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年代,燕京每平米房价才2000多块,千万富翁可不是开玩笑的。
但是穷人有穷人的痛苦,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烦恼。
罗天佑的烦恼来自自己的一双儿女。
女儿罗慧娟虽然长得好看,却没有脑子,很容易被人骗。
如果把家业交给女儿,罗天佑很怀疑自己的那点家业两三年就会被罗慧娟败的一干二净。
女儿不成气候也就罢了,罗天佑的儿子罗明风,也是个败家子。
罗明风自小被母亲宠溺,不爱学习,非要当什么艺术家,对于美国的嘻哈文化非常推崇。
罗明风打扮的人不人,鬼不鬼,整天混迹于地下乐队,花钱大手大脚,根本就不考虑以后的生活,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
这个儿子也指望不上。
最主要的是罗天佑自己,虽然白手起家创业成功,但是却没有文化,
很难把企业发展壮大。
李嘉诚那种天赋异禀的大商人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
罗天佑便有了一个想法,在清北大学给自己物色一个女婿,发展家族企业。
清北大学可是国内最高学府,全国每年高考的学子千千万万,能考进清北大学的万中无一。
虽说学历不代表真实水平,但那个年代能考进清北大学的,无不是人中龙凤。
罗天佑便想在清北大学招个赘婿。
但是清北大学那些家境不错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屈尊去做什么上门女婿,而且罗天佑对人品还有要求。
因此物色了很久,罗天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
直到遇见了刘强山。
刘强山出身贫寒。
学业优良。
长相虽然不怎么样,但是男人嘛,长得对得起观众就可以了。
那年头人们相对朴素,小鲜肉什么太花里胡哨不被主流社会认可,反而是刘强山那种看着高高壮壮,长得浓眉大眼的受长辈欢迎。
刘强山的小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从中也体现出刘强山的商业头脑。
更重要的是刘强山人品不错。
那一天,刘强山骑着自行车过马路,发现有几个人偷井盖,别人都不敢多管闲事,只有刘强山敢于上前喝止。
后来发现,这是电视台搞的社会测试,用偷井盖的测试,测试一下有多少路人会挺身而出。
结果很遗憾,前前后后只有刘强山一个人挺身而出。
全程目睹了这一幕的罗天佑对刘强山的人品彻底放心了,于是开始和刘强山接触。
“你想发财吗?”罗天佑问刘强山。
“想。”刘强山回答的非常坦荡。
出身贫寒的刘强山,从不掩饰自己对于财富的渴望。
但是刘强山也秉承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从来不赚黑心的钱,不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卖一些敏感的光盘可能就是刘强山干的最出格的举动了,但即便是那样的灰色地带,刘强山也能及时悬崖勒马。
因此刘强山心中坦荡,回答起来理直气壮。
“金钱对于你的意义是什么?”罗天佑问刘强山。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刘强山回答,“金钱对于我的意义是尊严。”
“很好,但是白手起家是不容易的,我可以带你发财。”罗天佑很欣赏刘强山。他已经决定了,把刘强山钦定为自己女婿。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要做什么?”面对罗天佑的诱惑,刘强山却始终不骄不躁,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
“我想让你当我们罗家的上门女婿。”
“不!我刘强山是铁骨铮铮的男儿,岂会去当上门女婿?我就是饿死,从这里跳下去,我也不当上门女婿!”
“先别忙着拒绝,我带你见见我女儿。这是我的女儿,慧娟。”
“真漂亮!”
刘强山本来并没有当上门女婿的打算,直到他看见了罗慧娟,那个年代,国民普遍比较穷。罗慧娟这种富家小姐,穿戴着洋气的服装,又白又美,看上去就像是港岛的电影明星。
刘强山当时没见过市面,罗慧娟很快就成为刘强山的白月光,刘强山自从一见罗慧娟,就沦陷了。
只是罗慧娟并不喜欢刘强山,刘强山不符合她心目之中白马王子的人设。
为了罗慧娟,刘强山差点就松口当上门女婿了。
全靠刘强山自己维持最后的尊严,男人的尊严。
不肯松口。
直到刘强山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刘强山的家中发生了变故,他是父亲得了白血病,需要移植骨髓。
那高昂的医疗费是刘强山完全负担不起的。
罗天佑得知此事,便对刘强山说:“你给我当上门女婿,你爸的事,我解决。”
刘强山是个大孝子,为了救父亲,男人尊严什么的,完全不要了。
他终于是松了口,答应给罗天佑当上门女婿。
罗天佑信守诺言,出了钱,治好了刘强山的父亲。
刘强山骑虎难下,只能当赘婿。
不过罗慧娟并不待见刘强山。
罗慧娟觉得刘强山很恶心。
她觉得刘强山农村来的,骨子里就贱。
又穷酸。
又丑。
又脏。
又没教养。
和她心目之中的白马王子,完全是南辕北辙。
当时罗慧娟就放了狠话:“我罗慧娟就是饿死,冻死,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嫁给刘强山!”
于是罗天佑把女儿关了禁闭,饿了三天。
三天后,罗慧娟吃着白米饭,流着泪说:“真香!”
在罗家,是有家教的。
罗天佑就是说一不二的封建家长。
罗慧娟那点小小的反抗,对于罗天佑而言不值一提,罗慧娟很快就被罗天佑镇压。
罗天佑强按牛头去喝水,强行让罗慧娟嫁给了刘强山。
刘强山当了罗家的上门女婿。
罗慧娟知道,自己父亲在世一天,她就不过是父亲的工具人,没有反抗的余地。她过惯了富家千金的生活,让她脱离父亲自力更生,她也做不到。
罗慧娟只能安慰自己,就当是被狗咬了。
罗慧娟身上没有香水味,擦干眼泪陪刘强山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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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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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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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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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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