背对着张大明本人,她一言不发仿佛一座雕像一般。
“谢……”
罗锦说出了一个字,她的肩膀开始抖动起来,感激的泪水流淌出眼眶,她想要转过身,可脚底下实在太过虚浮,身体本来就遭受重创,洗了澡之后更觉疲惫无力,终于一个坚持不住瘫坐在地上。
当罗锦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午夜过后,她这一次昏厥的时间不算太长,身上已经被苗三丫包扎好,苗三丫是一个苗族的姑娘,她有着苗族人对各种草药的天生嗅觉,这种嗅觉是卸写在骨子里的,被罗岩山收养之后,也曾找来过苗族的大药巫师培养她。
罗锦感觉好多了,至少胸口已经没有了那火辣辣的疼痛感。
镇子上的十三个弟兄一个都没有离开,他们正在另外一间屋子里商讨对策,只有苗三丫一个守在罗锦的房间里。
苗三丫见罗锦醒过来,笑着说:“小姐,感觉怎么样?”
罗锦道:“好多了。”
苗三丫道:“大明和其他的弟兄们正在商量对策,我们要对付大当家,绕不开四大高手,既然秦歌已经出现了,咱们当下的第一任务,就是让秦歌的刀再也拔不出刀鞘。”
罗锦道:“三丫姐,秦歌的可怕我们都知道,咱们镇子上的这些兄弟我不了解,你能给我简单介绍一下么?”
苗三丫道:“好……”
苗三丫简单介绍了一番,这十三个人都是昔日里江湖上有些名头的,但因为某些事情不被江湖所容纳,这些人过去在江湖上都是硬点子,虽说身手肯定不如秦歌那么凌冽,但至少都不是泛泛之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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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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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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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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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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