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纠倚在门边,揶揄的看着走过来的陆非离,显然已将方才二人在走廊上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陆非离不理他,抬脚往里面走。
“假正经。”
齐纠嘀咕一声跟上去,“喂,我说,你直接告诉她不就完了?因为夺位之争,有人以为陆家要跟周家攀亲,狗急跳墙之下铤而走险,不惜痛下血本派死士刺杀…”
“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
陆非离已经坐了下来,他其实并不喜欢辛辣的食物,来光顾季菀的生意,也都只吃一些熟食,所以压根儿就没有季菀想象的那般不雅用餐的情况发生。
齐纠在他身侧坐下,对他的不解风情很是嫌弃。
“行,我不跟你开玩笑。”他盯着陆非离,正色道:“我只是觉得奇怪,如今边境不安,你这个素来把公事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人,按理说应该在排兵布防才对,怎么有心情跑来参加季氏火锅分店的开业典礼?像护送她们回京这样的事,你直接派人去就是了,也没必要亲自告诉他,这完全不符合你的处事风格。若说你没半点其他心思,我可不信。”
他老早就觉得,这家伙对季菀那丫头过分关注。如果只是因为周太师的缘故,他屡次援手情有可原,但也没必要事事都亲力亲为。再则,人家可是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又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他这么天天在人家跟前晃悠,不怕惹得小姑娘春心萌动芳心暗许?这与他平日里不近女色的作风,完全大相径庭。
齐纠不得不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早对季菀起了什么心思。
陆非离没吭声。
又是这样。
齐纠很不想同这不开窍的家伙多废话,但想起江家,他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提醒陆非离,“他们家隔壁邻居,就是姓江的那家,似乎有意跟周家结亲。”
陆非离终于有了些反应。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淡淡道:“她还不到十四岁,结什么亲?别胡说。”
“哟,你连人家芳龄几许都记得这么清楚啊。”齐纠立即眉开眼笑,“还说对人家姑娘没心思,你就装吧。哎不过现在他们家要搬去京城了,有周家做靠山,江家也高攀不上。”
他一边漫不经心的说着一边观察着陆非离的神色,话音一转,“不过她也不小了,声名大噪,再有了周家这重背景,不知多少人上门提亲,你又常年呆在边境。啧,距离啊…你还不重视,小心人家捷足先登了,到时候你就后悔去吧。”
这话说完,齐纠都觉得有些郁闷。他一个风流浪荡的公子哥儿,怎么成月老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面对齐二公子的‘良苦用心’,世子爷无动于衷,“你还是先想想你自己吧,再不收收心,小心你母亲直接把你绑了拜堂入洞房。”
一本正经的陆三郎居然能说出这么不正经的话,齐纠险些没被呛死。
他瞪着陆非离,发出咝的一声,半晌才说了一句话,“你厉害,我甘拜下风。”
陆非离笑笑,眼神却浮现一丝若有若无的迷惘之色。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对季菀有什么不同的,事实上这一年多,他也没见过她几次。但每一次的情形,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初次在秀山偶遇,她手持简易型弓弩,他由此对她生出疑心,随后查出她母亲的身世。
他去她家,见到了她家里的境况。
十三岁入军营,吃过苦受过累挨过军棍被禁过足,绞过贼匪杀过水寇。他曾为追击一队突袭的游牧兵而背靠潮湿山壁,半截身子泡在水里一天一夜,以至高烧数日才行。曾因在外艰苦的环境而不慎食用了毒蘑菇以果腹,险些没了半条命。至于顶着太阳冒着风雪习武射箭,更是家常便饭。最初他也难以忍受,却没想过退缩。
陆家的男儿,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季家不同,尤其是,那样一个瘦弱的小姑娘。
十二岁的姑娘,看着只有十岁,脸上瘦得没二两肉,手上全是冻疮和茧子,还有些浅浅的伤痕。他知道,乡下的女孩子其实大多都跟她差不多,甚至还有比她更惨的。
所以他并未有多少的同情心。
可若本应出身富贵,却落魄乡野,吃不饱穿不暖。不但要担负长姐的责任,还要为了生计而抛头露面四处奔波。
陆家女眷,都躲在男人们的羽翼下衣食无忧,荣光无限。
她本也应该是无忧无虑,与他的妹妹一般,穿着漂亮的衣服佩戴精致的首饰,纤细的手指应该握着笔应该拨弄琴弦插花泡茶或者拿着书本读那些晦涩又意蕴深奥的诗经,像没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子那样,娇贵矜持,懵懂纯真。而不是过早的懂得生活的艰辛,学得长袖善舞,圆滑世故。
他难得的对这个小姑娘有了些微的怜惜,想要帮帮她。出乎意料的,她不想不劳而获,也不想接受旁人的施舍。尽管,他并没有那么想过,却也为她的清高正直而钦佩。
想要不露声色的施以援手,其实有很多种方法。
其实他不大喜欢生意人的虚伪和势利,好在小姑娘到底年纪小,本性纯良,没有那些商人的老道和唯利是图。他觉着,这才是一个十二岁的姑娘应该有的特质。
纯朴、阳光。
即便在那样艰苦的日子里,在面对亲人的不理解和掠夺残害的时候,她依旧没有对这现实而残酷的人生失望,未曾被仇恨吞噬,而是依旧开朗乐观的面对重重困难。wWW.ΧìǔΜЬ.CǒΜ
他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勇敢,也很坚毅。
这份勇敢和坚毅,实在难能可贵。
她渐渐成长,终于活成了一个女孩子在这个年纪应有的模样,洒脱灵动,无拘无束。
他欣慰的同时,又觉得,这姑娘实在不该埋没在这样的地方。她再有非凡的头脑和心智,终究还是农家出来的小姑娘。到了一定年龄,就该遵从母命嫁给一个门户相对的人家,从此后宅那一亩三分地,就是她的全部。
这世间的女子,也都是这样的。
哪怕她有些特别,终究还是无法逃出这个漩涡。
但同样的结局,她却可以换一个环境。
所以他屡次试图劝周氏回到京城,哪怕是为了那个渐渐长大的小姑娘。
周家终于来人了,周氏也终于松了口。
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想过季菀和自己除了有些交情意外,还会扯上其他什么关系。
齐纠素来顽劣,喜欢开玩笑打趣他,他也从未放在心上过。哪怕是在今天之前,他想的最多的,也是怎样安全将他们一家护送回京,算是完成了任务。
如果齐纠没提起江家,如果他没想到那晚上刀光剑影之中,明明吓得汗流浃背却死死握着弓弩的小姑娘。那天他打马疾驰而来,借着不甚明亮甚至有些昏暗的月色,看清了她猝然抬头时的目光。
明亮而欣喜。
那目光忽然让他有些心疼。
当他将她从对方手里救下来的时候,她害怕的抱住他,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他看见了她苍白的脸色和微红的眼眶,只是不愿母亲担心,所以强撑着没有落泪。
这场祸患,是自己带给她的,她却连连感激自己的出手相救。
头一次,他在这个小姑娘面前,觉得有些羞愧。
他思绪有些远了,心情也随之起伏不定。无意识的,他的目光移动,穿透墙壁——他知道,她就在隔壁。
齐纠瞅瞅明显神思不属的某人,嘴角勾起一抹玩味儿的弧度。
木头要开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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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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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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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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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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