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降魔风云传>第九十七章 轩辕城
  莫云和姜雨展现出来的豪气,赢天下非常满意,欣慰的说道:“好,年轻人就是要有理想,姜雨,这是你父亲当年未练成的剑诀,现在物归原主,希望你继承父辈的旗帜。”话音刚落,赢天下手中多了一副竹简,“笑傲逍遥诀”五个大字格外瞩目。

  姜雨双手郑重接下,不断颤抖的双手,说明了此刻姜雨内心最真实的感受,眼角的泪花再也没有控制住,夺眶而出!

  看到姜雨,赢天下便想到了欧阳尚武那同样天真执着的面庞,继续说道:“将玉坠给我,看在你父亲的缘分上,老夫再送你一场造化,算是弥补当年我的失察之过。”

  姜雨虽有些惊愕,但没有过多的犹豫,直接将玉坠从脖子上取下,赢天下顺势拿在手中,同时对着莫云和上官明月说道:“你二人先到外面稍等片刻,切记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是,老先生!

  “师尊!”

  莫云和上官明月异口同声的说道。

  一时间,屋内只剩下了赢天下和姜雨二人。

  “你先盘坐在那里。”赢天下指着不远处一个桌子,命令道。

  姜雨还是没有询问原因,缓缓走向了那个桌子,非常利索的盘坐好。

  “闭上眼睛。”赢天下再次说道。

  姜雨依言照做,眼神中有了一丝期待,只见此刻的赢天下,周身发出淡蓝色的光华,手中那颗玉坠像是受到了感染,爆发出土黄色的光芒,紧接着,赢天下双手合十,将玉坠夹在中间,之后双眼紧闭,大约过了片刻,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同时玉坠径直飞向姜雨的眉心,眼看二者就要接触,赢天下大喊一声“停”,玉坠嘎然而止,没能在进一步,与此同时,赢天下手中多了一把短剑,正是他的佩剑,以雷霆之势深深刺进姜雨的额头,一个寸许长的伤口即刻浮现出来,之后短剑消失于无形!

  姜雨只感觉锥心的疼痛遍布全身,身子明显一震,再也没能控制住疼苦的神情,“啊”的一声,喊出声来!

  “坚持住,这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莫不可前功尽弃。”赢天下的声音第一时间传进姜雨的耳中,随后姜雨像是得到了助力一般,逐渐稳住身形。

  片刻之后,赢天下的剑气瞬间而至,直接将玉坠打进姜雨额头上的伤口处,只是瞬间,伤口愈合如初,而姜雨再也没能坚持住,陷入了昏迷之中。

  赢天下还是没有停手的意思,快速来到姜雨身前,及时封住姜雨全身各处的穴位,同时引导玉坠逐步靠近姜雨的丹田!

  当玉坠来到丹田后,赢天下右手之上一个耀眼的光团陡然形成,向着姜雨的胸口就是一道重击,无形的力道准确无误与丹田内玉坠发生了碰撞,“轰”的一声,玉坠化作无数碎片!

  随之而来便是充裕的灵气四散开来,此举对姜雨来说,宛如定海神针一样,迅速滋养着千疮百孔的身子!

  此时的赢天下满头汗珠,但依旧不敢大意,接下来,在赢天下的引到下,这些灵气拧成了一股绳,不断的冲击下,终于把姜雨的丹田冲散!

  就这样有惊无险,姜雨拥有了普通人梦寐以求的气海,但气海刚刚形成,极不稳定,赢天下深知这一点,及时将自己的元力灌入姜雨的气海内,把姜雨的气海保护起来,做完这一系列的动作,赢天下面色苍白,甚是虚弱,直接瘫倒在地!

  “明月,莫云,你们二人进来吧。”

  听到赢天下虚弱的声音,莫云、上官明月二人,第一时间冲了进来,映入眼帘,赢天下瘫倒在地上,二人惊出一身冷汗,赶紧将赢天下搀起,只听莫云关切的问道:老先生,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事,我只是帮姜雨将气海开辟出来,好在有惊无险,当年的遗憾,唯有寄托在他的身上。”

  “师尊,气海不是只有靠自己的力量才能开辟出来吗,为何姜雨会是如此!”上官明月震惊的同时又深深不解!

  “主要还是那枚玉坠的功劳,它跟随欧阳尚武多年,吸收了不少元力,加之姜雨的身份,我所作的,只是引到而已。”赢天下解释道。

  确认赢天下平安后,莫云来到姜雨的近前,仔细的查看一遍,并无大碍,这才将心中的石头放下。

  不一会儿的功夫,姜雨缓缓醒来,张口说道:“老先生的大恩,姜雨铭记于心。”

  赢天下弱者疲惫的身子,回应道:“这是我欠你的,不用这么客气,希望将来的你,能替你的父亲,在这个天下创出一番名堂!”

  “姜雨,这可是你的机缘,好生修炼,不可辜负了老先生的恩德。”莫云在一旁鼓励道。

  城主府,一个破败的阁楼内,欧阳山河一个人静静的独坐,墙上一副画像早已枯黄,但依稀可见一个英俊潇洒的身影,久久之后,一声叹息从欧阳山河的口中发出:“尚武,莫要怨为父心狠啊!”

  醉梦斋内,丰盛的佳肴,融洽的气氛,不绝于耳的笑声,无不展示着在座每一个人的心情,酒足饭饱,莫云、上官明月二人,告别了赢天下和姜雨,踏上了新的征程,桃花依旧,故人离别,分别自然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

  无极山脉,界凌峰下,一道修长的身影,静静站立原地,熟悉的气息,正是之前黑暗密室中的那个黑影,晚风袭来,寒意十足,只听其自言自语道:“时也,命也,我的苦衷又有几人知,与整个天下为敌,那又如何,师尊,徒儿真的尽力了,原谅徒儿的不孝!”之后,这道身影,缓缓踏进界凌峰中!

  大陆中央的核心地带,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此处不但是大陆的中心,更是大陆最最为富庶的之地!

  人类乃群居生灵,有人的地方便会出现城池,天时地利人和,在这个广阔的平原上,诞生了一座伟大的城池,其规模比青山城大上三倍有余,人口更是突破了千万,目之所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到处都是繁花似锦,无论以前,还是现在,乃至于将来,这座宏伟的城池,都展现和代表着整个人类智慧的极致!

  此座城池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轩辕城,稳居世间八大城的首位。

  相传轩辕城乃人类诞生以后,所建的第一座城池,出自于剑祖黄帝之手,黄帝坐化后,其仆人商大禹在城中为其建造一座衣冠冢,用来缅怀黄帝的功绩以及供后人瞻仰,久而久之轩辕城一跃而成为大陆上的圣地,并逐步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轩辕城内,禁止动武,任何人和势力不得私自将其占有,轩辕城是天下人共有的财富,是自由之城!

  剑祖的衣冠冢由商大禹何其后人世代守候,一晃千年,商大禹所建立的大禹商会已成为世间顶级势力之一!

  离开青山城后,莫云和上官明月二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终于在一个月后来到了大陆的中央,来到了天下第一城的轩辕城!

  映入眼帘高大巍峨的城墙和深沉厚重的城门,还有那各形各色的人流,让莫云大开眼界,在莫云的印象中,青山城本已让自己惊叹不已,但与轩辕城相比,小巫见大巫,这才是人类智慧结晶最好的体现。

  “好了,莫云,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咱们还是先进城吧。”上官明月实在受不了莫云一副土包子的样子,催促道。

  这也不能怪上官明月,毕竟莫云的穿着打扮太过于普通,而上官明月的气质不管走到那里都是焦点人物,两人站在一起,自会引起其他人的议论纷纷。

  莫云“嘿嘿”一笑,说道:“好,明月,咱们这就进城。”

  自由之城,果然名不虚传,不管是城门,还是城内的道路上,都不见守卫的踪影,热闹繁华,却井然有序,人们各司其职,互相帮助的同时又互不干涉,看在眼里,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宽阔的街道,欣欣向荣的商铺,依着华丽的行人,勾勒出轩辕城的全貌,莫云和上官明月,一边悠闲的欣赏城内的美景,一边寻找着晚上的落脚之地。

  “莫云,我在轩辕城内有故人,关系不是一家人却胜似一家人,要不晚上咱们去那里落脚吧。”上官明月开口说道,征求莫云的意见。

  “咱们这次出来,有任务在身,尽量低调一些。”莫云给出自己的意见,接着说道:“这家客栈就不错,晚上就他吧。”之后莫云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个中等装修风格的客栈!

  上官明月慢慢体会莫云话中的含义,觉得不无道理,顺势看了一眼前方名为“四通八达”的客栈,说道:“好的,今晚住在这,明天一早继续赶路。”

  “客官,一路辛苦,小的立马给您二位看茶。”店小二非常热情将莫云和上官明月招呼到一个靠窗的位置上。

  莫云直接对着店小二说道:“来一盘牛肉,和一些水果。”

  “好嘞,稍等片刻,马上就给您准备。”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店小二将莫云所点的牛肉和果盘呈上来,恭敬的说道:“都是最新鲜的,您二位慢用。”

  “小哥,给我们准备两间上等的客房。”上官明月显然比莫云有经验,率先开口说道。

  小二闻言,一脸的歉疚,说道:“实在不好意思,后天就是鉴宝大会的吉日,近期人员爆满,只有一间客房,二位可否将就一下。”

  上官明月一听,脸颊上多了一丝绯红,用很小的声音再次重复了一遍:“啊!一间?只有一间。”

  “一间就一间,小哥就这么定了。”倒是莫云很爽快的答应下来。

  上官明月没有拒绝,只是将头深深的低下,而莫云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大快朵颐起来。

  二人饱餐后,回到客房,上官明月说道:“莫云,只有一张床,你睡地上?”

  莫云没有回话,而是认真观察房间的环境,总体来说,还算不错,一个古朴的木床处在房间的正中央,窗前还有一个书桌,干净又不失整洁。

  只听莫云回应道:“你睡床上,我打算在这凑合一宿!”莫云的目标当然就是窗口书桌。

  “哦!”听闻此话,上官明月的内心似乎有一点小失落。

  夜色降临,轩辕城的夜生活慢慢拉开大幕,经不住莫云的软磨硬泡,上官明月只好陪莫云来到轩辕城最繁华的主街上欣赏轩辕城的夜景,不得不说作为天下第一大城,轩辕城名副其实,虽已深夜,依旧灯火通明,人头攒动,好不热闹,莫云天生好动,很是享受其中,上官明月这段时间一直苦修,也是好久没有感受到这人间烟火,心情十分不错。

  不知不觉间,二人来到了轩辕城核心区域,一座俭朴的木制大殿,出现在二人的视线中,仔细一看,极为普通,不高大也不宏伟,但是,却有一股惊天的气势散发出来,让人有种忍不住膜拜的冲动!

  这就是世人心中的圣地-剑祖黄帝的衣冠冢。

  稳了稳心神,莫云恭敬的对着黄帝的衣冠冢,行三拜九口大礼,上官明月同样如此,几乎每一位来到轩辕城的不管是修者还是普通人,都会一样,用最简单也是最虔诚的方式表达对黄帝的敬意。

  衣冠冢四周阵法环伺,只有在特定的时日,大禹商会才会开启阵法,今晚显然不是那个特定的日子,祭拜完事后,莫云围着衣冠冢走了一圈,心中的使命感越发的紧迫。

  “莫云,你对黄帝大人,似乎有着难以寻常的感情。”离开衣冠冢后,上官明月边走边询问,借此缓解无话的尴尬。

  “有吗?只是一个后辈对前辈的感情,是你想多了,你看前面的花灯多好看啊。”莫云显然不愿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快速走向前方热闹的人群。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今晚正是轩辕城一年一度的花灯节,算是一撞盛事,方圆千里的各色人等,聚集在花心湖畔,喝酒,赏灯,浏览美人,好不风流快活。

  花心湖作为轩辕城最大内湖,不仅占地广博,景色更是可圈可点,加之湖边诸多浓妆艳抹的花楼,满足了人世间男性所有的幻想,真是应了那句“人不风流枉少年啊!”

  “明月,快点啊,前面人多,别走丢了。”莫云一边催促身后的上官明月,一边快速的在人群中穿梭,忙的不亦乐乎。

  作为铸剑山庄的大小姐,上官明月何时见过这种场面,虽说脸上的神情还是紧绷的厉害,不过内心深处的好奇心,比之莫云有过之而不及。

  “明月,真的是你,太好了!”一个很稳重的声音从上官明月的身后传来,举目望去,一位手拿折扇,白面书生打扮的英俊青年快步向上官明月靠近。

  上官明月的神情吃惊不已,本想避而不见,可转眼间青年就来到近前,只好礼貌性的打招呼,说道:“商大哥,好久不见。”

  “刚刚画心湖畔,远远望去,就看到你的身影,但又不敢确认,只好一路尾随,明月,不会怨我跟踪你吧。”青年打趣的说道。

  “商大哥还是老样子,真会说笑。”

  走在前面的莫云,见上官明月遇到熟人,快速的回身过来,准备礼貌性的打声招呼。

  “明月,这位是…”没等莫云开口,青年很巧妙的接过话题的主动权,向上官明月询问莫云的身份。

  “这是我师弟,莫云。”

  “莫云,这是商任伟,商大哥,大禹商会的二公子。”

  上官明月立即介绍莫云与商任伟认识。

  听完上官明月的介绍,青年双手抱拳,很友善的说道:“早就听闻,七星观弟子,人中龙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大禹商会商任伟。”语气不卑不亢,分寸拿捏的恰到好处!

  莫云闻言,一样双手抱拳,礼貌的回应道:“七星观莫云,很高兴认识你。”算是回礼。

  “明月,自三年前一别,可是很久没见,听父亲说,你拜入七星观门下,本打算有时间去看望,没想到今日在这里遇到你,缘分来真是了挡都挡不住,对了,别忘了替我跟胜雄带个好,就说我真的很想念他。”商任伟心情极好,语气像吃了蜂蜜一样。

  “是啊,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小时候你和胜雄之间可是没少切磋。”上官明月勾起了儿时的记忆,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之中。xǐυmь.℃òm

  商任伟闻言,哈哈大笑,接着说道:“明月,你要不是这么说,我都快忘了,当年孩童之间的玩闹,现在想想也不失为一种乐趣,对了,你来轩辕城有何事,住处安排好了吗?”

  “我奉命外出历练,已在四通八达客栈安顿好了,明天一早还要继续赶路。”上官明月如实答道。

  一听上官明月住在客栈,商任伟眉头一紧,立刻说道:“那地方人员混乱,很不安全,还是跟我回大禹商会吧,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如果招待的不好,父亲肯定会批评我的,正好明天观海叔会亲自送一批货过来,历练也不急于那一两天的。”商任伟始终占据着主动,话赶话,让人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观海叔,也会来轩辕城。”上官明月的语气有了一丝期待。

  商任伟点了点头,说道:“不出意外,明天午时应该能到。”

  “只是,我们都已安排好了,不方便打扰。”上官明月看了一眼莫云,有些犹豫。

  “明月,这么说,可就见外了,咱们之间自小的友谊,你到了我的一亩三分地,如果让你住在客栈,胜雄知道了定会给我难看的,莫云兄弟,你我一见如故,我那里有珍藏五十年的陈年美酒,等着给你接风呢。”商任伟看出上官明月在征求莫云的意见,直接把话给堵死了。

  仔细一想,莫云深知如果拒绝的话,商任伟又会找来各种借口,既然如此,何必多费口舌,也好,晚上不用睡书桌了,想到此处,说道:“那就多谢二公子的款待。”

  “莫云兄弟,既然是明月的师弟,就跟明月一样叫我商大哥,别再称呼我二公子了,那样我会听的更加舒心。”商任伟自来熟的本领莫云算是领教了。

  “好,给商大哥添麻烦了。”莫云来者不拒,张口就来。

  见目的达到,商任伟难掩惊喜之情,立即对着一旁的下人说道:“李二,去将上官小姐的行礼带回商会,对了和四通八达客栈的掌柜说一声,将上官小姐的房钱一并退回来,记在我的账上。”

  一个很机灵的仆人,回应道:“二公子放心,小的速去速回!”转眼间消失在人群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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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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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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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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