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孩子一人拿到了一个大红包,开心得不得了。
厉温故对红包不敢兴趣,看见小月牙拿着红包笑得跟太阳花似的,直接把自己的红包给了她。
“哇,小温故,你好大方啊!”小月牙感动不已,在厉温故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厉温故有洁癖,比厉景琛的还要严重,要是别人这么亲他,他早就炸毛了,但这是他亲姐,所以勉强还能忍一忍。
不过照顾厉温故的女佣还是很快上前用湿巾帮他擦了脸,免得小王子生气。
厉知新拆开红包,以为里面是什么好玩的,结果发现是一张张红红的纸,瞬间没了兴趣,往地下一扔,嘟着嘴道,“不要!”
黎晚愉上前捡了起来,“那就给姨姨吧,姨姨拿去买糖吃。”
厉知新一听到糖,眼睛都亮了起来,急忙抱住黎晚愉的腿,“姨姨抱新新......”
黎晚愉大笑,一把抱起了他,“吃货的世界,就是这么简简单单。”
......
婚礼仪式是在中午。
正是秋高气爽之际,天气还有点热,枫叶林里却是格外凉爽舒适。
今年的枫叶像是收到了讯号,红得格外早些,为婚礼添上了一层别样的背景。xǐυmь.℃òm
《婚礼进行曲》响起,布桐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布老爷子的手,踩着花瓣散落的白色地毯,缓缓走向厉景琛。
男人今天穿着黑色的新郎礼服,身影高大而挺拔。
隔着头上盖着的头纱,布桐依然能看到他脸上止不住的笑意。
走向他的每一步,让她感觉既沉重又轻快。
沉重是因为这一路走来,他们经历了太多风风雨雨。
轻快是因为她知道,从今往后的每一天,她都能像今天这般幸福。
交换了戒指后,厉景琛掀起布桐的头纱,带着薄茧的指尖轻轻摩挲着她的脸,喉结一滚,低头吻住他的唇。
全场鼓掌,宋迟更是欢呼着起哄,要他们吻得久一点。
“麻麻......”厉知新迈着小粗短,吭哧吭哧地跑上前抢人,“麻麻新新哒!新新亲麻麻......”
厉景琛感觉到儿子的小拳头在打他的腿,强忍着把他一觉踹开的冲动,离开了布桐的唇。
“小知新,我们去一边玩。”小兰急忙上前把厉知新抱走。
“你穿着高跟鞋不方便,我来吧。”Tan-k主动把厉知新从小兰怀里接了过来。
“谢谢你。”小兰给厉知新剥了一根棒棒糖,小胖纸立刻乖了。
“抢捧花了,你快去。”Tan-k提醒道。
“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小兰笑了笑。
“去啊,抢到先生和太太的捧花,没准你会有好运的,你看思嘉和忆慈都去了,我要是女的我就去了,你快去。”
“小兰,快过来。”布桐拿着话筒直接点名。
小兰只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来宾中有几个单身女性也来抢,最后捧花落在了孔忆慈手上。
孔忆慈是不想抢的,所以没有多激动,倒是下面坐着的孔老爷子兴奋得差点跳起来。
“老布你看到没有!我们家忆慈抢到桐桐的捧花了!她要结婚了哈哈哈哈哈哈......”
孔忆慈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手抚着额头回到自己的位置。
“恭喜。”唐斯年低声道。
伴郎伴娘都是按一对一对站在一起的,今天孔忆慈跟唐斯年是一对,所以她身旁自然是唐斯年。
“谢谢。”孔忆慈握着捧花,“不过恐怕我要辜负布桐的祝福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给我一次机会吗?”
唐斯年的声音很低,但却格外认真。
孔忆慈震惊地转过头看着他。
唐斯年直视着她的眼睛,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虔诚,“这段时间接触下来,我们对对方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你温婉善良,知书达理,你有自己的追求,无论是对工作还是生活,你都很认真,我觉得我很喜欢你,在很多事情上,我们的想法都不谋而合,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我有一种,想跟你共度一生的想法,很强烈,所以我想为自己争取一次。
我先介绍一下自己,我爸爸不是唐家亲生的,我跟唐家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关于门第,我个人可能配不上你们孔家,我没谈过恋爱,曾经喜欢过我妹妹唐诗,但是我及时止住了念头,所以现在,我的心里没有别人,只有你,并且是在彻底放下她之后,我才喜欢上你的,所以我觉得从感情方面来说,我配得上你。”
孔忆慈感觉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耳边的喧闹声和音乐声全都消失不见,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狂跳的声音。
布桐拿着话筒开口的声音,拉回了孔忆慈的神思,她急忙转正视线,开口道,“婚礼还没结束呢,现在不说这些。”
唐斯年自然不会强迫她,“好,我们晚点再说。”
布桐感谢了爷爷和亲人朋友后,转过身,面对着厉景琛,缓缓开口道,“我,布桐,今年27岁了。有人说,27岁对女人来说,是一个分水岭,27岁开始,女人的各方面状态都会开始走下坡路,但是我知道,对于27岁的我来说,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七年前的今天,我因为一个冲动的念头,跟你结了婚,可是后来事实证明,冲动不一定是魔鬼,而是通往幸福的助攻。
也有人说,婚姻难逃七年之痒,慢慢地,会相互厌倦,爱情也会转变成亲情,可是我知道,无论是这个七年,还是下一个七年,我们都不会厌倦对方,我们之间的感情,或许是掺杂着一点点亲情的,但最多的,还是爱情。
人可以骗过别人,但是心却骗不了自己,我们每天生活在一起,我们每天拥抱、亲吻,从始至终,我看到你的每一眼,都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都觉得自己好爱好爱你,我每天都比昨天更爱你一点。
算起来,我们之间是不平等的,你爱了我27年,而我,只爱了你七年,但是没有关系,往后余生,我会加倍爱你,补上我欠你的那些年的爱。
厉景琛,谢谢你爱我,谢谢你,让我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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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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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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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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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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