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往日那了不起的拖拉机,跟眼前的吉普车相比,就成了破铜烂铁。
用杨军的话说“那时候我看见了吉普车,就像是现在的地球人看到外星人的飞船一样,那是发自灵魂的震撼”。
城里人打猎需要一个向导,杨军在诸多小伙伴之中是最机灵也是最帅气的一个,普通话还最流利,城里人几乎没有考虑,便选了杨军当向导。
和城里人相处的几天时间,杨军从这些城里人的口中得知城里的一切情况,那是几百万人的大城市,上千万人的大城市,车水马龙,红灯绿酒。那里有电影院,那里有电视机,那里有舞会,那里有超级市场,那里有你能够想到的一切。
与落后的西部山村相比,城市宛如光怪陆离是天堂。
至此杨军对于城市有了一种强烈的向往之意。
而临别之际,城里人不仅给了杨军一笔他做梦都想不到的酬劳,还对杨军说了这样一番话:
“你是一个机灵的孩子,像你这样机灵的孩子,如果待在农村的天地,终究不过是一匹土狗。你要进城去!只有在城里,你才有真正的远大前程!你将变成猛虎,君临天下!”
城里人或许是中二,或许是逗小孩子,或许说的真是肺腑之言。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城里人的话已经深深印入了杨军的内心之中,刻骨铭心,不可磨灭。
于是杨军找到了自己深深敬爱的乡村教师。
杨军问他:“老师,我想去城里。怎么去?”
“读书。”老师说了两个字。非常实际的两个字。
于是杨军发奋读书。
他一步一个脚印。
从村里,读到镇里。
从镇里,读到县里。
最终,他考上了大学。
燕京大学。
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
那是杨军第一次来到燕京,当时的杨军,第一次见到繁华大都,他为这霓虹闪烁车水马龙的景象陶醉。他以为他来到了天堂。
然而杨军很快就意识到,城市并不是纯粹的天堂。
也不是纯粹的地狱。
城市是有钱人的天堂。
是赤贫者的地狱。
是平庸者的牢笼。
那时候的杨军一贫如洗,他一身打满布丁的衣服,吃着最差的食物,他的寒酸成了别人嘲讽的对象。
为了补贴生活,杨军不得不为同学洗衣服来贴补自己的生活。这一切的苦难,并没有让杨军的心灵扭曲,反而让杨军意识到了财富的重要性。
一个人,想要活的自在,想要活的有尊严,想要活的有安全感,那么就离不开财富。
于是杨军开始做一些小买卖,有赚有赔,但是生活总是向上的。杨军是没有冷气的年轻人,他的心中充满了阳光。
他说自己是“身在阳光下,心是自由人”。
他追求财富,却不被财富所迷。
他追求成功,却不怕失败的苦恼。
他越穷则越勇。
越苦则越强。
用两个字形容他,那就是——男人!
而杨军的这种特质,很快吸引到了一个女孩子。
一个非常美丽,非常优秀的女孩。
那个影响了杨军一生的女孩。
杨军并没有向何倩说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杨军只是说,那个女孩叫“第二梦”。
因为向往外面的广阔世界,是杨军的第一梦。
而遇到这个女孩,是杨军的第二梦。
一个男人的一生,能拥有这两个梦,纵然死了,却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第二梦和杨军相知相爱。
两人爱的刻骨铭心。
但是临到毕业的时候,两人的恋情被第二梦家里发现了。
这时候,杨军才发现,原来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门第。
第二梦是一个典型的白富美,她出身华夏最古老的一个世家,家中世世代代积累了不菲的财富。可以说第二梦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注定一生荣华富贵,衣食无忧。
但是杨军却是草根之中的草根,除了勇气,什么也没有。
第二梦的父母反对着桩婚事。
虽然杨军拍着胸脯说,他可以带给第二梦幸福的生活,但是第二梦的母亲并不相信,反而嘲讽杨军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最终第二梦家族棒打鸳鸯。
第二梦不得不与杨军分手。
杨军当着第二梦的面,向第二梦的家族发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等我功成名就之日,我还是要娶第二梦的!”
第二梦的母亲冷笑:“就你这种出身,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功的!”
杨军默默的奋斗。
草根起家,何等艰难。
杨军起起落落,终于在三十而立的这一年,成为了亿万富翁。
但是这个身份,离第二梦还有一些差距。
杨军本想去提亲,但是他还是想再等等。
直到四十岁,杨军成为百亿富翁,他觉得他有底气去娶第二梦了。
但是这却物是人非了。
第二梦嫁给了另一位世家子弟,过得并不幸福,那个世家子弟生性风流,喜欢沾花惹草。
一番波折,杨军和第二梦私底下遇见。
那是十几年的光阴不曾相见。
再一见,唏嘘不已。
两人旧情复燃。
私下幽会。
这事说出来虽然不道德,是属于破坏别人的家庭,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又怎么评价对错呢?说起来杨军和第二梦才是一对恋人,第二梦的丈夫才是第三者。
但是纸里包不住火,两人的地下情暴露,第二梦的家族和另一个世家震怒。期间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斗争,
第二梦在生下了她与杨军的孩子之后,被活活逼死。
杨军发疯一样的报复,第二梦的家族损失惨重,另一个世家破产解体,但是一切都挽回不了的。就连他与第二梦的孩子,都不知道被送到了哪里。
杨军是痴情之人,他觉得他这一生就只能有第二梦一个女人,于是他不近女色,不是因为他对女人没有兴趣,只不过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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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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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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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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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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