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丹药就好了。
南宫筑取出一个新的药瓶,伸手一招,一粒粒地丹药消失在瓶中,共计九颗。然后空中的火焰也消失了,留下空中一丝的温度,逸散。
看着南宫筑递过来那瓶熟悉又陌生的丹药,迟疑了会儿还是接了过来。
这是,这样的丹药自己还有勇气咽下去吗?
随手将丹药放到空间戒指中,反正空间够大。
“胡糟蹋,待会儿你的分量减半。”将勺中的一股清汤慢慢地倒了回去,让蛇汤的香味更浓了一分。
胡糟蹋咽了咽口水,艰难的说道“好吧,反正一半也够我尝尝鲜了。”
一半?谁告诉你这些汤都是为你煲的。
“胡糟蹋,你怎么会留在这儿?像你这样的高手要嘛纵横一方,要嘛居无定所。这么个小小的村庄,装不下你这么个大高手吧?”
胡糟蹋心疼的表情收敛,低沉地说道“这个村落其实是一个‘沉湎’村落,这里面躺着的都是将臣一族的高手。本来,这个村落是被无上阵法封印住的,不过被我和闵晨破坏掉了,我就留下来守护这个村落了。”
虽然早有猜测,但是林墨辰的心脏依旧不争气地一跳。能被胡糟蹋称为高手的,至少也要是将臣三代衣裳吧。二三十个将臣三代,足够震慑一个大势力了,可是他们为什么沉湎在这里?Χiυmъ.cοΜ
“闵晨是谁?”
“闵晨就是刚才和我交手的将臣。”胡糟蹋眼中带着几分痛苦。
将臣?林墨辰第一次怀疑自己眼瞎,那么重的煞气,怎么可能是将臣。
像是知道林墨辰心中的疑问,胡糟蹋继续开口道“当年我和闵晨相识,我们都是将臣三代的修为,但是都难以再寸进,就一起探险。我们一起寻到了很多宝物,不过对我们自己收效甚微。数十万年后,他开始变得狂躁了起来,我的修炼热情却低沉了下去。直到那一天,我跟他说我准备找个地方进行‘沉湎’。但是他没有劝我,而是让我等他三年,然后就消失了。又过了两年,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开始寻找沉湎的地方。
半年之后,我偶然闯到了这里,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时候,这里有一方天地生成的‘混元颠倒大阵’,一般人不要进来,根本连发现都发现不了。迷茫的我同样没能发现这个阵法,正准备离开时,大阵自动打开了个口子。传出一道声音——这是沉湎之地,可以进行沉湎。
一心沉湎的我放下一切,踏进去。闵晨刚好找了过来,看到我进去。便出声喊我,可是阵法已经关闭,我根本就听不到。但是闵晨也知道了这个阵法,便开始对‘混元颠倒阵’不停地出手。阵法也自发地运转了起来,也让我清醒了几分,发现了阵法外的闵晨,想起了三年之约。
我想应了这个约定,了解最后的牵挂。但是‘混元颠倒阵’根本就不理会,将我关闭在里面。那时,闵晨已经是这副模样了。可是他那副癫狂的样子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丝毫没有顾忌的攻击着阵法,血气、怨气、法则,到了最后他用自己的牙齿在撕咬。
我到底是没放下,便开始攻击大阵,但是根本就难以撼动。就在我以为被困住的时候,闵晨施展了禁忌功法,硬生生地将大阵撕裂,他自己力竭陷入昏迷。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修炼之路已经停止,这就是那道功法的后遗症,七窍尽毁。”
讲到这里,胡糟蹋一脸的痛苦,双手抱头。
林墨辰很理解,最痛苦的事往往是别人带给你的。比起肉体的疼痛,情感带来的伤害更加残酷,不仅无药可治,还会随着时间变本加厉。
僵尸的心窍虽然与修为无关,但是没有心窍的僵尸同样再难提升。林墨辰的修炼之所以快,两个瓣膜上的心窍起了很大的作用。心窍有洗练血液的作用,对修为的提升有莫大的帮助,特别是血脉不高的将臣,心窍尤为重要。
“不过闵晨没有怪我,而是把一道功法交给了我,让我修炼,我才知道他为什么会转化为玄尸,他将自己沉沦尽‘血煞之地’,用自己一身的血气换成血煞之气,将自己转为了玄尸。”
“将臣真的可以转化为玄尸吗?我还以为只是游记记载而已。”林墨辰有些出神。
胡糟蹋点点头,“可以,不过血煞之气太过凶猛,一不小心就会灰飞烟灭,沦为丧尸。即使是将臣三代,也是十有八九熬不下来。闵晨为了能够突破,剑走偏锋,将自己化为了玄尸。可惜因为我,功亏一篑。”说完长叹一声,藏有无尽的惆怅。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和你……”
林墨辰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想问两个人为什么会打起来。这对哥两感情这么好,不应该抱着痛苦鼻涕吗?
胡糟蹋迟疑住了,脸上一阵阴晴不定。
“不能说吗?”
虽然看出了胡糟蹋的踌躇,林墨辰还是追问了下去。
“没什么不能说的。”胡糟蹋缓缓抬起头,“你们应该看出来,在这里沉湎的都是我们将臣一族的高手。再加上守护大阵被我们打破,我这才留下来守护他们。否则早就掠夺一空,尸骨难寸。”
“前辈高义!”
胡糟蹋摆摆手,“只是偿还而已。在那道功法里,有一套恢复的办法,就是掠夺十个同境界高手的血脉,就可以恢复那道禁忌功法的后遗症。”
林墨辰眉头一皱,难道胡糟蹋不愿好朋友恢复,担心他超越自己?
“不要用这么怪异的眼神看我。本来如果他没有转化为玄尸,我定然全力帮助他,但是他已经非我族类,怎么可以……”
听到胡糟蹋的解释,林墨辰不由得一阵汗颜,自己竟然这么小人之心。
“前辈有所顾虑,我能够理解。但是换个角度来说,这些前辈既然沉湎的,成全一下后辈子弟,不是物尽其用吗?闵晨前辈虽然转化为玄尸一族,但毕竟还是一颗将臣的心。如果他能够恢复,岂不是壮大了将臣一族的实力,或许能够成就将臣一族的第二位僵皇。”
“哎~”,又是一声长叹,“这些我也懂,但是谁能保证呢?你不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你不懂两族的仇恨。我将臣九成九的族人都是被他们所杀的,我和闵晨也曾遭过他们的追杀,九死一生绝不夸张!”
胡糟蹋说得非常的平淡,但是能够感觉到那股仇恨,刻苦铭心!
“你是担心有一天闵晨一会调转枪头,沾染上将臣的血。但是你忽略了,闵晨本就和玄尸有生死血仇,即使是成为了玄尸,也难以抹平这段血仇……”
“不,我不能赌。一个僵皇带来的杀戮,会毁灭将臣一个又一个的希望,我们将臣本就举步维艰。而且你不懂,煞气对神智的侵蚀太厉害了。我们将臣一族可以靠意志力抗拒对鲜血的渴望,玄尸一族只能沦为嗜血欲望、杀戮欲望的奴隶。闵晨的性格已经变了,数十万年是他自愿放弃的,今天他已经开始窃取这些前辈的血脉了,显然是神智收到了侵蚀。”
“未必,胡糟蹋你可知道‘归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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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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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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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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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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