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身体都坏了,以后都不能再怀孩子了。
你说说谁家会娶这么一个不会下蛋的女人,就是嫁老光棍人也嫌弃啊,她这辈子算是毁了。”
八卦的时间总是那么愉快又短暂,林千雪眼看着天擦黑,婆婆都来喊吃饭了,这才起身回家。
“千雪,我瞧着你和大队长家翠英丫头挺熟?刚才聊啥子哩,连饭都忘了回家吃。”
林千雪笑嘻嘻,“这不是恰巧碰上就随便唠了两句,婆婆,今天家里头烧了啥好菜?我馋你的菜好几天了。
最近几天都是宗镇烧菜,吃过婆婆烧的菜,宗镇的手艺勉强及格,我嘴巴里淡出鸟来。”
林千雪冲着柳母眨了眨眼睛,沾沾自喜求夸奖。
仿佛在说:你的御夫之术很好用,如今初见成效,我已经敢指示你儿子烧饭了。
怎么样?棒不棒!
柳母,“......”
差点被蠢笑了。
立即深吸一口气,随后疑惑,“宗镇烧菜口味淡?”
不可能吧?因为宗镇当兵缘故,柳母倒觉得宗镇烧的菜口味比她的重半分。
难不成儿媳妇味蕾出现了错觉?
听说怀孕的人嘴巴刁,多愁善感情绪易变。
柳母视线下转至腹部,千雪真的没有怀孕吗?
会不会是她自己还不晓得这事?
一想到这个可能,柳母当即心飞扬,回到家立即将面片汤端上桌,然后又特意拿了一小罐“酸菜水”和“辣椒酱”。
“千雪,今晚上吃面片汤,我摘了些新鲜野菜一起煮,味道不错。
喏--酸菜水和辣椒酱,你自个看着往碗里加。”
酸菜水自家熬煮的,比醋还香还酸还好吃。辣椒酱也是自家辣椒整的,口味咸淡都是按照自家人来的,外面就算有钱也很难吃到这个味。
林千雪舀了一大勺酸菜水,最近事多心累胃口不行,吃点酸的开开胃。
柳母眼睛呈亮,酸的!是酸的!
林千雪筷子一搅拌,喝了口汤,酸溜溜的整个人都熨帖了。
“婆婆,这酸菜水太对味了,明天回去我想带一罐走,眼瞧着天气热起来都给整的都没胃口了。”
“拿去!你全拿去!”柳母特激动,“今年起酸缸熬了一大罐酸菜水,我年纪大了不爱吃酸的,我给你全装起来的,明天带回县城。”
酸菜水吃多了不好,也不知道孕妇能不能吃,明天得找老大夫问一问。
“千雪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和我说,我明天就烧给你吃。”柳母简直热情过了头。
林千雪以前就觉得婆婆对她好,但今天好的有点过分。
小孙孙已经在招手了,柳母那个高兴啊,“想吃什么就和我说,咱们婆媳俩还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一天到晚闲在家里也就琢磨点吃的。”
平时想吃这想吃那,真要问起来,一时半会林千雪还真想不出。
眼见婆婆直勾勾盯着她,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林千雪绞尽脑汁,犹犹豫豫道:“油炸果?”
油炸果极为耗油,大锅内油烧热,在炸果勺里放一层面糊,然后加一勺南瓜馅(南瓜生搅的馅),再在上面倒一层面糊,放进油锅里炸,半熟之后敲一敲炸果勺,果与勺脱离,油炸果炸到表面金黄,捞出来沥油。
圆圆的油炸果,外壳金黄松脆,南瓜馅又有丝丝甜味,两口一个越吃越香,敞开肚子一口气能吃十五六个。
林千雪平常不爱吃油炸之物,但太久没吃油炸果,一时半会还有些想吃这一口,尤其是中央南瓜馅没有缝好,炸的焦焦脆脆的最好吃。
“想吃油炸果早和我说啊,我明早就给你做!
家里头有现成的南瓜,我现在就把米给泡起来,明天赶早磨米浆,早饭功夫就能吃油炸果了。”柳母乐滋滋的安排好,丝毫不觉得麻烦。
原来肚子里的小家伙喜欢吃油炸果啊,嘿嘿......还真知道捡好东西吃,他们柳家的小崽崽就是聪明!
吃着面片汤的功夫,林千雪已经看见婆婆独自乐了好几次了,也不知道她乐什么???
林千雪悄咪咪揪了揪自家男人的袖口,抬起下巴对婆婆处点了一下,看看咋回事啊?
柳宗镇,“......”她的快乐你不懂!
一想到每次他娘将他脑补成柳坏蛋,把千雪脑补成小白菜。柳宗镇心底便哭笑不得,她娘指不定又在脑补了。
老太太有不可言说的快乐,她在脑补,她的快乐你不懂,你也不要太深究了。m.χIùmЬ.CǒM
柳宗镇无声的摇了摇头,就让他娘预支快乐吧。
柳家婆媳和谐,黄家却气氛紧张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被逼迫成婿,沈明诚吃住在黄家和上门女婿没两样。
平白多一张嘴,还是个不顶用的半瞎子,黄翠英的兄嫂挺不乐意的,明里暗里没少说风凉话。
如今沈明诚眼看着要飞黄腾达有大出息,黄家人一改以往轻慢态度,开始捧着沈明诚,态度有些卑躬屈膝,殷勤到毫无气节,这令沈明诚更加瞧不上黄家。
他抓准时机逆流而上,离去之后身上污点也会彻底消失。今后他和黄家人便是两个世界的人永不相交,只要再忍几天就好了。
偏偏饭桌上黄翠英旧事重提要扯结婚证。
沈明诚眼中闪过厌恶,面上不漏声色,握着黄翠英的手情深义重道。
“翠英,我这次去省城还不知道那边是个什么情况,拖家带口的,我怕你跟着我遭罪。
翠英你放心,我去省城后会时常给你写信的,等我安顿好就立马将你接去省城一起生活。”
经过林大师点拨,黄翠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沈明诚这点保证并没有骗过她的眼睛。
黄翠英这人偏执,如今算是钻进了死胡同里,脑海里面直接代入了王宝钏与秦香莲。
当即将筷子重重的拍在桌子上,驴脸彻底垮下来。
“扯结婚证又要不了多少功夫,你推三阻四的什么意思,沈明诚你是不是不想和我扯证?你不和我扯证,那你想和谁扯证!”
不到万不得已,沈明诚确实是不想和黄翠英扯证。如今他即将万木逢春了,更不可能被黄翠英给捆住。
“翠英,你听我说--”
“我不听!我不听!”但作为大队长女儿,黄翠英任性惯了,再加上沈明诚是被她“驯服”的,黄翠英颐指气使,脾气上来压根不尊重他。
“我告诉你沈明诚,你不和我扯证,不带我去大城市,想要独自去过好日子,没门!”
黄翠英摔门而出。
沈明诚心底厌恶至极,距离离开只剩最后一步,绝不能让这个蠢女人坏了他的好事,当即追了上去。
沈明诚安抚住黄翠英的脾气,这才细细解释,掰开了揉碎了说给这蠢女人听。
“翠英,沈家那边的意思是,如果在大队安了家调回去的难度会很大,能不能成他们也不能够保证。
眼下这么好的机会,翠英你是我爱人,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你也不想我失去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吧?
不扯结婚证只是暂时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我们儿女能够在城里过上好日子。
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爱人,我们已经办过喜酒了,翠英你要对我有信心。
如果你还不放心那我们先圆房怀个孩子,妻儿都在大队上,我的软肋也在这里,日日牵肠挂肚,这下你总算能放心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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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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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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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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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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