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宁公主惊讶之后也是一脸钦佩,“女子能有如此豪情,真是让我等汗颜。你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那我就代大嫂谢谢公…不,表姐了。”
两人相视一笑。
让窦氏加入平乱的禁军,对于毓宁公主来说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她还在安胎中,也不便舟车劳行,所以派了心腹嬷嬷入宫见皇后。xǐυmь.℃òm
明德帝也不是迂腐不化的人,听完皇后的转述后,倒是感叹了一句,‘陆家儿郎铁血风骨,没想到陆家妇也如此巾帼不让须眉,实乃我大燕之福。’
随后便批准了。
窦氏临行前还特意去褚玉苑向季菀道谢,她换下了平日里的绫罗绸缎,卸掉满头的金簪玉饰,着一身银甲战袍,眉间一股英气,眼中如灼灼烈火,腰间佩剑仿佛顷刻便要出鞘,取敌首级。
季菀看得目光一亮,道:“大嫂穿这一身,甚是英武,若身为男儿,怕是要叫这半个京城闺秀都要患相思病了。”
窦氏爽朗一笑,“其实我最讨厌穿那些锦衣罗裙,戴那些钗嬛首饰,走起路来总觉得要摔跟头。还是这么穿轻便些。”
季菀失笑,低声道:“不怕我跟二婶子告状?说你不懂女子闺仪?”
窦氏扬眉,“我在家练习弓箭的时候就常被母亲训诫,左右不过就是说我不懂矜持,不知规矩礼仪,这些话我都听出茧子来了。你尽管去,便是要挨训,也得等我凯旋归来。说不定那时候,婆母会以我为傲。”
季菀深以为然,“届时整个陆家都会以你为傲。”
陆家的男人大部分都有点大男子主义,觉得女人就该呆在内宅里享清福,外面的血雨腥风,都由男人来抗。所以窦氏要随军平乱这一举动,并未得到太多人支持。
在男人们眼里,女人练过几天武也就只是花拳绣腿。战场杀伐,那是白骨如山,血肉模糊的场景,娇滴滴的女人,怎生受得了?
窦氏的婆母意见最大。
“大郎是去建功立业的,你一个女儿家,跟着去凑什么热闹?到时候大郎还得兼顾着你,若是伤了个一星半点的,总归不好看。”
女子身上若留了疤,即便不是在脸上,也丑陋不堪。
大夫人嘴上责备,心中却是担忧。儿子本身就和儿媳感情不睦,窦氏又这般的争强好胜,若在战场上有个什么闪失,添了乱子,儿子怕是更不待见她了。大夫人虽不喜儿媳妇的霸道,但也知道窦氏只是脾气刚硬了些,没什么心眼儿,对长辈也孝顺。
对比犯了大过闹回娘家最后和陆二郎和离的樊氏,大夫人便觉得,自己的儿媳妇纵有千般不好,但还是识大体的。
这人嘛,难免都有些缺点。左右不是原则问题,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她这个做婆母的,总归还是希望儿子和儿媳恩爱和睦的。
窦氏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心细,也看出婆母刀子嘴豆腐心,并未出言顶撞。二夫人抱怨了几句,见她没反应,又气又无奈,只好认了。
四房那边闹得最凶。
一心想上战场却被妻子百般阻扰的四老爷见侄媳妇都如此大义凛然披甲上阵,对妻子的不明事理就更为不满。
“你看看,连大郎媳妇都知晓家国大义,以女子之身上阵杀敌,我一个大男人,学得一身武艺,却只能整天窝在家里无所事事,真是羞惭我也。”四老爷瞪着妻子,冷声道:“我已经决定了,只要皇上下旨让大哥和三郎去北境,我便请缨跟随。”
“不行…”
四夫人反对的话还未说完,四老爷板下脸,呵斥道:“由不得你不行。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旦大燕陷入内忧外患之中,所有将士都有保家卫国的责任。我陆家蒙受天恩,得以如今的荣华,身为陆家男儿,怎可在此时贪生怕死高居庙堂?便是天年永享,死后也无颜去见陆家列祖列宗。”
他这次下定了决心,坚决不被妻子眼泪所阻。
“如今你脚下这片地,头顶这片天,以及这京城的繁荣,都是无数将士沙场浴血搏来的。同为陆家男儿,大哥多年镇守北境,身上不知伤痕几许,二哥更是身先士卒。就连三郎,年纪轻轻便已历经无数战事。如今大郎夫妻和二郎也加入了平乱军中。其他人我不管,但我不能就这么心安理得的踏着那些将士们的尸骨鲜血安享荣华。”
四老爷说得大义凛然掷地有声,“你再哭闹,我就休了你!”
放下狠话后,四老爷便拂袖而去。
四夫人眼泪挂在眼睫上,要掉不掉,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四夫人才趴在榻上,嘤嘤的哭起来。
……
季菀本来想给窦氏送行的,窦氏婉拒了。
“三军开拔,刻不容缓,我先走了。等我凯旋回归,再与你叙旧。”
明德帝拨给她两千步兵,加入西路军。
“好。”
季菀点头,“那我就预祝你一路顺风,旗开得胜。”
“一定!”
浩浩大军从西城门而出,消失于官道茫茫尘烟之中。
季菀颇有些感触。
……
半个月后,陆非离带回来一个好消息,“二皇子逃走的路线查到了,姚相这个老狐狸,居然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挖通地道,直通东城门。他逃得仓促,地道未能及时填堵。我让人分别在四门外荒郊小路勘察,终于查到蛛丝马迹。”
“怪不得…”季菀喃喃自语,而后目光一亮,“既是从地道逃走,就与我父亲无关了?”
“对。”
陆非离点头,“刑部那边也在加紧调查,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人证,是姚相府上幕僚。姚相死后,整个相府被抄家,男子秋后处斩,女子没入教坊。唯独这个幕僚不知所踪。官兵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被追杀。官兵救了他,但他因失血过多而昏迷。不过好在躲过了致命伤,明天就该醒过来了。这个人是姚相的心腹,跟了姚相许多年,定然知道他许多秘密,才会被追杀。有他在,一定能洗清你父亲的冤屈。”
季菀这才松了口气。
“那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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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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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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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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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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