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一个人,“常涂,你带着高顺一起去。”
“陛下,您的意思是把陷阵营给小王爷?”
常涂面露疑惑和担忧,“陛下,陷阵营可是皇宫的秘密屏障,调走话陛下的安危……”
“你再从飞骑军调过来一队人马就行了。”
“朕的孙儿长大了,翅膀硬了,知道养私军了,这是好事儿。”
“你以为他当街打了熊国贵族是为了什么?”
“除了告诉朕,他能平了熊国外,就是在变相的找朕要人呢。”
“辽国的赏金你也看见了,如果让他去乐浪郡,没一支有战斗力的亲军是不行的。”
“常涂啊……”
叶承乾站起身,走到窗口,目视远方,“朕拿亲孙子做诱饵,去钓辽国南苑主力。当爷爷的也不能白使唤人不是?陶弘景不是说他有鳞无金吗?那朕就给他镀一层金。是鱼还是龙,乐浪郡见分晓。”
“既然是给他打造亲军,那就告诉他粮草军械,一切要他自理。陷阵营的火器训练方法整理成册,交给朕。”
“喏,老奴这就去办。”
高顺。
武朝密谍司出身,后投身黑骑军,成为叶承乾亲卫队长。Χiυmъ.cοΜ
为人清白,有威严,不饮酒,不收贿,可以说是典型的刚正不阿,以忠诚闻名。
所领八百余兵,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叶承乾御赐番号:陷阵营。
常涂带着叶承乾的旨意,调走了陷阵营。
但八百多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也引来有心人的主意。
最后常涂给出来的解释就是换防。
很多人都知道,骊山有秘密,有大秘密,可涉及到了皇家,很多人也只是猜测,却不敢过去试探。
见到了常涂和高顺,叶星魂懵逼了。
这尼玛不是皇爷爷的做派啊?
就他那个抠搜的吊样子,会把陷阵营给我?
这不是闹呢吗?我咋不信呢?
武朝军队里面,陷阵营的八百军卒,无论是体魄还是战斗力,都号称军队巅峰。
别看人数少,可他们都能以一敌十。
高顺最牛逼的战绩就是八百破一万,己方伤亡一百,把万人打得溃不成军。
常涂说了叶承乾的要求,叶星魂也点头答应。
答应把现代化的练兵方式写出来,但关于陷阵营就不一样了,他们要按照特种兵的训练方式进行训练。
“小王爷,陷阵营交给你,但军费、粮草要你自己自足。”
“陛下说,如果小王爷做的好,陷阵营将成为您个人的私军。”
“没问题。”叶星魂答应的很痛快,“八百人我还是养得起的。大伴,如果我做的再好一点,皇爷爷会让我扩军吗?不用多了,两千人就好。”
“这个咱家要回去帮小王爷问问。”
“谢大伴!”
“那咱家就走了,小王爷别辜负了陛下对您的信任,把陷阵营打造成一支所向披靡的强军!”
叶星魂点点头,送常涂离开。
回来看向高顺,发现高顺的脸色不是很好。
很显然,高顺对来骊山这件事,心里还是很抗拒了。
“高将军,觉得不舒服?”
“有点。”
高顺冷哼,“陷阵营有陷阵营自己的训练方式,高某实在想不到小王爷会有什么更好的。”
“说白了,就是嫌弃我呗?觉得我不能成大事儿?”
“末将不敢。”
“你都写在脸上了。”
叶星魂下了小,“你对陷阵营的训练怎么样,我不管。现在开始,咱俩把你我的训练方法综合一下,找到全新的训练方法。陷阵营依旧你负责,我不干预。但如果训练不达标,我绝不轻饶。”
接下来的几天,高顺服了,彻底服了。
武器会逐渐淘汰勇武,无论是燧发枪还是手榴弹,都让高顺彻底折服。
叶星魂始终强调的是士气和几率,这是军队战斗力的核心。
起初,不管是高顺还是部曲,都不懂叶星魂的训练方式,但现在他们才发现叶星魂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经过一系列的整合,叶星魂也发现了,高顺的练兵方法其实就是特种训练,二人相互结合,全新的练兵方式就成型了。
“一二一!”
“一二一!”
“一二三四!”
骊山校场,声势滔天。
叶星魂和高顺在队列的最前面。
每个人身上都穿着重达四十斤的铠甲。
每跑一步,甲片都会发出一阵碰撞的金属音。
整齐的队列,每天绕着校场,负重慢跑十里。
起初还有人觉得叶星魂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但训练当天,叶星魂也跟着他们一起跑完了五公里,所有人都沉默不语了。
一个废物皇孙能做到的事情,他们这群自诩占理滔天的老杀才要是做不到,岂不是被人笑掉大牙?
距离终点还有最后一圈,很多人都感觉自己的脚步越来越重,最后五百米的时候,队形明显已经拉胯,但大家都不想被瞧不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吐着舌头,拼了命的往前跑。
有掉队的,立刻有人停下来,扶着他继续往前跑。
对此,叶星魂还是很满意的,上辈子就是军人,现在又找到了久违的感觉。
陷阵营多为军户子弟,忠诚度很高。所以叶承乾才会放心把陷阵营交给叶星魂,接受火器训练。
训练的方法,全都是和上辈子差不多的特种训练。
高顺按照实际作战特点,又增加了各种障碍。
用叶星魂的话来说,绝对实力下,碾压就好。
试想一下,在冷兵器时代,你有一支千人的火枪队。
火枪、火炮一字排开,傲娇的喊一嗓子我无敌你随意,谁敢反对?
到了终点,叶星魂让他们每人领了一块香皂和头油。
军卒们瞪大了眼睛看着叶星魂,香皂都买得起,可头油很贵。
“把你们身上的虱子跳蚤,全都洗干净了。每天洗澡也是训练的一部分,不洗干净了别想吃饭。”
所有人列队整齐,陆续的进入澡堂洗澡。
洗澡之后,有人送上来最新的军装,按照季节标准,每人六套。
也就是说,他们以后不用再穿重甲了。
负重训练,行囊、枪支、手榴弹的重量足以代替重甲。
一切,都在按照叶星魂的预想,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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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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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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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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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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