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天命王侯>第211章 叶星逊:我嫁给你
  乐浪郡。

  密谍司的一处秘密据点。

  十来名说书匠,正在接受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

  从中山郡王叶星魂北上,到单骑斩杀大辽晋国公韩德让;

  再到“千里奔袭”斩杀五十三名辽国一等贵族,最后血战乐浪打退联军、覆灭辽国第一巴图鲁……

  不管是江湖快意恩仇,还是战场上金戈铁马,全都被秋月整理融合其中。

  剧情一路铺垫,低开高走,把叶星魂打造成了一个孤胆英雄。

  自古以来,任何时代的男人,都崇尚孤胆英雄。

  最后到乐浪郡守军一个个跳下城头,炸掉攻城锥……

  不管怎么说,一桩桩一件件,都是百姓们喜欢听的。

  “话说那乐浪城前尸积如山。”

  “小袜业身先士卒,奋勇杀敌,身中数箭,已然昂首挺胸,推开亲卫,不惧生死举刀高呼——不要管本王,继续杀敌!”

  “……”

  叶星魂就在一旁听着,老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目光落在秋月的身上:这样真的好吗?

  …………

  京城,裕隆茶馆斜对面。

  猪肉荣脸色一阵青一阵黑。

  全身气的颤抖不已,目光落在一柄杀猪刀上面。

  他在犹豫,要不要像杀猪一样,一刀攮死叶星逊。

  武朝人民的骨子里还是十分热血的。

  但当街杀了一名世子,要诛九族的。

  猪肉荣,能忍下这件事,却忍不下这口气。

  寻常百姓过来,或许猪肉荣会客气客气,权当做听笑话了。

  然而,叶星逊却不同,这可是长安三虎之一,口中一点儿酒气都没有,不像是在说笑话。

  猪肉摊后的少女,带着三分胆怯、三分羞涩,四分恼怒。

  先是瞪了一眼叶星逊,但很快又温柔的瞪了一眼。

  “爹,小妹,我回来了!”

  一个豪迈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叶星逊扭头一看,是一个人高马大结实健壮的汉子。

  正对着一辆大板车过来,板车上还有六个猪肉瓣子。

  猪肉摊的摊主姓高,名叫高荣。

  儿子出生的时候,高荣明显一个老神仙送他一支灵芝,所以起了一个很文雅的名字:高仙芝。

  女儿出声的时候,正好是八月十六,月圆之夜,所以起名高圆圆。

  “我在家等你!”

  叶星逊对着高圆圆一拱手,转身离开猪肉摊。

  回到家,发现老爹和老妈全都不在,叶星逊和下人们交代了一下,一头扎进卧房。

  狗币,这群大狗币!

  肯定在打我的主意!

  老子不给你们这个机会,绝对不给!

  大哥说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就在叶星逊咒骂间,传来一阵敲门声。

  打开门,发现一个小娘子穿着红衣,拎着食盒站在门口。

  高圆圆轻轻咬着嘴唇,许久之后开口:

  “你的钱给的有点多。”

  “我做了红烧肉,又炒了三个小菜,打了一壶酒。”

  “还剩下很多,都在食盒里面。”

  叶星逊笑了,接过食盒,拉住高圆圆的手。

  …………

  清晨,一道光照进来,叶星逊醒了。

  发现高圆圆正在用剪刀剪下床单上的落红。

  叶星逊有些懵,他记得徐鹏举说过,没有犁坏得地,只有不锋的犁。

  第一次,居然还起来的这么早,万一被徐鹏举知道了,会不会说自己中看不中用?

  小心的收好落红。

  高圆圆解下腰间的钱袋子,缓缓倒出来钱票。

  “这是奴家自己攒的,有阿爹给的,有兄长给的,还有做花红挣得。”

  “虽然不多,和你没法比,但阿爹说,谁有不如自己有,自己的钱好歹花着心里舒坦仗义。”

  “……”叶星逊一脸懵逼,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你是蜀王世子,我们家就是一个卖猪肉的贱贩,说白了是我高攀了。”

  “现在人给你了,你要想娶随时可娶,你若不想娶……”

  “我倒插门!”

  叶星逊猛地坐起身,拉过高圆圆,“我,倒插门,做你们家的上门女婿。”

  啊?

  高圆圆懵了,彻底懵了,这什么情况?

  叶星逊想明白了,彻底想明白了。www.xiumb.com

  和亲,问题就出在和亲上面。

  大哥叶星魂、老二叶星堂肯定都不可能的,纵观所有的皇孙,只有他才有资格和辽国公主联姻。别管为什么,叶星逊对这点底气十足。

  所以,叶星逊要反抗,他要给一个杀猪的做上门女婿,就看叶承乾什么反应。

  似乎,高圆圆误会了叶星逊的意思,“其实,你若不想娶我,我也不会缠着你的。”

  “现在就去长安县衙领文书,你娶我!”

  叶星逊拉着一脸呆滞的高圆圆推开门,正要迈步。

  却发现高仙芝正坐在门口,身边是一把杀猪刀,一个酒坛子。

  双目赤红,胡子拉碴,扭头看着叶星逊双目喷火。

  “你在这坐了一夜?”叶星逊下意识的开口。

  高仙芝站起身,牙齿咬得吱嘎作响,“世子殿下,日后你要对小妹不好,我定然一刀攮了你!”

  叶星逊笑了,伸手拍拍高仙芝的肩膀,“大舅哥,想做大将军吗?”

  高仙芝一怔,居然无力反驳。

  沉思了许久,高仙芝才开口,“我只精通屠狗杀猪。”

  “无妨。”

  叶星逊对着外面喊了一嗓子,“准备三书六礼,小爷我今天嫁人!”

  啪!

  迫于蜀王世子的淫威,长安县衙的主簿,在婚书上盖了大印。

  叶星逊,正式成了杀猪匠高荣家的上门女婿。

  一辆牛车,上面绑着大红花。

  车上面装着三书六礼,这是叶星逊的陪嫁。

  赶车的是高仙芝,坐车的是叶星逊和高圆圆。

  一直到现在,高仙芝都是莫名其妙,妹妹娶了一个男人,还是蜀王世子。

  最让他不理解的是,自家水灵灵的大白菜,只因为世子一句话,就主动上了人家的床。

  现在生米煮成熟饭,官府的大印也盖上了,想改变都难。

  很亏!

  不知道为什么,高仙芝没觉得赚到了,就感觉很亏。

  猪肉摊没营业,家的院子里摆了一张桌。

  四菜一汤,高荣专门打了一壶上好的高粱酒。

  牛车停了下来,高荣起身,懵了:这咋陪嫁都带来了?铁了心的要做上门女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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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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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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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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