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雪回来了,正巧我稀饭也凉的差不多了。”
柳母掀开菜罩子,招呼儿媳妇去拿碗筷,她自个端着一大盆稀饭走出来。
前两天儿媳妇说没胃口,这不今天就煮了稀饭,晾的温温的再炒两个菜,最是合适。
林千雪就着炒丝瓜、炒豆角、炒空心菜梗连喝了两大碗稀饭。
这炒新鲜菜可比咸菜、酱菜、酸菜、霉豆腐这些好吃多了。
就是煮稀饭太麻烦了,煮的时间短了,稀饭像是用剩饭煮出来的一样,一粒粒的。
必须将米煮开了花,再熬出米油,米汤粘稠晾凉才好吃。
她和柳宗镇都上班,哪有时间这样慢工出细活。又添了一碗稀饭的林千雪不自觉将视线投向婆婆。
婆婆一个人住在大队,应该会有些冷清吧?
“婆婆你熬的稀饭比宗镇煮的好吃多了,这菜配着稀饭就是清爽,我好几天都没吃的这么爽利了。”林千雪夹了一筷子空心菜梗,咬得咯吱咯吱,非常爽脆。
“我煮了一大盆稀饭,你一会儿饿了再吃两碗。”
稀饭九成都是水,占肚子饿的快,过个一两个小时肚子就能空出来继续吃,儿媳妇喜欢吃就多吃点。
柳母喜滋滋的看向儿媳妇,她不懂这就是投喂的快乐。儿子没给他的,儿媳妇全给了她。
林千雪试探性问,“婆婆,我和宗镇长时间不回家住,你一个人会不会冷清?”要不还是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吧?后半句林千雪没明说。
柳母摇了摇头,“倒也不会太冷清,之前宗镇在部队,也就探亲的时候回家几天,一年到头都是我一人在家,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住。左右隔壁都有老邻居,时不时就唠嗑,哪里会冷清了。”
林千雪深觉婆婆早些年不容易。
一看见儿媳妇这眼神,柳母反倒宽慰起对方来。
“其实还好了,宗镇在部队,他的战友偶尔路过县城的时,会替宗镇来看看我。
作为军人家属,大队和公社也对我多有照顾。
宗镇之前还提出让我随军,只是我年纪大了不愿意动弹,怕去外头不适应这才没同意。
其实我的日子真没你想的那么可怜,一个人干活一个人吃自由自在的。”
日子过得不可怜并不代表不孤单寂寞。
林千雪一下子有些理解为什么婆婆喜欢小孩了,总是不厌其烦的各种脑补。一个家庭有了孩子,绝对会热闹翻天。
突然林千雪眼珠子狡黠的转了转,悠悠然叹息一声。
“哎!我再添半碗,还是喝点粥舒坦。
最近也不知怎么的总是没胃口,吃什么都不得劲。
还打不起精神来,浑身懒洋洋的,春天都快过去了我还犯春困,怪事嘞。”wWW.ΧìǔΜЬ.CǒΜ
瞬间柳母眼神火热!贼亮贼亮!
没胃口还犯困?是不是怀孕了?
现在还不确定不能说,否则儿媳妇听了心里不舒坦,还以为她这个婆婆催生嘞。
万一不是那就更糟糕了,儿媳妇肯定有心理压力。
柳母激动万分,心里头火热火热,就差没是夏天里的一把火了。
林千雪有些困惑问道:“婆婆,你有没有觉得我最近瘦了?
这两天工作辛苦,我总感觉很累,早上照镜子下巴都尖了一点。”
“瘦了瘦了,我也觉得你瘦了。”柳母斩钉截铁。
“宗镇是怎么照顾你的,连个饭都做不好。
千雪啊,明天我就和你一起去县城住个两天,做点你爱吃的给你好好补一补。”
儿媳妇这青绿腰可不能再瘦下去了,万一没营养就糟糕了。
老母鸡准备上,大红枣备上,还得去弄几条鱼来。
听说多吃点鱼孩子能聪明,也不晓得谁家有乌骨鸡,那玩意和花旗参一样炖汤最补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小孙孙还没影,柳母脑海已经活泼的准备好了一切。
可惜林千雪不配合,摆了摆手拒绝,“婆婆不用了,我哪有这么娇贵。
我想吃你做的饭菜了,下班回大队住一晚就行了,我会骑自行车来回方便得很,哪用得着你特意去县城照顾我。
你在大队住着习惯,我可不能做出这样的事,否则宗镇该批评我了。”
“他敢!”柳母气势十足。
门外,柳宗镇,“......”
“他要是敢批评你,你让他来找我,看我怎么收拾他!”柳母非常护崽,但那个崽不是破儿子。
林千雪面露犹豫,茶里茶气,“可是--可是--我心疼你啊婆婆,你住在大队都已经习惯了,我担心你去县城会睡不着觉。
就像之前我搬新家一样,换了一张床睡的老不习惯了,半夜翻来覆去愣是睡不着。
婆婆要不还是算了,真的不用这么麻烦。其实我对吃的这些不太在意的,对付一口能吃饱就成。”
柳母特想收回刚才那番“常驻大队”的话,下次说话可不能说的这么死了。
“天天住大队里,我也腻了想换个地。
最近你隔壁李大娘家养了一只大公鸡,天天大早上天不亮就打鸣,吵得人不得安生。
就差用棉花堵耳朵了,一连几天我都没睡个好觉,正好去县城住两天。”
柳母看了一眼儿媳妇,态度坚持,“你别再劝我了!”
大公鸡:你礼貌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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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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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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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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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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