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哎呦喂!证据都有了!错不了!
柳母内心激动奔腾,极力绷住脸。
“哎呦喂,你瞧瞧我这脑子,突然想起大队里头还有事,得要尽快回去了。”
赶紧撤!将空间留给小两口!
林千雪困惑,“婆婆,你刚刚不是说打算在院子里撒点种子、栽点辣椒葱蒜的?”
柳母反应那叫一个快,“你隔壁的李婶就给了我几颗辣椒秧子的,我想了想还是给种自留地得了,省的再多贴一个地。
种菜得施肥浇水,味道大栽院子里不太好,到时候长了辣椒我直接给你们摘来,吃现成的就行了。
这新家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还是别种菜了,种点葡萄得了。”
她的小孙孙可比大蒜苗、小辣椒重要。
柳母撤退的非常快,“千雪,最近几天地里的活有点多,我估计没空来县城里。”忙着呢!她得回家做小尿布。
柳母打算近期内都不来当电灯泡了。
“你有没有觉得婆婆有点奇怪?”林千雪瞧着桌子上用纸包好的种子,困惑的摸了摸下巴。琇書蛧
柳宗镇将手上温水冲好的枇杷水递给林千雪,“或许家里真的忙吧,把枇杷水喝了再眯一会儿,一点半到了我叫你。”
一步到位后两人关系蜜里调油,只是时不时的就起火,扑灭一次得一个多小时,家里床单洗的分外勤快。
每每看着院子里迎风飘荡的床单,林千雪脑海里便充斥着热火朝天的一幕。
柳宗镇肩宽、腿长、腰有劲,爆发力持久,林千雪每次身心疲惫、死去活来。
不行!得找个借口回大队住两天。
这天下班,林千雪一听她爹说家里头明天要请客,问她回不回去吃饭?
“回!爹明天我下班之后就回去!”
大队的房子隔音不好,柳宗镇总没这个厚脸皮胡闹。
第二日,一下班到家,林千雪就催促着柳宗镇回大队,今天宿在大队,总算能好好休息一晚。
到家后,便见家里大堂坐着三位客人,柳延卿和周泽林千雪上一次见过,剩下一个板寸头煤黑炭的生面孔。
三人部队出身,与姜老一样挺胸收腹、坐姿板正,完美诠释了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
一侧的乔继祖与他们相比少了一股味道,像个散养的,一瞧便能分辨出不同。
“九块九包邮”的林父一看见门口的女儿女婿,“回来了?我正要去借隔壁借桌子嘞,待会儿吃饭一张桌子估计坐不下。”
柳宗镇将手上的瓶酒交给老丈人,“去哪家借桌子?我去搬。”
林父指了指隔壁,自家女婿不见外。
一张八仙桌被柳宗镇扛着,举重若轻如拎麻布袋一样。
后头搬长板凳的林父忍不住感慨,这女婿身板就是好!这女婿找对了!
林千雪闻着厨房传出的香味便知道家里头烧什么菜了。
林母和柳母在厨房热火朝天的忙碌着。
菜快烧好了,一道道摆放在锅坝上,就怕凉了。
“回来了?你给尝尝我这个菜烧的怎么样?”
锅里最后一道菜快要出锅了,林母用筷子夹了一个鸡爪出来,让女儿尝尝味道。
“刚刚的酱油好像放多了一点,颜色浓了一点,你给尝尝咸淡,味道会不会太咸?”
“有一丢丢的咸,但我觉得刚刚好,夏天吃点重口味的爽利。”
一个鸡爪压根不够啃,林千雪非常遗憾如今物资紧缺,像卤翅膀、鸡爪、鸭脖、鸭头这些连菜单都凑不齐。
“不太咸就好,今天你爷爷认识的人上门做客,我就怕招待不周。
千雪你去把桌子擦一下,端菜开饭了,我最后再伴一个凉拌菜。”
农家人实在,请客吃饭都是将家里头最好的拿出来招待客人,唯恐失礼。
林家四口人、柳家三口人、连带三个客人,十个人吃饭,两张八仙桌并在一起,像一些绿色菜都是直接炒两盘摆上,这边一盘那边一盘,不用伸长胳膊夹菜。
林家热情好客,饭桌上推杯换盏。
林千雪也知道那个黑脸板寸头叫沈振华,是周泽队里的一个兵。
柳宗镇成熟稳重,周泽冷冽锋利,沈振华道行稍浅,今年十九当兵未满两年,部队家庭长大的,军事素养却比新兵蛋子强很多,打磨个几年便能崭露头角了。
“姜爷爷,我父亲让我向你问个好。”自从看到姜首长后,沈振华犹豫了许久,不知道要不要开口。
姜老嗯了一声,没有其它反应。
沈振华有些失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
他也不知道父亲和姜首长有什么过节,反正公正严明、身材魁梧的父亲见到姜首长就短一截,凑上去人也不带搭理的。
林母立即打场子,“小伙子小小年纪就去当兵了,真是不容易,今年十九有对象了没有?”
沈振华咧嘴一笑,牙齿雪白,“还没,婶子不着急。”
立业成家,他还没有提干,成家这些太早了。
沈振华不免想到了他母亲撮合他和淼淼,他一直将淼淼当成妹妹从未想过此事。
沈父不喜沈淼淼,沈振华受其影响,心底也对沈淼淼无感。
“十九岁也不小了。”林母嘟囔了一句,她家千雪也十九,已经嫁人,她都等着抱外孙了,指不定明年小外孙就来了。
沈振华憨厚的挠了挠头,非常接地气,“婶子,我出生的月份晚,其实才十七周岁,严格算起来还没成年。”他只是个未成年的瓜。
“哎呀,你也是年尾出生的?我们家千雪也是年尾出生的嘞。你们两人还是同一年嘞,你说巧不巧?
我们家千雪二十一号出生的,小伙子你哪一天啊?”猿粪啊!林母不免来了兴趣。
“我十五号出生的,早出生六天。”沈振华看向林千雪,还真是挺巧的,他比她大,但他得喊她嫂子。
林千雪,“......”
全世界同一天出生的人有十几二十万,一点都不巧啊!
林千雪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
结果吃了个辣椒,爆辣!整个人辣的嘻哈嘻哈,不断地用手扇风。
“你啊你,怎么吃个饭这么不小心。”林母虽然责怪却极为快速的倒来一杯温水,“等会儿吃这几道菜,里面没放什么辣椒。”
沈振华有一丝丝羡慕,随即便压至心底。
他母亲从来没有这么关心过他,从小便对他疏离冷漠。
母亲喜欢女儿,结果生了他,而且他不是熊猫血,所以母亲无法再生第二个孩子,至此对他心有芥蒂。
小的时候沈振华不解,为什么母亲宁愿疼爱沈淼淼也不疼爱他?
直到一次外婆向他解释,从那以后沈振华便彻底释怀了,像个局外人一样,反倒轻松了三分。
沈夫人当年怀孕时候极为艰难,好几次差点出事,母子双亡。
有个算命先生曾断言: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天煞孤星,大凶,对本人没影响,但是对身边的亲朋好友克的厉害。
孩子称骨算命三两二钱,初年必主家豪富,丧子丧妻还克父,六亲无缘,刑亲克友,孤独终老。
唯一解救之法,便是孩子出生后将他送的远远地。
离的远,不相克,才能保证家宅平安。
十月怀胎的血脉骨肉,沈夫人不可能因为一个算命的话就将孩子送走。
可是临盆前一个月,沈夫人的婆婆摔断了腿,出生没两天沈父出任务受重伤差点没抢救回来。
封建迷信不可取,天煞孤星这个称号终究在沈夫人心里留下了疙瘩,觉得这个孩子不祥,从小对他态度冷淡疏离。
哪怕后来沈家、白家多次解释当年一切都是巧合,可沈夫人难以亲近亲子。
心里已经给人定罪,解释再多也没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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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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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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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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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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