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喜欢吃新鲜的也无可厚非,只是有伤的人吃了海鲜伤口会发。
犹豫了一下后,慕怡纯率先说:“要不,今天我们去吃生煎吧。”
简单,温馨。
慕怡纯记得在家里出事前,在自己和白翎分开前,在所有事都没有发生前,自己总是喜欢和他去吃学校门口的生煎。便宜,还吃得饱。
最重要的是,那是最重要的回忆。
所以在想吃什么的时候,她第一时间想到了。
听到慕怡纯的建议,男人忍不住挑眉。不是什么大餐厅,没有什么难以品尝到的美味,可是就让白翎想起了“家”这个字。
而且……
笑着侧目看那女人一眼,没有多说什么,白翎发动车子下了决定:“好,就去吃生煎。”
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刚才看自己那一眼十分的有些意味深长,慕怡纯有些不敢看他也不敢问自己:为什么?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要去吃生煎?
不敢深思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原因,她怕再这样细细想下去,会失心。
白翎的枪伤还没有彻底好,所以开车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毕竟车里坐着的人是老婆和儿子。就这样一路慢悠悠的找到了江边一家生煎店,店面很小,可是里面人很多。
“就这里吧。”开始找停车位的白翎说,“我经常来这里吃,他们家做的是全市最好吃的生煎。”
经常……?
慕怡纯在这个关键词上停顿了一下,随后就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笑着对坐在车后座的诺诺说:“诺诺,以前妈妈上学的时候就喜欢吃生煎,今天你也尝尝看,喜不喜欢吃。”
“妈妈上学?妈妈也上学吗?”诺诺听的重点显然和大人说的重点不是一个重点,他有些激动的说,“原来妈妈也要上学吗?”
白翎正好找到了停车位,在倒车的空当有些无奈的对诺诺说:“妈妈当然要上学,白翎叔叔也要上学。如果不上学,怎么有诺诺呢?”
这话一语双关,很有意思。
不过慕怡纯没有多想,就应和:“是啊诺诺,大人也是从小孩子变成大人的。大人做小孩子的时候,也要上学好好学习的。不然以后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就养不起小孩了。”
“原来是这样啊……”
诺诺一脸若有所思。
正好白翎也停好了车,拿起皮夹递给慕怡纯说:“把钱拿出来,这家店要先付钱后吃饭的。”
慕怡纯愣愣的打开皮夹,拿出钱来,也留意到这个钱包里似乎隐约放着一张自己的照片。
没有拿出来看,她闪电般拿完钱又迅速的把钱包塞回白翎手里,好像什么都没看到。
诺诺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忍不住的问:“妈妈,白翎叔叔的钱包是不是有电?所以你中电了,要快点和钱包分开才不会继续中电?”
慕怡纯:“……”
若有所思的笑着,看着慕怡纯的样子,白翎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时至今日了,她还在躲着自己?
是因为她曾经嫁给过赵琼,所以心里不安吗?
不,慕怡纯不是这样的人。
从她坦然找到自己,说要给赵家教训的时候,白翎就看得出来她已经彻底放下那一段并不圆满婚姻中的感情了。
既然没有感情,也不会时时在意了。
那是因为什么?
被白翎有些太过直白的目光看得尴尬,慕怡纯说:“不是吃饭吗?快点下车吧!我看那家店现在就已经这么多人了,恐怕再晚去一点就会没位置了!诺诺,下车。”
没察觉到不对,诺诺乖巧的点点头就下车了。
白翎这才收回目光,也跟着下车了。
后来就真的像慕怡纯这张乌鸦嘴说的,他们进店的时候,已经连半个位置都没有了。面对人满为患的餐厅,三个人只能干瞪眼。
最后还是白翎一拍桌子做了决定:“我们打包带走。”
机智如他,确实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所以最后他们拎着生煎,在江边找到了一张长椅,并排坐在上面吃起来。那样子,就像多年前学生时代,每次晚上出去玩的时候都是这样的。
只不过这次,他们之间还多了一个小小的诺诺。
夏夜江边的晚风徐徐吹过,带着湿润的空气和沁人心脾的凉爽,感觉比在拥挤的店里吃饭享受多了。
白翎专门给诺诺点了个鲜虾生煎,小家伙吃的开心极了,都顾不上说话。
慕怡纯倒是感慨良多的看着手里的生煎,小声说:“以前每次和你出来,都不敢去找贵的东西吃。也就是那几年,我发现路边摊吃起来比餐厅里昂贵的海鲜、西餐都要好吃的多。”
有情饮水饱,大概就是说当年的自己吧?慕怡纯迷迷糊糊的想着。
白翎点点头,笑容带着点无奈:“当年我这个穷小子,明知你家里有钱,却总是要维护自己那点自尊。但是每次看你吃路边摊,都会觉得愧疚。”
他愧疚是因为自己能力不足,才让慕怡纯吃着廉价的东西。但是每次看到她笑靥如花的样子,又觉得一颗心都满满的。
“那会儿觉得一份生煎就是人间美味,”慕怡纯咬了一口,微笑,“尤其是和你一起吃的时候,好像吃多贵多美味的东西都比不上。”
远处有小船经过,传来一些隐隐约约的欢笑声,慕怡纯忍不住闭目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这些年,她太累了。
不论是嫁给赵琼后,还是和赵琼离婚后。无时无刻不是绷紧了神经,无时无刻不在担心。
但是现在,坐在白翎身边,听着江水流动的声音,吃着多年前能肆无忌惮吃的生煎,她好像就又回到了那个有家里人保护有男朋友爱的年少时代。
好像一个在雨中独自奔跑的孩子,突然找到一个依靠一般。
在这个依靠旁,她缓缓松了口气,于是这些年从未有一刻停歇的疲惫便在片刻间蔓延全身。
白翎看着她这样人畜无害好像回到小时候的样子,眼角眉梢都带了些笑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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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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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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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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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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