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夺回气运,首富娇妻躺赢了>第213章 极致诱惑,林千雪爱白衬衫
  他像一只被束缚的猎物等待着死亡。黄家如蛛丝,缠绕的他快窒息了。

  大时代如此,人们讲究以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习惯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内部消化矛盾,尤其沈明诚和黄翠英是夫妻,一床棉被遮盖,清官都难断家务事。

  之前黄妮的事如此,如今沈明诚的事亦如此。

  沈明诚不甘心,不接受公社的调解,他已经身处地狱了再糟糕又能糟糕到哪里去!

  拼着鱼死网破,沈明诚也咬死黄家不放,坚持要他们受到惩罚。

  一时之间局面僵持着,沈明诚弄不死黄家,黄家也没法轻易脱身,头上大队长的帽子越发摇摇欲坠。

  林千雪用极品打败极品,恶人自有恶人磨。

  大抵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黄大队长竟然做梦,梦见火光冲天,一家子活生生被烧死。

  老老少少十多口人全烧成了焦炭,就连几个月大的小孙子都未幸免于难。

  醒来后黄大队长惊吓连连,梦里的一切他已经忘记八九十了,但火焰灼烧皮肤撕心裂肺的痛苦令他身临其境,依旧心有余悸。

  不行!明天得去找山岗头黄大姑解一解梦。

  无端端梦见大火烧死人,委实太不吉利了,黄大队长心里忌讳的很,甚至迁怒上了。

  沈明诚这白眼狼女婿果然是个坏的,不然梦里怎么还想烧死他?

  黄大队长忍不住将梦里的玄乎的事情代入脑海中,对沈明诚的防备飙升到了顶端。

  大队里发生“大地震”林千雪正在搬家。

  本以为搬家是大工程,林千雪还思考着该怎么搬?结果林千雪体会了一把有男人的好处。

  有他在,有事情可以倚靠,这些重力活更是完全不用沾手。

  原计划礼拜天搬家的,礼拜六下班后柳宗镇从厂子里叫来了几个人。

  非常虎作!一人一趟,东西就搬的差不多了。

  真应了那句话,双手不如快手,快手不如多手。

  搬过家的都晓得,这事麻烦死了,这计划那规划还未开整就将人弄惆怅心累了。

  林千雪眼中千难万难的大工程,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完成了,简单的不可思议?m.χIùmЬ.CǒM

  “这就完事了?”

  猝不及防,柳宗镇猛烈的咳嗽了两声。

  看着千雪纯真又困惑的眼眸,柳宗镇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底躁动,是他想多了。

  林千雪关心的看了过来,“最近天气干燥,你是不是嗓子有点干痒?”

  “嗯。”柳宗镇沙哑着嗓子,双目深邃晦暗不明,定定看向千雪,指腹微痒,自觉地今日时光流逝的太慢了。

  柳宗镇身姿挺拔如玉眉目俊朗,穿着白色衬衫立于几步外,有些人好看起来站在那里都是一道风景。

  落日黄昏又增添了一丝朦胧感,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林千雪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唇角不自觉流露出一抹愉悦,这两天柳宗镇好似更有魅力了。

  “嗓子不舒服多喝点白开水。”柳母走上前,一巴掌拍在儿子的后肩膀上。

  柳宗镇,“......”

  “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柳母忍不住白了一眼破儿子。

  儿子今年虽然屡屡糟心,柳母还是豆腐心。

  “回头我摘点枇杷叶和枇杷花,炖个梨给你吃。千雪你工作挺辛苦的,到时候也一块喝点汤,梨渣留给宗镇吃。”枇杷花如今估计没了,也不知道谁家晒了。

  “好的。”瞬间,林千雪脑海里全是冰糖雪梨,“婆婆要不放点冰糖再加点川贝?川贝清热润肺,一起炖效果更好。”

  “川贝?”柳母认真的思考了起来,“回头我去问问,看看哪里能够搞点川贝来。”

  “婆婆,如今正是吃枇杷的时候,要不熬点枇杷膏,放玻璃罐里可以存放一年半载。

  夏热秋燥的,宗镇工作强度大,熬夜又容易上火,偶尔喝点枇杷水润润肺和嗓子对身体好。”

  柳母,“咱们大队倒有不少人家里种了枇杷,回头我去问问。”熬点枇杷膏放家里也好,费点功夫都不算什么。

  几十斤新鲜枇杷才熬一罐枇杷膏,需要的量有点大,林千雪头一个想到王大娘。

  “婆婆,王大娘家应该有枇杷,我们两家走得近,回头我问一问她就好了。”王大娘家山里亲戚多,几十上百斤枇杷应该能弄得到。

  婆媳俩开始有商有量讨论了起来。

  被“孤立”在一侧的柳宗镇,薄唇紧抿,眼中多了一份寒气。

  白衬衫还是那白衬衫,却已经无人欣赏了,不仅如此还惨遭嫌弃。

  “宗镇你也是的,今天搬家还穿白衬衫。白色最是不耐脏,不晓得多难洗,肥皂都要多打两遍!

  衣服搓多了就不耐穿了,真是一点都不知道节约过日子。”柳母的语气要多嫌弃有多嫌弃,滤镜破碎后,柳宗镇的家庭逐步下降,柳母成了挑剔的婆婆。

  柳宗镇,“......”

  “婆婆,没事,洗之前打一遍肥皂多泡几分钟,揉一下就干净了。”

  林千雪极喜欢柳宗镇穿白衬衫。

  精简朴素、正规又严肃,衬托出柳宗镇老成持重的气质。

  尤其是解开袖扣、挽起袖子如开弓搭箭,身姿挺拔从容不迫的走进厨房做饭,严肃距离感去除了一半,厅里厅气又不失精致感。

  精致的精神诱惑,无形荷尔蒙直接刺激林千雪视觉,好几次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至于难洗?反正不是她洗。

  白衬衫养眼,她可以为柳宗镇买一辈子的肥皂!

  或许将来她还可以养成收集袖扣的爱好。

  “婆婆,宗镇工作性质大多时候穿白衬衫,他百分之九十九的精力都在努力奋斗,剩下那百分之一的个人喜好,咱们理解一下。”

  好儿媳林千雪体贴入微,“宗镇,是我的疏忽,回头我给你多买两件换着穿,这件袖口起毛有点旧了。”

  林千雪眼神变化皆被柳宗镇收入眼中。

  喜欢他穿白衬衫?

  柳宗镇心思转动,眉目舒朗,暗含一抹笑意,慵懒的“嗯”了一声,“是旧了。”

  柳母:不旧啊?

  宗镇的白衬衫没有五六件也有三四件,怎么还买?儿媳妇要买也该换个色?

  柳母建议,“千雪,老穿白色的也不好看,要不换一个蓝色格子的海魂衫?”

  “不,得买白衬衫,宗镇喜欢白色的。”林千雪唇角上扬,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送礼物了,极致的满足感真的令人身心愉悦。尤其是这白衬衫穿给她看,不浪费。

  柳宗镇气定神闲,嗓音低沉,“嗯,我喜欢白色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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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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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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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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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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