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空九年>第七十章
  2015年10月。

  时光匆匆,如窗前过马。不知不觉开学已经有一段时日了,可我似乎并没有习惯这所新学校。

  与新同学新老师之间,我总是不愿太过亲近。是啊,我放不下宋老师,我常常会很想念她。

  毕竟三年来的课余午休与课间操,我去她的艺体组早已成为了习惯。

  如今一下课,还是会习惯性的照着原来的路子往走廊冲,等跑到半路才猛然惊醒,我已经离开她了。而这所谓熟悉的路径,已不再熟悉,也再无法通向她身边了。

  击垮人的往往是习惯,不单单只是我对宋老师的爱与依赖。

  更重要的是,我习惯了有她的陪伴,在学校中在生活里,我的每一个细节都蕴藏着她的影子,她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侵入进了我生命的每一处。

  可是如今,我竟要适应往后没有她的生活了,我要改变我这三年来根深蒂固的习惯。

  小至我的喜好,我的语气措辞。大至我的三观以及待人处事的方式。甚至我们之间共同的牵扯“音乐”,我都要逐一改变和舍弃。

  我知道她喜欢月白蓝和紫色。我知道她的鞋是37码,我知道她喜欢吃水果,但是吃葡萄不吃葡萄皮。我知道她的笔袋是棕色的,笔迹偏正方形,像个学生的字迹。

  我知道她很喜欢喝水,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嗓子不好,除了夏天很热之时,大多都喜欢喝偏热的水。还有她吃饭总是狼吞虎咽,常常噎住,所以也要喝水。

  她还喜欢喝粥,心情不好的时候往往只喝粥,不吃饭。但平时吃饭很多,别看她很瘦小,那只是因为骨架小,她基本不挑食,我每天给她送盒饭的时候,她都是光盘行动。

  她难过的时候喜欢睡觉,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被人打扰,除非是她自己想要倾诉,否则就最好让她一个人静静,否则会把火引到自己身上,然后莫名其妙挨怼。

  还有她身体不好,一到换季就会感冒发烧,鼻炎也会加重,而且发烧通常是晚上严重,白天会较好些。

  她橱子里有两个大花色布兜,是用来装衣服的,她很喜欢睡午觉,小被子放在橱子的最后一层最右边。

  她的钱包是红色的,还有一个钥匙圈。她用手机的时候,习惯用小拇指托着手机。她还有一点小邋遢,办公桌最中间的抽屉杂乱无章,什么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都往里面扔,右边的抽屉会放梳子和一些小零食。

  有次她从右边抽屉里拿了一块巧克力,给别的同学,并对着那个同学温和的说“你看你整天那么虚弱,病怏怏的,得多吃点东西啊”。

  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慈爱,说完后才回过神发现我也在,随后就露出一副好似做错事的孩子,被抓包一般尴尬的笑容,最后客套的也给我递了一块。m.χIùmЬ.CǒM

  但我没要,我带着些许的醋意说“我身体不虚弱,我才不要呢!”况且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如果你给我的跟别人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

  哦对了,宋老师扎马尾时喜欢扎低马尾,她习惯将头发从中间中分两拨,所以中间发际线有点秃,不过不太明显,别的同学都没发现,就我知道呢!

  看吧?我知道她这么多的习惯,可我们最终还是走散了。我本以为如此坚牢感情,就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变化了,而我们的缘分,也因为现实,逐渐丧失了。

  可能宋老师不会知道:如今我也喜欢月白蓝和紫色了,我吃葡萄也不吃葡萄皮了。喜欢喝冷饮的我竟习惯喝热水了,我从不喜欢喝粥,也逐渐开始尝试了。我吃饭变得不再挑食,从前我喜欢盘发和高马尾,慢慢也适应低马尾了。

  然而我把这些都习惯后,我竟要开始习惯没有她了…

  ……

  在这所高中,我不出意外的当选为了音乐课代表和文艺委员,可我一点都不欢喜,完全没有从前的喜悦,甚至有一丝厌烦。

  在宋老师的眼中,我特别喜欢当领导,然而我的内心其实从不喜欢当官,因为要操心要担责任要动脑子,又不给我工资,我干嘛要给自己找活干呢?

  所以一直以来我喜欢的,只不过是喜欢为她做事罢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在意语文课代表,偏偏要争一个没有权利的音乐课代表。为什么喜欢当合唱团团长,却从不在其他老师面前展露任何?

  那是因为我在意的从来不是这些虚无的名利,我在意的只有她。

  她从不知我对她的感情有多深,她只知我任性放肆小心眼爱吃醋。

  然而她看到的所有我不懂事的一面,也仅仅只有她才能看到,我只在她面前任性和撒娇,也只吃她的醋,其他老师喜欢谁我才不在意呢。

  我坚信宋老师是不会离开我的人,我笃定她对我的感情和爱,人类通常只在自己信任的人面前,才会暴露全部。

  所以时至今日,到如今的地步,究竟是我自作多情?还是人心易变?

  还是说优秀,或者能够从我身上获得某些东西,才是被爱的前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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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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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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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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