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十余年,她倒也会时不时的回娘家探亲,本来就不远,这也是常事。但大多时候,都是夫妻俩一道。这次,她却是一个人回来,而且当晚没回去,直接住在了娘家。
“昨天四姐回来,我正在母亲那,她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越氏一只手撑着下巴,胳膊肘压着图纸,满面疑惑。
“我嫁过来两年,倒也见过四姐几次,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的。这次她一个人回来,还带了行李,瞧着是要在娘家常住。瞧着,怕是和三姐夫吵架了。”
季菀挑眉。
吵架也不至于赌气回娘家常住,这在古代,是很没家教的行为。陆温怡性子介于陆非澜和陆非烟之间。好弓箭骑射,开朗活泼。和丈夫谭修昊感情极好,已孕有二子一女。
夫妻之间嘛,难免有小吵小闹,可也从没见她因为夫妻矛盾就直接收拾行囊回娘家的时候。
这次看起来倒是有些严重了。
“四妹是个有分寸的人,断不会无理取闹,怕是在谭家受了大委屈。”
她猜得不错,的确是大委屈。
谭修昊有个嫡亲的妹妹,叫做谭修黛。谭夫人怀这个女儿的时候,已三十有余,所以她年纪与兄长相差极大。
陆温怡嫁过去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孩子。这姑娘娇生惯养,长大了后性子就有些娇蛮,渐渐与陆温怡有些摩擦。不过这都不算什么,陆温怡大度,不与她一般见识。再加上有丈夫谭修昊从中斡旋调剂,姑嫂两人倒也相安无事。
两年前,谭修黛出阁。
陆温怡作为嫂子,自然是要给添妆的。特意以完整的和田玉,打造了一对簪子和一对手镯,以及一对耳环。
算得上极重了。
可谭修黛这小姑娘,却觉得嫂子吝啬。原因就是,陆家百年勋贵名门,泼天富贵,族中嫡系女儿出嫁,谁不是嫁妆丰厚风光耀眼?
谭家其实也不差,谭修黛又受宠,她的嫁妆也是相当丰厚。不过再丰厚,家底在那摆着,怎么也不如陆温怡。她从小在嫂子那见了不少好东西,陆温怡又大方,平时她看上了什么,陆温怡基本都会慷慨赠与。
大底就是因为她太大方了,养刁了谭修黛的胃口,以至于这姑娘觉得自己出嫁那么大的事,嫂子怎么也得将压箱底的宝贝给她个一两件才对得起姑嫂的情分。
而陆温怡给的添妆,显然不合她的意。
不过当着面她也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但自那以后,姑嫂两人就有了嫌隙。每次谭修黛回娘家,总会想方设法的找陆温怡的茬儿。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简而言之就说陆温怡小气,一点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谭夫人宠女儿,也只是不痛不痒的斥两句。
谭修黛是记不住教训的,反而变本加厉。
谭修昊不忍妻子委屈,倒是斥责过两次。但他一开口,谭修黛就朝母亲哭,说兄长有了嫂嫂就不疼妹妹。谭夫人虽没怪责儿子,不过到底还是偏宠女儿些,让他言语温和些云云。她也会适当的教育女儿,不过谭修黛恃宠而骄,向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罢了。
她已出嫁为妇,难得回娘家一趟,谭夫人也舍不得对她说太重的话。就这样,姑嫂俩的关系就越来越僵。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谭修黛性子再是桀骜任性,毕竟已嫁出去了,一年到头回娘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为了全家安宁,陆温怡忍了她的坏脾气,不和她计较。可这姑娘太会作,娘家闹腾还不够,夫家折腾得更厉害。
她的丈夫出身叶氏,身世却颇有些坎坷。幼年和母亲去外祖家探亲,途中遇匪徒,争斗中便和家人失散。更倒霉的是,还失忆了。不过他还算幸运,为一猎户所救。他失忆了,找不到家在哪。猎户便收养了他,当做亲儿子一般养大。
他虽失忆,可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比如学识和教养。猎户一家看出他是个读书的料子,便倾尽全力送他上学堂。数年后,猎户上山打猎不慎从山上滑落而亡。家里少了一个壮劳力,还要供一人读书,日子就不如从前充裕,反而很是拮据。
即便如此,猎户的妻子和女儿仍旧靠做针线活儿,继续供这个和她们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读书,指望着他将来有出息。
而他也终不负所望,十六岁就考上了秀才。他的义母,却在这时病逝。十四岁的妹妹尚未定亲,便要守孝三年。三年后,就是一老姑娘了。但他考上了进士,求亲的人络绎不绝。
也因为入京赶考,机缘巧合找回了自己的身世。他自是要重新认祖归宗的,而且也到了要娶亲的年纪。
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向家人说明了自己多年去向,请求将义妹接来,将来给妹妹许一门好婚事。
人家救了他们的儿子,还供养儿子读书考取功名,二老自是万分感激,当即将那乡村姑娘接了回来,当亲女儿般养着,还给许了门不错的亲事。可这姑娘命苦,出嫁不到三个月,丈夫就从马上摔落而死。
婆母说她是天煞孤星,命硬克人,克死父母,还克死夫君,不肯容她。叶家公子气不过,又将她接回了叶家。
没多久,谭修黛便嫁了过去。
谭修黛对丈夫这个出身乡野一身土味的义妹很是嫌弃,而且丈夫对义妹比对她还好,她心中嫉妒,时常为难找茬。那姑娘性子好,再加上寄人篱下很是自卑,一直忍气吞声。
叶夫人看不惯,训斥了谭修黛多次。
谭修黛心中不服,觉得丈夫和婆母都偏心外人,时常回娘家哭诉。陆温怡便是从她的哭诉中,了解了事情原委的。
可于情于理,那姑娘一家当初救了叶家公子,还用心培养,可谓恩比天高。如今人家已无至亲,于情于理于公于私,叶家便是这么一辈子养着她,也是人之常情。谭修黛却气不过,想方设法的要将这姑娘嫁出去了事。
可寡妇难嫁,还是个出身不好的。官宦门第,人家看不上。普通小百姓,叶家又担心她会吃苦受累。所以相看了两年,都没个结果。
谭修黛终于忍不了,干脆下了药将这姑娘迷晕丢尽马车,让人直接卖进青楼里。幸亏被叶家公子发现得早,将她救了回来。
夫妻俩爆发了史无前例的争吵。
谭修黛愤懑之下又跑回了娘家,恰逢娘家表哥登门拜访。她心中郁气难纾,借酒浇愁。酒后,竟和表哥滚到了一张床上。
陆温怡身边的丫鬟发现了异常,却不敢声张。陆温怡让人在外守着,自己一个人过去,一脚踢开了门,见到那不堪入目的一幕。
谭修黛惊慌之余,竟迁怒陆温怡,觉得是陆温怡设计害自己,当即跑到母亲面前哭诉。谭夫人也是又惊又怒,她自己的女儿她是了解的,虽任性乖张却也不可能做出这样不知廉耻的事儿来。女儿哭得愤怒又委屈,声声指控若有其事。谭夫人心绪不宁,想到儿媳和女儿素来不合。这事儿又太过蹊跷,为何偏偏给儿媳的丫鬟发现?而且为何不告诉自己,偏偏独子跑去捉奸?wWW.ΧìǔΜЬ.CǒΜ
谭夫人心中起疑,便开始盘问。
陆温怡也是忍了多年,当即爆发,指着谭修黛就是一通怒骂。骂她不知廉耻与自己的表哥偷情,丢尽家族颜面。更是不满婆母的偏心和不公,将满腹委屈和不满尽数发泄。最后拂袖离去,放下狠话,若是谭家不给她个公道,她永不回谭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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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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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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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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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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