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只始终揣在兜里的手猛然间抽了出来,当出现在众人眼前时,那只粗狂的大手已经握着一把沉甸甸的手枪。
而与此同时,黑漆漆的枪口也在第一时间对准了杨瑞,徐向南毫不犹豫也没有片刻停歇地扣动了扳机。
在今天这种场合,又是光天化日,开枪杀人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一旦传出去,影响巨大,搞不好还会引起上面的注意,从而派人空降过来,把龙城给一锅端。
为什么说一锅端,因为今天在场这些人,可以说有八成以上,全是或多或少依附汪家生存。
剩下的两成,则是人带人带过来的。
就是这么一个庞大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它们严密笼罩住了偌大龙城,使得汪家多年来依旧繁荣昌盛,稳居龙城霸主地位。
而多年来这里边到底埋藏着多少见不得光之事,不查不知道,一旦深查,在场这些龙城各行各业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十个有九个绝对是跑不了的。
细思极恐。
所以徐向南这一掏枪,许多人都被惊到了。
速度很快,他们根本来不及多响,就已经听到了枪声。
枪声仿佛平地一声雷,在他们的心头炸响,以至于他们的心脏在这刹那狠狠颤动了一下。
“啊啊——”
然而。
他们却没有看到预想中的画面。
徐向南的手枪已经掉落在地,而他那另一只完好的手,正捂着方才握枪的那只手。
此时那只手已经鲜血淋漓,因为被他另一只手捂着,遮挡住了视线,众人看不清具体模样。
但毫无疑问,指定是穿孔了,血肉模糊了。
见着徐向南那扭曲的神情,以及听着他那极其压抑的嘶吼声,众人都是大惊不已。
显然徐向南很痛苦。
他们下意识转移视线,却见一个身高一米七几的壮汉,已经用身体挡在了杨瑞的面前。
一米七几的身高,只能说是华国男人的正常水准。
但他那浑身线条分明而匀称的肌肉,以及那双宽厚大手上厚厚的老茧,很容易给人一种极其野蛮而强大的感觉。
国字脸,刀削般的脸庞,立体的五官,这些种种,都把其人衬托得十分阳刚,非常的爷们。
王不空。
此时的他站在杨瑞身旁,手中握着一把手枪,手枪的枪口还在冒着些许淡淡的火烟,那是子弹高速移动摩擦枪膛造成的高温而产生的火烟。
就在刚才,徐向南那只揣在兜里的手往外抽的刹那,早有警惕地他便迅速作出反应,摸向了后腰。
从起点时间看,他掏枪的动作,要比徐向南慢了半秒钟。
再加上徐向南的手原本就揣在兜里握着手枪,而他是在徐向南往外掏枪时,才作出摸枪的动作。
所以前后算下来,他掏枪的起点时间,最少比徐向南晚了一秒。
一秒钟听起来很短,但在生死关头,却是关乎着谁站着谁躺下的问题。
而像这种小幅度的动作,当速度到达一定程度,就是要缩短一秒钟的时间也是件极其困难的事。
可就是在如此严峻的条件下,在比徐向南晚了一秒钟的前提下,王不空依旧是成功后发制人抢占先机!
从摸枪,到拔枪,到对准徐向南,以及中途过程的拉开保险栓,到最后的在徐向南的枪口对准杨瑞的第一时间扣动扳机打穿徐向南的手掌,这一系列动作,快到旁人完全无法捕捉!
行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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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是一个徐向南,刚才就是两个三个徐向南同时做出同样的动作,王不空也能在他们伤及杨瑞之前,抢先干掉他们!
苍云军第三支队队长的头衔,岂能是空穴来风!
他依旧端着枪,枪口却是缓缓从徐向南身上转移,到最后,直接瞄准了廖庄。
全场一片死寂,只有徐向南那死死遏制却始终遏制不住的嘶哑低吼声,他实在是太痛苦了。
王不空的手枪很奇怪,这一发子弹,直接在他的手掌打出了一个非常大的口子,几乎把他整个手掌都给摧毁了。
毫无疑问,这只手指定是废了,绝无医好的可能,在骨肉被打烂的同时,手部神经也完全被摧毁。
廖庄站在那儿,脸色阴沉得发紫,用黑云压城城欲摧来形容都丝毫不为过。
“你是谁?”
过了好一会,廖庄声音极其阴沉地问道。
徐向南作为他手底下的首号大将,那自然是出了名的能打。
而在当今社会,在道上混,拳脚工夫彪悍不够,一个完美的打手,还得会用枪。
所以徐向南的枪法在道上也是出了名的,不到万不得已,鲜少有人敢和他拼抢,对他忌惮万分。
可就是这样在道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徐向南,在其抢占先机的情况下,依旧是被对手后发制人一枪打穿了手掌!
徐向南甚至都没来得及扣动扳机!
这样的人,绝非无名之辈!
王不空不答,就那么举着枪,对准着廖庄的脑袋。
他只是单纯地在执行使命,至于对手是谁,做什么,说什么,他不会去管,更别提和对手搭话。
“他是谁?”廖庄又把视线扫向杨瑞。
“他啊,他是枪王。”杨瑞笑道。
“枪王?”
“没错,枪王,这世上能在枪法上胜过他者,也许有,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
“这么说是天下第一了?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你管我有没有吹牛又会不会被闪到舌头呢,现在的情况是,你被我的人拿枪指着,你的命在我手里。”杨瑞轻笑着说道。
“别说你一条枪指着我的脑袋,就是十条枪又怎么样?”廖庄嗤笑一声,又傲然说道:“这里是龙城,你敢动我半根汗毛,我保管你和你的兄弟,都走不出龙城半步,你们都会死在这里,死无全尸。”
不得不说,被人拿枪指着脑袋还敢这么说话,这廖庄也真是够狂的了。
但没办法,谁叫人家底气足呢。
可惜,他遇到了杨瑞。
杨瑞最擅长的就是对付这种硬骨头。
“让他跪下。”杨瑞淡声说道。
骨头再硬,也总能敲碎。
而敲碎了你的骨头,你在我面前,就不得不低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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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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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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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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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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