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天命王侯>第167章 辽人商队
  在幽州驻扎两天。

  陷阵营启程,路线改成了东北的方向,直奔居庸关。

  队伍的气氛十分融洽。

  高顺带头,哼起了陷阵营专属的小调:

  正月里调情正啊月正,我看到二妹子俊俏又年轻,皮白肉又嫩呐,我的妹子呀;

  二月里调情龙啊抬头,我看到二妹子站在大门口……

  老杀才们,虽然不懂得琴棋书画,但对民间小调尤为精通,也算是行军中的一点不一样的乐趣。

  常何算是半个文人,看向叶星魂,提议道,“小王爷,咱们马上到居庸关了,要不要即兴来一首诗词?”

  以前大家都以为叶星魂就是个废物王爷,但经过了长时间的接触之后,大家都知道错怪小王爷了。

  小王爷的大才,他们骑着八十匹马都追不上。

  “这个提议好。”高顺也在一旁起哄,“其实我们这群丘八,最希望的听到的就是边塞诗了,可是咱们武朝重文轻武,写边塞诗的太少了。”

  李贞听闻也提议,“少爷,我觉得高营长的提议很好,这是你第一次出征,得露一手助助兴。”

  “也巧了。”

  李慎看看四周,“当年老王爷带着我们被打的时候,好像就是在这里做了一首诗。”

  “对对对,好像就是这附近。”警卫排的人,也跟着齐声附和。

  “行,那咱们就来一首应景的边塞诗。”

  叶星魂略微沉思了一下,然后缓缓开口:

  “控海幽燕地,弯弓豪侠儿。秋山牧马处,朔塞用兵时。

  岭断云飞迥,关长鸟度迟。武朝陷阵营,复此驻旌旗。”

  居庸关为塞北险关,历来有“北门锁钥”之称。

  北方游牧部落此本秋高马肥的季节,南下用兵,对中原人民进行野蛮的虏掠,自素汉以来,史不绝书。

  但到了武朝以来,镇北王去世,北伐也仅仅成功了一半。

  朝堂里面很多人觉得有长城天险,足以偏安一隅,文人墨客们也多歌颂武朝繁荣,就再也没有什么人写边塞诗了。

  叶星魂一首诗,对居庸关所处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及其雄姿的立体描绘,歌颂了守居庸关的将军不负使命,使的北方辽人不敢贸然犯边。

  又用特写镜头,纵横延伸,动静衬托,赋予居庸关无限生机。笔力雄劲下,也把陷阵营书写的气势宏伟。

  老杀才们自然不懂诗词的道道,但听见把陷阵营写进了诗词里面,顿时鼓掌叫好。

  “咱们陷阵营,就是要像一只钉子,狠狠的钉在乐浪郡,让辽人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

  叶星魂举起手臂,攥紧了拳头,将士们纷纷举起手中的燧发枪,齐声呐喊:

  守乐浪,杀辽人!

  守乐浪,杀辽人!

  守乐浪,杀辽人!

  随后,经过几天的行军之后,居庸关的轮廓浮现在眼前。

  居庸关是长城沿线上的著名古关城,“天下九塞”之一。

  关城所在的峡谷,属太行余脉军都山地,西山夹峙,下有巨涧,悬崖峭壁,地形极为险要。东连卢龙、碣石,西属太行山、常山,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Χiυmъ.cοΜ

  居庸关两旁,山势雄奇,中间有长达18公里的溪谷,俗称"关沟"。这里清流萦绕,翠峰重叠,花木郁茂,山鸟争鸣。绮丽的风景,被列为燕京八景之一。

  与紫荆关、倒马关、固关并称明朝京西四大名关,其中居庸关、紫荆关、倒马关又称内三关。

  让叶星魂奇怪的是,他根本就没见到居庸关守将陈庆之。

  只是在一名都尉的引导下出关北上,一点儿挽留的意思都没有。

  出关之后,叶星魂回头看看居庸关,依旧是满脸疑惑。

  经过关沟,再走六十里左右就是乐浪郡。

  叶星魂派两名部曲,护送秋月提前去乐浪郡。

  然而,秋月刚走,大军离开关沟十里左右,就遇到了一支商队。

  这是一支女真人的商队,商队的头领名叫努尔哈齐,祖籍辽国的后方木吉里城。

  不管是辽人还是武朝人,对商队的印象都很好,有商队军队的灰色收入才富足。

  努尔哈齐早些年以挖人参、采松子、摘榛子、拾蘑菇、捡木耳等方式为生。

  经常出入乐浪郡,在马市与汉人、辽人、鞑靼人进行贸易活动。

  在此期间,努尔哈齐还学会了鞑靼语和汉语,喜欢读《孙子兵法》,一直都觉自己有谋略而不得志。

  虽然被辽人统治,但努尔哈齐隶属辽国北苑,北苑被武朝打怕了,一直都主张和平,所以备受南苑打压。

  后来努尔哈齐干脆就成立了一支商队,来往于武、辽两国做生意。

  武辽两个和亲被破坏之后,商路也十分不好走,遇到了陷阵营,努尔哈齐顿时感觉自己抱住了一条大腿。

  回辽国也路过乐浪郡,他把叶星魂当成了免费的保镖,对此叶星魂仅仅一笑,没说什么。

  武、辽两国虽然势同水火,但边关贸易一直都在进行,还签署过几项互市条款。

  辽人虽然在边境烧杀抢掠,但很少打劫商队,他们也知道商队的重要性。

  无论是铁器,还是丝绸、瓷器什么的,都要靠商队运输,如果商队都被洗劫了,那经济体也就崩塌了。

  叶星魂故意然后队伍走的很慢,明明两天能赶完的路,生生走了七天。

  努尔哈齐也看出来苗头,主动巴结叶星魂,今天送一对儿猫眼石,明天送一支野山参,看上去就像是把叶星魂给腐化了一样。

  入夜,李贞走进了营帐,叶星魂正在和高顺、常何、李慎、叶知秋烤羊腿。

  坐下来之后,压低了声音,“少爷我都打听过了,努尔哈齐是辽国北苑苏克素护河部的少族长。势力在北苑里面排名第三,但从商队护卫的言语中判断,他们对辽人的统治不满,还有针锋相对的意思。”

  “另外,不知道是不是努尔哈齐故意给我的消息,辽人集结了五万精兵,准备在一个月之后南下。并把居庸关作为主要进攻地点。”

  叶星魂一愣,“也就是说,辽人这次南下,首先要攻打的就是乐浪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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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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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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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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