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家祖上传下来的规矩,黄家的后人每个月都要用生物的鲜血祭剑,刚才黄玄山用的是鸡血,算是最便宜的东西了。
向上追溯的话,黄家在百年前还是人丁比较兴旺的,大家族谈不上,但铸剑的手艺那可是十里八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用现在的话说那就叫垄断。
但俗话说的好,穷富不过三代,黄家的祖辈混的还算不错,可到了黄玄山这一代就有些杯具了,其实物质方面都是次要的,有钱没钱,一个月搞点鸡血鸭血还是绰绰有余,可最重要的一点是,黄玄山一辈子没结婚,也就是说他没有子女。
至于他为什么不结婚,这已经属于个人隐私,可能是有不孕不育症,又或是其它隐情,这夏风就无法深问了,反正老黄是没后代。
黄家世代都希望有人能把剑拔走,到黄玄山这一代这个愿意是最迫切的,就算他现在还没死,身体也还顶的住,可六十多岁的人了每个月还要往雪山上跑也是够辛苦的。
夏风等人临走之前,老黄叹着气说道。
“现在时代变了,我这辈子几乎没离开过叙拉古,夏风,我看你们都不是一般人,要是认识什么奇人异士,就让他们都来试试吧,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临死之前能让剑找到主人,这也算是无愧于先祖。”
夏风不知道黄家的祖先受过什么恩情,但光凭这世代延续的守护,黄家人就是懂得感恩,信守承诺的仁义之族,这是值得他尊敬的。
夏风把手伸进衣兜里,将身上的钱全掏了出来,大概有几万块。
“黄师傅,这么多年的守护真是辛苦你了,这点钱您先收下,您这房子有些不牢固,用这些钱加固一下吧。”
“这......”
见老黄想要推脱,夏风马上说道。
“您不要拒绝,这钱您收的合情合理,我这次出门没带太多钱,下次我还会登门拜访,好好感谢您这么多年守护我的剑。”
黄玄山有些发愣。
“什么?你的剑?”
夏风自信一笑。
“没错,我半个月之后还会来,下次登上雪山我会把剑带走,如果做不到,那我每个月都会来试一次,总有一天我要将剑拔出来,这不是吹牛x,神月和赤魔,我势在必得。”
留下这句话,夏风带着阿光和红刀告别了黄玄山。
.............
夏风之所以如此自信是有原因的。Χiυmъ.cοΜ
先抛开黑白双生第30天的绝对力量,光从他之前接触剑时发生的现象就可以看出一些不寻常。
他的血可以引发剑的共鸣,也可以看到剑的记忆,其实说记忆也不准确,那应该是一种消失在时间长河中的遗愿,做为一名旁观者,他目赌了缘起缘灭,就像他曾经看过的天空与大地的对视。
如果这不是偶然,那就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剑曾经的主人是和他一样的纯种人类。
第二,剑曾经的主人就是上一代黑白双生的继承者。
亦或两者同时存在。
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他无疑都是最符合的人选,如果他能将剑拔出来,这不光是获得了增加战斗力的筹码,同时,这也是一种传承。
.............
回停车那个小镇子的过程中,夏风将路线牢牢记住,就算下次不用红刀带领他应该也找的到。
当他们回镇中,天色已经早就黑了下来。
阿光检查了一下吉普车,燃料和车况都没什么问题,随后向夏风问道。
“风哥,我们现在就回维多利亚吗,随时可以出发。”
夏风想了想,从夜华市跑到叙拉古,这几天也是奔波的够呛,红刀和阿光虽然没有抱怨,但明显也是有些疲惫,时间还很充足,再急也不急这一晚上。
“今晚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天再回去,找个地方,我们好好吃点东西。”
“好勒!”
“阿光,你身上还有钱吗?”
阿光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跟风哥你出来还用带钱吗?”
“靠,我也没了,刚才把钱全给老黄了。”
“靠,那我们吃啥?”
看着阿光和夏风大眼瞪小眼的样子,红刀淡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走吧,我身上有。”
阿光竖起大拇指,发自内心的说了一句。
“刀哥nb。”
随后,三人在镇子里找了一个叙拉古风情的小饭馆,准备好好品尝一下当地特色。
其实叙拉古风情到底是啥风情他们也没搞懂,和印象中的乡村风情不同,这个饭馆的门面非常隐蔽,周围生长着茂密的植物,看来老板也没有特意清理的打算,这种原始森林的感觉或许就是叙拉古风情吧。
镇子里的居民大多数都是鲁珀族,可能也和这里的自然环境有关,他们就喜欢生活在这种森林比较茂密的地方,一走进饭馆,视线里全是毛茸茸的大尾巴。
这个饭馆很大,此时客人也非常多,服务员模样的鲁珀族少女不停端着菜品穿梭在前厅和厨房。
和夏风印象中的乡村酒馆不同,此时虽然这里客人很多,但却意外的并不吵闹,所有人都在小声交谈,并且表情都很严肃的样子,或许这也是鲁珀族人的一种习惯,他们不喜欢放纵和喧闹,比较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
见夏风等人明显不是本地人,服务员也有些好奇,可能是他们这很少来外人,随后,服务员微笑并耐心的向他们推荐了几个大众口味的招牌菜。
等了一小会儿,菜品陆续被端了上来,现在夏风已经不会担心钱,点的基本都是肉类,虽然他现在身上没钱,但是红刀有啊。
几天没有正经吃过饭,菜品上桌后,三个人马上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味道怎么样,好吃不。”
“真香。”
“阿光,大腿肉再给我一个。”
“不够了,风哥,再点一盘吧。”
红刀虽然平时冷言冷语的,但吃起饭来也不含糊,这可能就是强者的共通点吧,吃相比较粗犷,当然,这可能也和饿了好几天有关。
“嗝”
20分钟后,三个人拍着肚皮打了个饱嗝。
夏风端起杯子和阿光碰了一下,把里面剩余的啤酒一口气喝光,随后满意的说道。
“都吃饱了吧,这下可以回旅馆睡觉了。”
阿光一边挑着牙签一边说道。
“风哥,我觉得我们明天走的时候应该打包一点食物在路上吃,那个大腿肉就不错。”
“恩,有道理。”
酒足饭饱,夏风看向红刀。
“刀哥,该你出场了,结账吧。”
红刀掏出钱包。
“没问题。”
阿光高高举起手,扯着嗓子喊道。
“服务员,买单。”
正在这时,饭馆前台的方向传来一阵吵闹,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人大声吼道。
“你是故意的吗,没钱你吃什么饭!”
一个低沉的少女声音传出,这个声音非常淡定,并且声音还夹带着一丝笑意。
“我身上确实没钱,但为了弥补,我可以帮你一个忙。”
老板不耐烦的敲着吧台。
“帮什么忙,你要帮我洗盘子吗,我这不缺打杂的。”
低沉的少女声音继续传出。
“我可以帮你杀人。”
“你说什么!”
“什么人都可以,只要是你想杀掉的,我都可以帮你做到。”
听到这里,夏风忍不住回过头看向吧台的方向。
视线中,除了一脸错愕的饭馆老板外,还有一条银白色的大yi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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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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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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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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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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