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香古色,文化气息十足,还挂上了一个门头,写着苍劲有力的三个大字:宾王阁!
在“宾王阁”隔壁雅间,武朝宰辅魏正伦和兵部尚书于延益正在对饮。
“这还是那个恶贯满盈坏事做尽的纨绔?”
于延益看得是目瞪口呆,“魏相,这还是那个废物皇长孙?”
“别叫魏相,叫我正公,那孩子不知道我的身份,待会你也别暴露了。”
“魏……正公,他是怎么想到这么绝妙的办法的?”于延益还在惊讶中不能自拔。
“他?”
魏正伦嘴角一抽,胡子一抖,“之前我问他,他说和我保密,我就猜到了。卢勤礼和沐云也是蠢,白白添了一波助攻。
老夫这么和你说吧,我观察了好几天,想了一晚上,才想明白。就算是卢勤礼不过来捣乱,他也会自己找人过来捣乱的。”
“确实,卢勤礼还是太年轻,几句话就被吓唬住了,如果换成我的话……”
于延益噗嗤一下笑了,“小王爷不会得逞,还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所以啊,年轻人还是缺乏锤炼,连靖南王世子都被震住了,咱们这位皇长孙也算是锋芒初露了。”
说到这,于延益一脸好奇:
“正公,你说小王爷到底能不能帮我解惑?”
“当年提出和亲的是他,在燕云十六州互市的是他,后来搅乱和亲的还是他,我现在有点搞不懂他了。”
“待会儿,问问就知道了。”
说话间,叶星魂敲门走了进来。
“正公,您老找我?”
叶星魂手里拎着一壶酒,“这次我请,身为酒楼的老板,不能光蹭客人的吃喝。”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好友,是武散职,你叫他于叔叔就行。”
“于叔叔好。”叶星魂热情的打招呼。
随即,小二又端上来四个小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于延益缓缓开口,“星魂,你对辽、武两国现在的边境互市怎么看?”
“这件事是我爹战死之后,我提出来的。”
叶星魂顿了顿,“但礼部、民部这群废物不堪大用,实施的方式不对。”
“哦?”于延益放下酒杯,“星魂,你详细的说说看,我是兵部的散职,但家兄厉害,在兵部说一不二。”
“可拉倒吧。”叶星魂白了于延益一眼,“我虽然没见过兵部尚书,但我爹和我讲过,武朝的未来,一半压在他的身上。”
“镇北王谬赞了。”
于延益噗嗤一下就笑了,带着自嘲,“兵部尚书也是一个平凡人罢了。”
“于尚书这个人,重名节轻名利,重成仁轻杀身,重社稷轻君王。在他的心里有的不是君王,而是江山社稷和黎民百姓。”
叶星魂给魏正伦和于延益倒了酒,“我爹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国家有于延益,是社稷之灵,国自带四分腔抛热血;纵然于延益身死,也会留下清白廉明,在人间以股肱之力鼓励后来之人。”
于延益愣住了,做梦也没想到,镇北王叶擎天对他的评级如此之高。
强自平复激动的心情,定定神,“星魂,那你说说通商,兵部能做什么?”
“于叔叔,那你说兵部最缺的是什么?”叶星魂神秘兮兮的问道。
“战马!”
于延益略微沉思之后,给了肯定的回答,“之所以一定要收复燕云十六州,是因为咱们武朝没有养马地。”
“其实当年,我那个便宜丈爷有点保守了。”
叶星魂叹了一口气,“那时候,就该在收复燕云十六州之后,接着打一场灭国之战,直接把辽国灭国才对。”
魏正伦胡子猛然一抖:便宜丈爷?小子,你好好说话!
“不能怪魏相,其实已经打不下去了,国家没钱了。”
于延益也是满脸无奈,“试问朝廷,哪个不想打灭国之战?只是条件不允许罢了。”
“不是条件不允许,是那群文臣根本就不懂打仗,打仗不是让对方臣服,不是为了找回面子,根源是利益,最挣钱的方式就是打仗了。可偏偏民部、礼部那群渣仔就看不透。”
“星魂,你接着说。”于延益和魏正伦全都来了精神,静静的聆听,生怕漏掉任何细节。
“辽人是半游牧民族,不仅要从战争上征服,也要从经济上征服。真正的战争猛兽是经济上的压制和制裁。二位可听说过管仲买鹿?”xiumb.com
“听说过。”
魏正伦二人带你点头,“一头鹿买回来一方霸主。”
在千年前的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带领齐国,征服了许多割据一方的诸侯国,最后只剩下楚国。
当时齐国很多大将军纷纷向齐桓公请战,要求重兵去打楚国,担任宰相的管仲却连连摇头。
他认为齐、楚两国旗鼓相当,打下去只会两败俱伤,便宜了别的诸侯国。
于是,齐国开始铸造钱币,准备和楚国打一场贸易仗。
当时,鹿是较稀少的动物,整个大陆上只有楚国才有鹿。
管仲派的商人在楚国到处谣言:齐桓公好鹿,不惜重金。
齐国商人开始购鹿三枚铜币一头,过了十天加价为五枚铜币一头。
楚成王和大臣们听闻此事后颇为兴奋,他们认为繁荣昌盛的齐国即将遭殃,因为十年前卫国的卫懿公喜欢鹤而把国家灭亡了,齐桓公好鹿定然导其覆辙。
又过了一段时间管仲让齐国商人把鹿价又提高到40枚铜币一头。
楚国人见鹿的价钱与万斤粮食价格相同,纷纷做捕猎的工具去深山捕鹿,不再种田;连楚国官兵也陆续将兵器换成捕猎工具偷偷上山了。
一年之后楚地出现饥荒,铜币却堆积如山了。楚国人欲用铜币去买粮食,却无处买,因为管仲早已发出布告,禁止各路诸侯国与楚国通粮商。
就这样,齐国联合多路大军开赴楚国,不费吹灰之力,不动一刀,不杀一人,就把强大的楚国给吞并了,齐国自此成为春秋一霸。
“既然都知道买鹿之谋,那你们说,民部和礼部的官吏,是不是垃圾?是不是无可救药了?”
叶星魂话音刚落,于延益当即就愣住,眼神闪烁,有些浑然不知所措:武朝,错过了灭辽的天赐良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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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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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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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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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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