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初见宋老师时,她是那样恬静优雅,周身银光笼罩,一副不染凡尘的模样。使得我与她说话都会紧张的颤抖,觉得能够与这样神仙般的人物说话,都是莫大的荣幸了。
可后来我们朝夕而对,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我们越来越熟悉。我渐渐发现,宋老师其实也很普通,她同我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她也会说一些很粗俗的词汇,她也会面露狰狞五官扭曲的不再精致。她的普通话中也同其他中年妇女般夹杂着浓厚口音,显得土里土气。
她也会偶尔的暴露认知,列如她的口头禅,常用的流行词汇,喜欢的歌曲,都非常陈旧,会时刻显现出自己就是阿姨辈的年纪。
她偶尔还会特别邋遢,办公桌上总是乱糟糟的,走路会外八,有时脚会臭,小腹和大腿赘肉很多,小腿肌肉发达,不化妆时皮肤很黑,掉到手臂上的土豆丝就捡起来放嘴里,还会在水池边用手擤鼻涕。
但即使在了解这些后,我仍旧还很喜欢她,这份爱并没有因为她的普通,而有半分的减少。
所以我觉得,大概真正的爱就是这样吧?在看到对方的一切缺点,看到那些不完美之后,仍旧会坚定不移的喜欢着。
这份爱自我12岁那年萌生,它随着春天的雨,夏天的荷,秋天的雾,冬天的雪,走过了十载的日月,一直蔓延到了今天。
而至于我所说的“初遇总是最美好的”,那是因为,初遇时我们彼此之间拥有着未知感和神秘感,所呈现出来的也都是我们最好的样子。
可人生不全是美好,社会也会有丑陋的一面,甚至人性本身也是有缺陷的。
那么我们每个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具有部分丑陋的社会中,加上人性本身缺陷的驱使下,又怎么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呢?
我们只能尽力的去克服那些丑陋和缺陷,努力的修行和学习,可惜人的能力终究是有限的,总会有疏忽和学习不够深刻的地方,
所以才造成了所谓的“缺点”。
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缺点,也该去尝试理解他人的不完美。
而“爱”这种特别的情愫,会促使你在理解了对方的“不完美”后,逐渐接受所有。
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不太赞同的一个观念,就是“距离产生美”,因为我认为真正的爱是不会畏惧距离的。
当彼此靠近后,当所有的未知感和神秘感消失殆尽后,我们还能保持最初的那份喜欢,那样的情感才可以称之为“爱”,而那样的爱才是纯粹没有掺杂污垢的。
所以宋老师的优点和缺点我都会喜欢。因为我爱她,所以可以理解她并接受她的一切。好的坏的,那都是她的一部分,她也不需要去改变什么,她只要做自己,在我眼中就是最完美的。
……
听闻近些时日来,宋老师总会在放学后排练合唱。
记得最初“放学排练”这个建议,还是我所提出的。据说在往届校合唱团中,都没有过放学排练这个习惯。
而当年,二声部同学总会跟着一声部跑调,宋老师每天头疼欲裂,常常想要知难而退,总嚷嚷着说“要不我们换首曲子吧?”
她之所以会选择《flyingfree》这首曲子,完全是我惹出来的麻烦,而我这个人,对于艺术对于音乐,是从不轻言放弃,从不轻易退缩的。
也不知这是否是一种强迫症?小时候学钢琴,碰到特别复杂的曲子,练不顺畅时,我从不会因为太难了便选择更换曲目,而是坚持反复的练习,即使不吃不睡,也要练好才肯罢休。
左右不过是88个琴键,况且有人能写出来,也有人能弹出来,凭什么我就不可以?我偏不信这个邪!
所以对于合唱自然也是,既然别的学校可以唱,甚至小学生都可以唱,那我们身为初中生,智商又不比别人低,即使是底子差基础差,可是铁杵还能磨成针呢!既然喜欢,既然选择了,那就一定要唱好!
记得当时宋老师看着我笃定的神情,微微笑了笑,大概我性格常有的毅力和坚持,会在她不自信之时,带来许多安慰吧?或许她当年喜欢的也是我面对困难的这种韧劲!
所以我便提出了,利用放学时间排练,还告诉她“我们小学都是这么练的!”
不过宋老师很犹豫,纠结说她家离得远,放学后需要马上回家,所以并没有多余的时间。
而我也不希望因为我的一时兴起,使她过多操劳。况且,我自己一个人也有信心可以把这件事做好,便坚定的回答宋老师说“我可以一个人完成,你该回家回家。”琇書蛧
而如今,宋老师竟然亲自利用放学时间排练了,我不知她的这个表现,所传递出来的东西,是该让我欢喜还是让我悲伤?
欢喜的点是:宋老师并没有全权交给沈羽希,那个孩子并没有完全取代我的位置,或许在宋老师眼中,她还不够信任沈羽希,或者认为沈羽希的能力不及于我。
而使我悲伤的点则是,大概率宋老师对待这一届孩子,要比我在时认真了许多,而那些孩子与她相处的机会与时间,也要比我更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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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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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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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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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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