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嫁给季平的时候,他还只是个山村野夫,家里靠卖饼营生。虽说他已在学艺,却未曾入伍。和她一样,都是普通平民。
两人在延城的时候,虽不是锦衣玉食,却也吃穿不愁。他主外,她主内,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可是随着时间增长,季平结交了许多官宦子弟,她还是那个大字不识几个的乡村妇人。季平没嫌弃过她,她却因跟不上他的脚步而越发自卑。
这样的情绪,随着入京后越发深刻。
尤其是,因着季平,或者是季菀的关系,邻里知道季家和公府门第攀亲。出于攀附,许多富庶人家的夫人姑娘们,时常登门做客。这其中,还包括一些官夫人。
然而乡下出来的胡翠,没有经过大家族的培养雕琢,不曾踏足过那样的圈子,完全不懂得如何和这些夫人们交流。对方面带笑意,却眼含轻视。
这些,她都看在眼里。
女人从来都是最八卦的。她出门做客,不止一次听旁人议论。说季大公子年轻有为,又和国公府攀亲,将来必然前途无量,长得也是一表人才。可惜了,这样的男儿,竟娶了个乡下女人为妻。不是太子,穿上龙袍也不像皇帝。这样的粗鄙妇人,如何能够相夫教子?将来若季大公子能有幸做将军,出入权贵府邸,这样的妻子,如何带的出去?还不让人笑掉了大牙?这样的母亲,教出的孩子能有什么出息?
连人家府上的丫鬟,都瞧不上她。有一次她偷听到两个丫鬟躲在假山后头咬耳朵,其中一个说,“听说这位季家大少夫人是乡下出身的,难怪瞧着小家子气。看那一身装扮,也俗气得很。”
另一个轻笑,笑声里满是讽刺和鄙夷。
“同样是乡下出来的,瞧瞧人家国公府的世子夫人,那才是大家风范。我要是她啊,早就自请下堂了,省得丢尽颜面。”
“人家可不这么想。平民百姓,好容易做了官夫人,还不得牢牢的抓住?万一以后有命做将军夫人呢?那多荣耀。”
“说得也是。不过这女人啊,还是得有自知之明。自己没那个本事,占着正妻的位置也就算了,竟还独占恩宠,忒狭隘。”
“就是。瞧那季大郎眉清目秀的,又武艺不凡,屈就这么一个乡村妇人,已经够委屈了。如今发达了,纳两个小妾,也是应该的嘛。将来添子添孙,她不也多几个孩子膝下尽孝?”
“这女人啊,要想嫁得好。要么出身好,要么容貌美,她两样都不占,季大郎如今宠她,不过就是看在多年夫妻和几个孩子的情分上。等以后季大郎做了千夫长,校尉,乃至将军,见的女人多了,还能喜欢她?届时糟糠下堂,可就惨咯。要我说啊,她就该趁着如今还有夫妻情分,主动给季大郎纳妾,没准儿季大郎还觉得她宽容大度,敬她三分呢。”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漫不经心却字字诛心,全都落入了胡翠耳中。
她站在廊柱之下,浑身如坠冰窖。
这样的话,她已不是头一次听见。然而每一次,都能将她拨皮抽骨,踩在地上碾碎成泥。
最开始她告诉自己不必在意,不过就是那些人嫉妒碎嘴而已,不必当真。她和季平是少年夫妻,青梅竹马,他不会抛弃她。
但那些谣言,就像一颗看不见的种子,在她的心中扎了根。慢慢的,长成了参天大树,将她整个人四分五裂,再也拾掇不起。
每次季平有应酬,或者稍晚一些回来,她就会不可控制的想,他是否是不愿看见她,所以才天天往外跑?这样的猜疑一旦开了头,就无法收尾。终于在那日,见到听雪扶着醉醺醺的他时,爆发了。
她立在门前,看着他们相依相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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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般配。
往日里听到的那些议论,如开了闸的洪水般,将她淹没。
满脑子都是一个念头。
他果然厌弃了她,他喜欢上了美貌温柔满腹学识的听雪。只是碍于夫妻情分,未曾与她道破。他讨厌她的狭隘自私,牢牢的霸占着他一人。
他迟早会休了她!
胡翠浑身冰冷,脑子里一片空白,满心的恐慌和绝望。
该怎么办?
她想到外头那些窃窃私语。一个女人,应当大度宽容,不可狭隘善妒。这才算是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她没有好的出身,没有美丽的容貌,更没有满腹的才学,就该努力做个贤惠大度的妻子。
所以,就有了‘雪姨娘’。
心痛么?
还是痛的。
可比起被季平厌弃抛弃,成为下堂妇,流落故乡。这些不舍和疼痛,都无足轻重。
季平不知道妻子为何会变成这样。他说过,不需要妾室。他一个平民出身,寒微之时胡翠就嫁给了他。两人相依相伴走过了这么多年,她为他生儿育女,他努力上进,都是为了父母妻儿能过得更好。堂妹靠自己的能力做了公府少夫人,妹夫也有意提拔。但他不想做个别人口中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酒囊饭袋。他兴许太忙,对她关注少了。但他以为,两人夫妻多年,伉俪情深,她应该相信他。就像从前那样,无论他做什么,她都在身后默默支持。
他打算和她谈谈。
“阿翠。”
季平看着眼前的妻子,神色认真,“我不需要妾,我和听雪之间也清清白白,从无苟且。当初你怀着孩子,跃哥儿和柔姐儿又还小,我想着多一个人照顾你,你也少辛苦一些,所以才将她带回来。如果你不喜欢,我将她送走就是。”
胡翠却连忙摇头,“不,她已经没了家人,还能送去哪儿?而且我都已做主帮你收了她,她不跟着你,以后出了季家大门,还能嫁给谁?传出去,旁人还觉得是我拈酸吃醋,不容妾室…”
“那些长舌妇,就爱嚼舌根,你何须在意?”
季平皱眉,察觉到自己语气重了,缓了缓,柔声道:“糟糠之妻不可弃。当初你嫁给我的时候,我还只是个乡野毛小子,除了几间青砖瓦房,几亩良田,什么都没有。你和母亲起早贪黑的卖饼为生,还为我生儿育女。后来爹娘帮着阿菀管理火锅店,你在家照顾孩子,多年来任劳任怨,左邻右舍谁不说你贤惠?倒是我,那几年忙着学艺考武举,不曾为你分担多少。你跟着我,远离家乡,千里迢迢的来到京城。幸好如今家里条件也好了,我终于可以靠着自己的能力,让你和孩子有所依靠。我不会纳旁的女子,也不会辜负于你。”
胡翠神色动容,最终还是垂下了眼。
“我知道。”她轻声道:“但听雪是个好姑娘,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你不用有所顾虑,我不会吃醋,也不会刁难听雪…”
“阿翠。”
季平语气拔高,见她受惊般的立即噤声,懊恼的同时又感到一股无力。
“阿翠,到底要我怎么解释,你才肯信我?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至始至终,我心里便只有你一人。我会安顿好听雪,以后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不好?”
“不行。”
一直小心翼翼的胡翠闻言立即反对,“我已经让人单独收拾了一间房给听雪住下来,以后她就是你名正言顺的妾室。女子名声为重,如果你抛弃她,还让她如何做人?你当初既救了她,就不能枉顾她的性命。她伺候我一场,孩子们也都很喜欢她,我拿她当妹妹,以后同一屋檐下,我们会和睦相处的,你无需担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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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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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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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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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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