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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其它小说>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第227章 (二更)
  另一边,季菀和胡翠走进去,在二门处看见了牵着侄儿季帆的季香。

  “菀姐姐。”

  季香小跑着上前几步,和季兰有六分相似的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季帆还不到两岁,刚会跑。他呆呆的看着季菀,胖嘟嘟的脸上全是茫然和好奇。

  胡翠招呼儿子过来,“帆儿,快叫菀姑姑。”

  季帆疑惑的看向母亲,不懂自己怎么又多了个姑姑。

  季菀笑着从曾婷说中取过一个和昨日给朱克一模一样的金锁,弯腰给季帆带上。

  “阿菀,这么贵重的礼可使不得…”

  胡翠见了,连忙阻止。

  这两年她也算是见过点世面,一眼看见那金锁是纯金打造的,做工精细,雕刻精致,至少值好几十两银子。ωωω.χΙυΜЬ.Cǒm

  她知道,如今季菀已是公府少夫人,泼天富贵。但他们不能因为是亲戚,就理所当然的想跟着沾光。

  “帆儿是我侄子,我这做姑姑的,给个见面礼是应该的。”

  季菀知道大伯一家都是品行良正之人,也怕旁人说他们攀附,所以从不会开口求她什么。正因如此,她才觉得这门亲可贵。

  “帆哥儿,我是你堂姑姑,记住了吗?”

  她看着季帆,眼神温柔,语气亲昵。

  季帆仰着头看着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姑姑,突然伸出一双胖乎乎的小手,“姑姑,抱抱。”

  季菀一愣,而后笑着将他抱了起来。

  萧府里有两个还不满周岁的亲弟弟,季菀出嫁前没少抱过,所以对于抱小孩子很有经验。

  大概是血浓于水的缘故,也或者是季菀太过亲和,季帆很快就喜欢上这个头一次见到的姑姑,进了堂屋后,都还抱着她的脖子不松手。

  坐下来后,他又伸手去摸季菀头上的白玉发簪。

  胡翠见此连忙轻斥,“帆儿,不许胡闹。”

  亲娘的话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季帆果真不敢乱摸了。

  季菀则不在意的将那根白玉发簪拔下来,“帆儿喜欢这个?”

  季帆点点头,想起刚才母亲的呵斥,又连忙摇摇头。

  胡翠无奈道:“这孩子,见着什么新鲜事物都好奇。你可千万别给他,当心给碎了。”

  她也见过一些贵妇人,穿金戴银的很是气派。但比起季菀来,还是要逊色不少。国公府的少夫人,吃穿用度哪是普通人可比的?她不懂玉,但看那玉簪通透圆润,必然价值不菲。

  儿子年幼懵懂,若是一不小心给摔碎了,季菀不会要他们赔,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不过一根玉簪而已,帆儿喜欢就给他玩儿,便是碎了也无妨。”

  她那不满周岁的弟弟琅哥儿,上次可是毫不客气的摔断了她一支赤金衔红宝石步摇,她都没心疼。

  胡翠默然看着,没再吭声。

  小姑子如今身份贵重,虽然还是如从前那般亲切随和,但言行举止间的优雅金贵,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胡翠只是个乡下人,哪怕现在搬到了县城,见过一些世面。可毕竟未曾去过贵裔府邸,未曾体会过贵人们的做派,想象力也有限。如今见到今非昔比的小姑子,才深刻体会到权贵与平民之间的天差地别。

  自己这两年学的那些东西,怕是连皮毛都称不上。

  她想起丈夫前几日说过的话…

  “阿菀。”

  胡翠看向正耐心回答两个小姑子问题的季菀,道:“前几日你大哥说,想去参军。”

  季菀一愣。

  “大哥不是想考武举吗?距离秋闱就剩一个多月了。”

  胡翠叹一声,道:“他说,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如今边线正在开战,他堂堂男儿,就应该上战杀敌,但爹娘都不同意。”顿了顿,又道:“我也不愿他去赴险。”

  许是心事藏得太久,不知该与何人说,胡翠见到季菀,便忍不住想要倾诉。

  “其实你大哥无论是平民也好,以后能考取功名做军官也罢,在我心里,他只是我的丈夫。我嫁给他,本也没求什么富贵,而且现在的日子也挺好。我说这些话,你大概觉得我没志气。”

  胡翠苦涩的笑笑,“我只是个乡野妇人,所求不过合家安宁。若你大哥非要以命相搏才能得富贵,我宁可他只是个普通人。我也不奢求做什么官太太,只要他在我身边,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

  她的心态和陆四夫人差不多。

  陆四爷好歹还是世家出身,去了军营不至于做个籍籍无名的小兵。可季平,平民百姓,便是靠着她的关系走后门,做个小队长什么的,也不能服众。而小兵,就得上战场与敌人厮杀。战场之上,生死只在一瞬间。

  胡翠现在还怀着孩子,心思比平时更为敏感,自然不愿季平去那凶险之地。

  “大嫂,你的心情我理解。”

  沉吟一会儿,季菀道:“莫说你了。我家三郎年少入军,大小战争历经无数次,经验丰富。但如果可以,我也不希望他身披战袍去战场厮杀。只不过我明白,这是他身为陆家子孙的责任和使命,也是他作为男儿的志向。我这个做妻子的,只能支持。”

  胡翠沉默不语。

  季菀看着她凸起的小腹,道:“这样吧,等大哥回来后,你与他好好商量。若他一定要去,你也别一味阻拦,让他再在家里多陪你几个月,等到你临盆做完月子后再说。如果那时他依旧坚持,就让他去历练历练。新军入营,还得训练,不一定就要参战。”

  “也只能如此了。”

  胡翠也想不出别的法子,点头应了。

  “罢了,不说这些事了。你难得回来一趟,该说些高兴的事儿。”胡翠摇摇头,暂时将此事搁下,复又笑道:“你还不知道吧,二弟已经定亲了。”

  “啊?”

  季菀很是震惊。

  “什么时候的事?”

  季城今年才十五岁。不过想想也对,毕竟古人定亲都早,尤其平民百姓。

  “就在上个月。”胡翠道:“对方就是你在登县开的火锅总店那个管事的女儿。”

  季菀又小小的吃了一惊,既而笑道:“合着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胡翠也笑,“那姑娘我见过,是个温柔贤惠的,长得也漂亮,比阿城小一岁,明年开春后办喜酒。”

  话音刚落,就有丫鬟小跑着进来,说老爷和两位少爷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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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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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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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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