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梓晰一噎,竟真的说不出话来。
眼前是一个巫师之类的——之所以说是巫师而不是道士,是因为他穿的衣服不太像道袍,不过又跟普通人穿的衣服不一样。
恍惚间,苏梓晰脑海里飞快闪过许多不属于他的记忆。
他叫‘班红芹’,原本是一个工厂流水线里车衣服的女工。
流水线女工工资不高,十年前农村里的经济都普遍不好,为了挣钱把家里的房子盖起来,她跟她的老公都很努力。
两人拼了命的工作,经常是生病了也撑着,都舍不得请假休息。
终于,在两人的努力下,加上跟亲戚朋友借的一些钱,夫妻俩终于把自己家的房子盖了起来。
松了一口气的两人就打算再干两年,把债还清之后,再存一点小钱,之后班红芹就可以安心在家带孩子。
有一天,班红芹感冒发烧了,但请假一天就要扣六十块钱,她舍不得,所以还是撑着去上班了。
最后她发烧温度过高,晕在厂里面,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后。
从那时候开始,班红芹自己都感觉自己脑子烧坏了,经常会不受控制的自言自语,迷迷糊糊说话。
一开始只是这样,直到有一次她在厂里上班,忽然迷迷糊糊的站起来,自己徒步走到了十公里以外的一条河边,呆呆的站在那里……
她老公找到她的时候吓坏了,很多人都觉得她是不是发烧烧坏了脑子,老公也带着她去了几家医院检查。
然而钱都花完了,却什么都检查不出来,医院给的所有诊断结论都是没有病,正常……
按照医生的话来说,发烧是烧不坏脑子的,除非是发烧之后合并感染了脑膜炎之类的——但班红芹所有的检查都显示她的脑子没有问题。
“她被孤魂野鬼缠住了,所以才会这样。”眼前,那个巫师还在说着:“孤魂野鬼想把她抓去做替死鬼,所以缠着她,之前她好好的走那么远去河边,就是鬼在操纵她,要她去死。”
“现在我会把她放到木桶里,木桶里再放上我们独门秘制的方术。”
“鬼最怕热,只要把她身体里的孤魂野鬼都蒸出来就好了。”
听巫师这么说,班红芹的妈妈和老公赶紧点头。
他们跑了好几个大医院都查不出毛病,记医生的话又记不全,只记得‘发烧不会烧坏脑子这句话’,所以坚信班红芹就是被孤魂野鬼附身。
见巫师拿一张符就能把班红芹定住,两人对巫师的话更深信不疑。
苏梓晰急得不行!
他虽然是一个小孩,但在苏家这种富豪家庭,尤其是有一个会抓鬼的厉害妹妹,他也算是见多识广。
附身到这个班红芹身上后,苏梓晰很清楚,班红芹根本不是什么孤魂野鬼附身。
她去医院什么都查不出不来,但她没有去精神病院查过——
班红芹应该属于精神分裂症之类的精神疾病,总之,绝对不会是被鬼附身!
然而眼前的这些人,根本不听她说什么话。
“放开我……我真的没有被孤魂野鬼附身……”苏梓晰见解释他们不听,也不敢再说自己不是班红芹这种话了。
“我很正常,我好了,真的!”他快要急哭了。
此刻他已经被架上木桶里了,不知道巫师用了什么把戏,他只觉得浑身无力,动弹不得。
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爬出木桶了。wWW.ΧìǔΜЬ.CǒΜ
“瞧,她身体里的孤魂野鬼怕了!我把它们定住,它们跑不了,所以赶紧说自己好了。”
苏梓晰吐血,这么说竟然也不行!
他只能又换个说法:“我真的不是鬼附身,我这是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知道吗?就是有时候会分裂成另一个人格……”
然而巫师嗤笑一声,说道:“你是不是神经病,我相信你的家人肯定能看出来!”
“你们觉得她是神经病吗?”
班红芹的老公迟疑了一下,摇头:“平时她都很正常啊……”
班红芹的妈妈更没主意,跟着说道:“她在家都还帮做饭,喂猪喂鸡,甚至还好好的种菜,菜园子打理得好好的……”
怎么可能是神经病呢?
远远围观的村民窃窃私语:“是啊是啊,的确不是神经病,我见隔壁村那个神经病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也有人迟疑:“可就算不是神经病,也没有这样治的吧,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甚至还有人要上来解救班红芹:“周婶,我看你们还是带着红芹去更厉害的省级医院看看吧,没有这样治病的啊!万一出什么事咋办。”
没想到,好心上前阻止的人却被红芹的家人哄走了。
他们怕得罪巫师,然后巫师就不帮红芹“治病”。
苏梓晰说破嘴皮,说得口干舌燥,依旧没能逃过被架上蒸锅的命运!
他绝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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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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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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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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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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