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沐云这个人妄为圣学,不得已叶某才站出来揭穿他的真面目。”
“既然诸位如此期待,那叶某就作词一首,给诗会助助兴。”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翘首以待,不知道名满京城的大才子,会以什么为主题。
谢大绅和六部尚书,也全都是满眼期待。
一直都只听说叶宾王这个人,却不曾得见其人,今天正好见识见识叶宾王的真正水平。
魏婵十分激动,叶星魂说话算话,不光他来了,就连叶宾王也给请来了。
刘皇后对着她招招手,魏婵急忙过去,坐在刘皇后的身旁。
“笔墨伺候!”
叶星魂说完,刘清霜瞬间化身成了小迷妹。
对待叶宾王和对待叶星魂,简直判若两人,天壤之别。
所有人都静静的看着,刘清霜认真磨墨。
并且把纸张铺开,平了平褶皱的地方,然后摆好镇纸。
这一幕看得刘政会一阵心塞,使劲捂着胸口,就感觉痛苦难捱:小棉袄漏风,当爹的都没这等待遇。
“马上就是年关了,刘小姐以月为题做了一首诗思念故人。
那我就和刘小姐一样,以月为题作一首词,诗词不分家,好事成双。”
“好!”
台上台下,近乎全都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因为叶宾王的字自成一派,所以谢大绅第一个起身,站在了书案边揣摩学习。
六部尚书相互对望之后,也纷纷起身,过去观摩。
一点墨汁先到,随后笔出如龙。
叶星魂运笔入神,很快写下了词牌名:水调歌头。
随即,第一句也跃然于纸上: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谢大绅高声念出,四周的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琇書蛧
甚至,有人已经拿起笔,默默的跟着抄录。
第一句就是好句佳句,周围的人近乎都不敢相信。
随后,第二句、第三句、第四句也紧随其后。
谢大绅依旧照着字迹,抑扬顿挫的念出来: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嘶!
原本寂静的会场,不断有人在感慨:京城第一才子,果然恐怖如斯!
作为第二名的贾思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自己写的诗,和叶宾王比起来,简直就是在侮辱叶宾王。
屏风后,皇帝、皇后众人,也彻底惊呆了。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叶宾王不愧为是有大才之人。
魏婵也是神色激动,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越念越喜欢。
抽空要和星魂说说,多和叶宾王交流交流,这样一来,自己的诗词造诣又能精进一大步。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短短的几个字,就道尽了一个人的思念之情。
甚至很多人已经开始脑补出来一个精彩画面:
流光瞬息之间,月儿从高楼檐角,又跳入满是雕花团簇的窗棂,盯着我这样辗转反侧的外乡之人看啊看。
月儿呀月儿我可有哪里惹恼了你吗,不然为什么要在我与亲朋分别的时候格外的圆呢?
众人又是一阵羡慕嫉妒:
不出意外,这首词足以名流千古了。
叶宾王倒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的才学到底到了什么层次?
刹那间,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叶宾王的身上。
有些人,面对这首词,像是备受打击面若死灰。
有些人,则是竖耳倾听,生怕遗漏任何细节,希望能从中得到启发。
叶星魂依旧稳如老狗,从容不迫的下笔。丝毫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所有人的思绪。
最后两两句,叶星魂没有做任何停顿,一气呵成后,谢大绅也高声念了出来: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整个诗会在一片寂静中,突然变得萧索起来,无数人发出了轻微的叹息。
人比人气死人,才情这东西,与生俱来。
天才之所以是天才,是因为他一举一动间,都会获得不一样的灵感。
如果叶星魂不带着面具,如果是他赋诗一首,肯定会被人笑掉大牙,还会说他是买的。
但叶宾王写完就不一样了,哪怕他是买的,也会有人认为是他临场发挥的。
“先不谈诗词,就是这一手字,至少有几十年的功底,浑然一体自成一派。”
“写实为意,化景为情,侧重人间。笔致淋漓又洒脱旷达。忘得失,超然物外,思想境界之高实属罕见。”
“笔法大开大合,笔力雄健浑厚,高度概括了人间天上、世事自然,既富于哲理,又饱含感情。已然达到了人与宇宙、自然与社会的高度契合。”
六部侍郎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叶星魂的这首词也佩服的五体投地。
谢大绅抖干了墨汁,又连续读了几遍,越读越是欢喜,“叶小友,武朝第一才子的头衔,非你莫属。”
屏风后,魏正伦抿了一口茶,得意洋洋:给我的贤孙婿,点赞!
京兆府尹刘政会,在点评了之后,又狠狠的瞪了叶星魂一眼。
叶星魂一脸疑惑,现在别人看他都是尊敬有佳,眼里还闪烁羡慕嫉妒。
我又没招惹你刘政会,你总瞪我作甚?
“叶小友,这首词……”谢大绅的脸一红,后面的话没说。
“晋公喜欢就送你了。”
叶星魂一拱手,“小王爷经常称赞晋公,说晋公是我朝文士之脊梁,今日一见,小子对晋公也是佩服之至。
小子本是幽州人,算是北方学子。
但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都是我武朝之人。日后还有很多要学,还望晋公不吝点拨。”
很明显,这是在给谢大绅抬高身价,谢大绅怎么会不知?
自古以来,南方文士和北方文士就不对付,谢大绅是南方文士的代表,如果叶星魂承认自己北方学子,很有可能成为北方文士的代表,连他都这么尊敬谢大绅,北方文士也会如此。
“共同进步,共同进步!”谢大绅对着叶星魂一拱手,满眼都是感激之色。
屏风后,刘皇后站起身,“老十四,不用过去叫他了,众星拱月之象,本宫不能煞了风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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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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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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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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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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