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一天突然一个人找到了我,他就是鬼影子,告诉了我一个非常不愿意听到的消息,就是吕长老破坏了当年先祖立下的规矩,他为了抢夺‘霸王剑’竟然杀害了夏侯氏全族!”
“哦,这个时候,应该称呼他为吕掌门了。鸡鸣狗盗之辈,等到‘咬’死了猛虎,便开始狗咬狗。联合除了项氏与糜氏,接下来就轮到吕长老与张长老长子火拼,最终吕长老先发制人,用计胜出,如愿做了‘鸿门’掌门。”
“好景不长,这位吕掌门三年前突然暴毙,他的儿子吕布接任掌门,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有其父必有其子,吕布勾结上了当朝相国董卓,甘愿去做走狗,干尽了坏事,可叹‘鸿门’也从此沦为了杀人工具。“
“‘鸿门’如何,我已经不再关心,更无心去找吕氏与张氏讨还公道。但是我项氏也是知恩图报,我项家的仇可以不报,但夏侯氏的恩却不能不报,天可怜见,听鬼影子说吕氏行凶时,夏侯家两位少爷都不在家中,侥幸躲过一劫。“
“我不知道鬼影子是谁,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告诉我,但我从此开始义无反顾地寻找夏侯后人,没想到这一找就是十几年。好在老天爷开眼,让我终于找到了,虽然此时他俩已被被‘鸿门’杀手所伤,昏迷不醒,但我很相信自己的医术,再加上苏、彭两位兄弟及时借来的千年灵芝,我始终相信苍天有眼,恩公后人必能大难不死。“
听到这里,曹操恍然大悟,眼前这两位就是夏侯家族后人,‘霸王剑’的传人。不过,看刚才两人反应,估计对五行剑,尤其是‘霸王剑’一事也不知晓。
或许是回忆起了自己家族的悲惨遭遇,或许是终于找到并医好了夏侯后人的欣喜若狂。月光下,项大哥的脸由于激动更加丑陋恐怖,但他满脸热泪,可以说明他此时的心情五味杂陈。
“难道恩人所说夏侯后人,就是我们哥俩?可我们的名字是钟惇、钟渊啊?“这两人万分诧异。
“不,你们本来的名字应该叫做夏侯惇、夏侯渊才是。”
“夏侯惇,夏侯渊?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当项大哥说出这两个名字的时候,曹操恍惚有点印象。
不仅曹操,就连曹洪也依稀记得听过这两个名字,可惜因为时间久远,实在想不起来。
奇怪的是,貌似那哥俩对这名字反而陌生的很,虽然项大哥说的斩钉截铁,但两人却连连摇头,这是怎么回事?有人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
那两人的反应非常让人不解,看两人的年纪,十几年前怎么也有七八岁了吧,吕氏行凶时,既然没在现场,不知道仇人是谁情有可原,难道都这个年龄了,会不记得自己姓什么?
但是看两人一脸茫然的表情,显然又不是在撒谎,莫非是项大哥搞错了?
“夏侯家族的人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右眼眼珠是双瞳孔,你们一看便知。“
众人互相看看,果然如此。
“摸金派的钟大哥是你们什么人?”项大哥又问。
“是在下恩师。”一人马上回答。
“十几年前,吕氏为了抢剑血洗夏侯一族之前,你哥俩恰好得了一种绝症叫做天花,得这种病的人十之八九很难活命,夏侯家仅有的两个孩子同时染病,当时你的父母的焦急可想而知。“xǐυmь.℃òm
“我不知道钟大哥跟你家族是什么关系,反正是他将你俩从谯县带到了洛阳,因为钟大哥认识一位神医。好在吉人自有天相,这位神医果真将你俩的绝症给治愈了,只不过得这种病的人早期时常陷入昏迷,找到神医之前又耽搁了不少时间,所以你俩大脑出现了空白,得病之前的事情就全不记得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不记得自己姓什么了。可当项大哥说出‘谯县’这两个字时,曹操顿时一个激灵,这是自己老家呀。
“谯县?我想起来了,四弟,咱们小时候有家邻居,有两个小孩常跟咱们玩耍的,是不是就叫夏侯惇夏侯渊这两个名字?”曹操忽然想了起来,怪不得刚才听起来好耳熟。
“对呀,对呀,难怪我也听着耳熟,我那时也就六岁,好像有一次夏侯家大哥带我去掏鸟蛋,他的右手背上被树枝扎伤,留下了一块拇指大的疤。”
夏侯惇抬起右手手背给众人看,果然伤疤还在,只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伤疤面积也增大了些。
万万没有想到,当年儿时玩耍的伙伴,竟然就在眼前,不久前当看到蝴蝶时还曾忆起童年的情景,真不敢相信,当年那两个邻居小孩,就是这两个人。
当然,夏侯兄弟是永远记不起来了,但从大家的反应,两人也都相信了这个事实。
“多谢恩人实情相告,我兄弟方知自己身世,原来我家族有这么一笔血海深仇,既然真相大白,不报此仇誓不为人。”夏侯惇道。
“他奶奶的,想不到我们仇人竟然就是吕布,这么多年咱们却给他当差办事,真是瞎了狗眼,大哥,咱去杀了那狗贼。”夏侯渊性子急,脾气暴,容易冲动。他想起身,被大哥拉住了。
“不急,十几年都过来了,也不急于这一时,况且你们大伤刚愈,这千年灵芝的药效还需慢慢吸收消化。”
为吕布办事?他俩是‘鸿门’的人?曹操忽然想起,在中岳庄里笑头陀曾经说过,让‘黄河帮’交出什么叛徒之类的话,马上将目光投向项大哥。
“曹少侠,不必意外,他俩就是‘鸿门’的人,不妨告诉少侠,还有一人,就是少侠的师祖华佗神医,也是‘鸿门’的人。“
什么?五禽派的祖师爷也是‘鸿门’的人,曹操与曹洪李儒三人同时愣了,照这么算,曹操三人不也就算是‘鸿门’的人了吗?
叔父被逼当堂吐血而亡,曹家庄惨案历历在目,而师兄弟几人被指认为刺客,流落江湖,不都是拜‘鸿门’所赐吗?
一直以来,曹操等人都是视‘鸿门’为头号劲敌,国恨家仇,不共戴天,怎么闹到现在,自己都成了‘鸿门’的人了?
曹操等人的反应,自然在项大哥的所料之中,他缓缓说道:“有两件事需要说明。一是钟大哥是‘摸金派’的头人,夏侯两人被钟大哥带走治好之后,本打算送还谯县,但是途中听到夏侯一族已被灭门,无奈只得返回,将两人收做弟子,因此两人也就加入了‘摸金派’,‘鸿门’下面有许多支派,‘摸金派’便是其中之一,这些年吕氏利用‘摸金派’专门盗掘古人墓葬,聚敛了许多财宝。“
“第二件就是救夏侯兄弟的那位华佗神医,其实也是‘鸿门’下属一个支系的头人,所以当年钟大哥才四处寻他,求治天花之病。而这个时候,华神医因看不惯‘鸿门’的所为,已经脱离而去了,正因如此,才由于寻找花费时间,导致两位失忆。”
“‘五禽派’是华神医离开‘鸿门’以后所创,因而与‘鸿门’毫无关系,曹少侠的‘五禽剑派’这一支系创立的时间更晚,就更无关系了。”
虚惊一场。
“而这根千年灵芝,当苏、彭两位兄弟报出我项某的名字时,华神医自然立时相送。”
“不错,恩师也是看不惯吕氏的做派,不肯再听命办事,才遭到吕氏的毒手的。那时候我们还小,恩师还不敢告诉我俩的身世,尤其是二弟,他要知道了,非得找吕氏拼命不可。”
“越想越怄气,居然这些年为杀父仇人做事,真是混账。”说着话,夏侯渊打了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钟大哥的顾虑是对的,吕氏要是知道了你们真实身份,是绝对斩草除根的。可如今是家仇国恨一齐来了,皇帝已经下旨,要齐聚五行剑,开启髑髅台,取出天子剑。那把从你夏侯家族手里抢走的‘霸王剑‘如今就在吕布手里。”
原来如此。
为了报夏侯灭族之仇,势必要将‘霸王剑‘抢回来。
为了雪大汉将倾之恨,势必要将‘霸王剑‘抢回来。
曹操兄弟与夏侯兄弟紧紧拥抱在一起。千言万语,都包含在这紧紧拥抱里面。
“五行剑齐,天子剑出;天下太平,高祖金牍。这几句话的分量极重,曹少侠肩上的担子可是不轻。”
“晚辈既然已经答应方丈大师,就一定不会放弃。”
“好,老方丈果然没用看错人,看来这天子剑四百年后真的要重现人间了。”
“可惜晚辈至今连自己家族的‘青虹剑’也没找到,另外那四把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凑齐。”
“少侠不要灰心,需知:你自己在找的东西,别人何曾不也在寻找?”
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既然大家都在找,不管是谁找到了线索,不都是更进了一步?照这么说,除了‘鸿门’,太平神教与丐帮也都参与进来未必就不是好事。
“所以说,五把剑不一定非要在某一个人手里,天子剑就在卧牛山,只要某一天五把剑同时在卧牛山出现,就有开启髑髅台的可能。”
一语点醒梦中人,歌谣里说的清楚,开启髑髅台的条件是五行剑齐,并没有说持剑的是哪些人。
可转念一想,曹操又觉得还是有些问题:“假如持剑的素不相识,没有交情,甚至是死对头,又怎么可能配合在一起开启呢?”
“事在人为。少侠只要记住:缺了任何一剑,也开不了髑髅台,这就行了。”
“项前辈,‘鸿门‘本就是项氏所创,现在吕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敌人,不如咱们一起上路,重新再夺回来。“
“我已是黄土埋半截之人,争也罢,不争也罢,反汉兴楚,呵呵,我项氏争了近四百年,又落下了什么呢?我决意去寻找华神医,跟他老人家好好学习医术,去医治那些穷苦百姓。至于‘霸王剑‘,项某撂下一句话:我只认夏侯氏。“
虽然‘霸王剑‘的最初拥有者是项氏的先祖项羽,但有项大哥这句话,已然认可它的主人就是夏侯氏。
曹操看的出,项大哥已经无意于世俗之争,他那句话怎么说的?‘月出总有月落时,花开岂能无花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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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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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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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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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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