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菀这刚怀上,倒是没什么太大反应,平日里庶务也少,甚是清闲。
吕氏怀孕后,也不大出门,很少往褚玉苑跑。卿姐儿生来体弱,大冬天的小蓝氏也不放心带她出门,又担心丫鬟婆子们照顾不好,大多时候都是自己亲自照顾,也不怎么出门。窦氏和段氏倒是常去褚玉苑串门。段氏头一胎,没经验,就想来找两个嫂子取取经。而且季菀会医,还能帮她切切脉。
这会儿几个女人就呆在暖阁里说话。
刚满两岁的玙哥儿欢喜的去找行哥儿玩儿,大人们说话,俩孩子也插不上嘴,行哥儿便也不嫌弃堂弟了。小哥俩手牵手,在榻上玩儿魔方盒。
这是季菀让工匠刚做出来的。
拼图已经难不倒行哥儿,最近对这个魔方盒很是痴迷。玙哥儿就在他对面坐着,呆呆的看着他转动一个用好多木制小方块组成的一个大方块,每一面颜色还不同。小家伙看得目瞪口呆,小嘴微张,满脸都是惊奇。
行哥儿玩儿入迷了,也不管他。
那边,窦氏瞧着行哥儿灵活的手指,问季菀:“开年后行哥儿就三岁了,三弟可有说何时开蒙?”
陆非离说过,陆家儿郎都开蒙早。
“说过。”
季菀看看天真无邪的儿子,道:“我想着他一个人上学堂太孤单,又年纪尚幼爱闹腾,学究怕是管不住。先让他爹带去前院教一段时间,等玙哥儿再大些了,俩人一起上学堂,兄弟俩也好有个伴儿。”
窦氏点头。
“倒也行。”
季菀发现自己再次有孕后,陆非离就说过要请学究来府上教课。也省得行哥儿整天在她跟前闹腾,让她无法安心养胎。季菀则反对,儿子还不到三岁,太小,正是最调皮捣蛋的年纪,不该拘束于严谨的课堂之上。
陆非离说:“你不是早就在开始教他识字了吗?我看他学得挺快,早些开蒙对他有好处。陆家的男儿,开蒙早。行哥儿是我的儿子,将来是要承袭国公府爵位的,更是不能懈怠。”
“我也不反对送他去学堂读书,但这也太早了。”
季菀并不是不通情理之人,“我外祖父和两位舅舅,都是五岁开蒙的,不也都早早科举上榜入仕?我知道你们陆家的规矩,对男子教导约束极严。你也莫要跟我说慈母多败儿,四弟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云云。四婶子对四弟那是溺爱,我是宠儿子,可你何曾见过我对儿子有求必应了?男儿在世,应有自己的责任和担负,这些我都明白。你对行哥儿寄予厚望,我也懂。但这不代表,就要牺牲他该有的童年乐趣。”
陆非离没说话。
季菀继续道:“你也说了,小孩子,哪有不贪玩儿的?你让他现在入学堂,指不定多闹腾,到时候学究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怎么教?倒不如你带他去前院,跟九郎住一起,让九郎先教教他一些基本的。等玙哥儿再大些,两人再一起上学堂,如何?”
陆非离想了想,点头。
“也可。”
季菀这才展颜。
陆家教子严格,陆非离说他做太子伴读之前,在自家学堂里,也被先生的戒尺打过手心。倒不是因为功课做得不好,说起来也是受陆四郎连累。陆四郎幼时调皮,趁先生打盹时用毛笔在他脸上画乌龟。大点的几个兄长从小被严格约束,不敢逾越分毫,但骨子里童心未泯。平日里看多了先生古板严肃的神情,难得见他这般狼狈的模样,几个男娃都有点兴奋。年长的陆大郎倒是斥责了两句,无法无天的陆四郎不听,陆二郎扯过兄长,一旁看戏。
先生醒来后,大怒,将兄弟几个罚跪,挨个的打手心。
陆四郎全程哀嚎哭泣。
陆非离几个兄长年纪大点,早已习武,这点苦头倒还吃得,硬是一声没吭。但出了学堂后,就被陆非澜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让兄弟几个去练武场头顶大碗,扎马步两个时辰。
安国公陆昌对嫡长子要求相当严格,听说他竟伙同年幼的堂弟捉弄先生,很是生气,当晚又给赏了十军棍,让他去跪祠堂反省。没过多久,就把他送去给太子做伴读,拜师周老太师。周老太师教学以严厉著称,莫说世家子弟,哪怕是皇子,若没达到他的要求,他也照训不误。便是皇帝老子来了也没用。
据陆非离说,那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被罚,简直是刻骨铭心。事后好长一段时间,他都觉得手心膝盖钻心的疼。
季菀听了好笑又心疼。
“那时候你多大?”
“九岁。”
陆非离答得云淡风轻,“十军棍,是父亲亲自打的。当时我还小,受不住,几乎站不起来,是被抬着去祠堂的。晚上长姐偷偷给我送饭送药,陪我一起受罚。第二天长姐扶着我走出去,我抬头便看见父亲负手站在廊下,眉目耳鬓以及双肩都是雪花…他在屋子外站了整整一夜。”琇書網
季菀怔怔的望着他,失了言语。
“等我养好了伤,父亲把我叫到书房,对我说,陆家世代武将,担负着保卫家国的责任。而为将者首先要克己自律,才可约束属下,整肃纲纪。若我连自我约束都做不到,将来如何担负大任?我身为长房嫡子,生来注定要承袭家业,承担整个陆氏一族的未来。兄弟们可以偶有懈怠,但我不行。因为我身上的责任,比任何人都重。”
陆非离说起旧事,语气轻柔,却字字沉重。
“父亲也是这么过来的。”
他回头,对上妻子满含心疼的目光,笑了笑。
“幼时练武,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回来后娘给我上药,一句话都不说,但每每转身都会偷偷拭泪。长姐那么好强,其实并非争胜之心。她只是恨做女儿身,不能为我分担。我十三岁入军营,可我长姐,十二岁就随父亲去北地呆过一年,她励志要做沙场女将。当时太子有意求娶长姐。祖母说,陆家已够昌荣,无需与皇族结亲。盛极必衰,外戚过大,必招祸患。所以写信给父亲,让他带长姐回来。长姐搭擂台比武招亲,除了的确是看不上那些酒囊饭袋的世家子弟,也是变相的拒婚太子,天家是不会接受一个名声败坏的女人为妇的。”
季菀单手撑着下巴,若有所思。
“前年太子妃二十寿诞,东宫大摆宴席。中途我被酒水弄脏了衣摆,入内换装,碰见了太子新纳的一个宠妾,好像叫什么芙美人的。当时匆匆一瞥只觉得有几分熟悉,却又想不起在哪见过,事后便忘了。如今想起来,那芙美人眉目间与长姐颇有几分神似。”
她感叹一声,“那句话说得好,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由此看来,太子殿下对长姐还未忘情。”
陆非离抿了口茶,不置可否。
“长姐幼时常入宫,和皇子公主们都认识。其实当年姚贵妃也有意与我陆家结亲。兄弟相争,谁都会将所有罪责归咎女人身上。长姐那么做,其实也是无奈之举。那时许多人都说长姐好勇斗狠,粗鄙愚笨,丝毫没有大家风范。却不知,长姐生就玲珑心,聪慧绝伦。以此拒婚天家,还给自己挑选了最合意的夫婿。”
这么说起来,陆非澜和两位皇子,还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咯?只可惜郎有情妾无意。太子年少情深,佳人却远嫁为妇,自是剜心之痛,如何能忘?
季菀甚为敬佩这个特立独行敢爱敢恨的大姑子。也终于明白,为何陆非离每次说起嫡亲长姐,语气和眼神都有着由内而发的敬意。
“按照规矩,女子若外嫁,应由娘家父兄送行,但我陆家女儿例外,也是由长姐开的先河。她在北地那一年,自己训练了一支护卫。数量不大,只有二十人。她出阁的时候,便是由这二十人护送。穿着铠甲,腰佩长剑,足下长靴。分列两行,从二门出,一路浩浩荡荡的出京。后来三妹外嫁,也是自己训练了一支护卫,不过只有十人。非烟不擅武,父亲本想调派一队府兵送她出嫁。她说无功不受禄,坚决不要。她虽无长姐的志向,却也不愿堕了陆家女儿的风骨。她说离别总是苦,一次就够了。陆家女儿,不该如寻常女子那样,出嫁的时候还哭哭啼啼的。”
出阁即是告别娘家,此为离。送嫁而往,亦是离。
别看陆非烟活泼调皮状似天真浪漫不谙世事,但身为陆家女,骄傲早已深植于骨髓之中,家族荣誉感极强。
季菀想起四房那对双胞胎姐妹花,陆允珍也是习武的。妹妹陆允霜,则是娇惯了,性子骄纵得很。做了母亲以后,倒是沉稳了些。四老爷心生安慰,四夫人为此还不大高兴。
“不说别人了,说说你吧。”
季菀又给他斟了杯茶,“我认识你的那一年,你应该是十七岁。你十三入军,也就是说在北地呆了四年。你以前说过,刚入军的时候,吃了许多苦头?”
陆非离笑笑,“其实也没什么。我初入军中,正是年少之时,当时我父亲手底下一个将军的儿子也在军中。哦,你认识,就是小九的姐夫,如今的朱将军。他年长我五岁,十八已是千夫长。他是自小长在边境的,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又年少有为,在军中同辈里很有威望,为人便有些自负轻狂。初次见面,他便损了我一通。说为兵为将,将来是要上战场的,靠的是真刀实枪的拼杀。似我这等金尊玉贵的世家公子,怕是受不得这般苦楚,让我回京城富贵乡。和他交好的一帮少年,也跟着冷嘲热讽。他们大多出身寒门,都是从刀口里滚过来的,再加上武人脾性,和文人不同,最是看不起金尊玉贵花架子般的贵公子哥儿。我当时也是年少,受不得他们冷言讥嘲,一怒之下便与他们比试。父亲知道后,以‘带头聚众斗殴’为由,当着十万大军的面,每人责罚二十军棍。我,四十。”
季菀倒抽一口冷气,忍不住抱怨,“父亲也太狠了。”
当时陆非离才十三岁,四十军棍下去,半条命都没了。
陆非离淡淡道:“父亲治军严明。军中斗殴本为大过,我是他的儿子,却先违逆了他定的军规,罪上加罪。四十军规,我不冤。”
季菀没说话。
“父亲说行军打仗讲究的是排兵布阵,而非争强斗狠。我太过急躁好胜,若让我带兵,必会为一时之利所惑而行败兵之举。所以让我跟在朱老将军手下,从小兵做起。剿水匪,杀山贼,追逃兵。我第一次随军抗敌,是在九年前。西北一个早已归降大燕的部落侵略当地村庄,我随朱老将军前去平乱。朱老将军战死,我杀死那部族首领,立了大功,被封四品将军。那年,我十六岁。”
说到这里,陆非离看向季菀,含笑道:“我在秀山初遇你那年,就是被那部族的残余势力追杀,迫不得已入山躲避。”
“怪不得你拿我当刺客呢。”
季菀撇撇嘴,想起两人不那么愉快的初次邂逅。
“天知道,当时我吓得腿都软了,差点以为小命就要玩完了。”末了又感叹,“得亏是你当时已在军中磨砺了几年,否则脾气一上来,真一刀了结了我,那我得多冤啊?”
陆非离轻笑,“在你眼里,我就那么残忍嗜杀?”
季菀义正言辞,“不分青红皂白就持剑威胁,至少不是个通情达理之人。”
“是你出现得不是时候。”
“什么啊,我上自家后山打个猎,难道还看黄历?倒是你,军营离义村两三百里,你好端端的跑去山上躲避追杀,是你挡了我的路!”
君子不与女人计较。
陆非离‘很好脾气’的不再与她争辩。
------题外话------
真的想以陆非澜为女主人设单开一个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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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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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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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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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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