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不认为刘氏的性子是吃亏就能改的。
苗氏点点头,“我晓得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
“我送你。”
季红挽着她的胳膊送她到院门口,季菀这才问:“大姐,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被看穿了心思,季红脸色微红,低声道:“我娘不是在琢磨着给大哥说亲吗?前段时间我偶然听见爹跟娘说,赵叔似乎是想把阿茵许给大哥。”
季菀讶异,“大伯和大伯娘不同意?”
在这个时代,退婚就是一个女人身上永远的污点,洗不净也擦不掉。如果大伯和大伯娘因此不同意,也是人之常情。但作为朋友,季菀不由得也为好友的未来担忧。
“我爹娘倒是没说什么,毕竟赵叔平时也帮过我们不少,阿茵又是咱村里人,知根知底的,也挺好。可是大哥好像不太乐意…”她压低声音,“我瞧着大哥是心里有人了,再三追问之下才知道,他和胡家翠姐看对眼了。我突然就想起,你们请吃刨汤那天,咱不是玩笑说翠姐明年要出嫁了吗?大哥好像偷偷看了她一眼…”
季菀有点意外。
胡家住在河西边,距离季家有十几户,也不算多远,和季家的关系不算太好,却也不差。
“翠姐跟咱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善良朴实,人品端正,如果她和大哥互相有意,倒也是一桩极好的姻缘。大哥不说,大概是觉着这样一来就落了赵叔的面子,毕竟阿茵才退亲。”
季菀立即就转过弯来,微微蹙眉。
“赵叔是私底下询问大伯的?”
季红点头。
“嗯。赵叔没明说,但话里头有那个意思。”
季菀沉思。
这事儿的确不大好办。赵家已经私底下跟大伯商量了,若是直接拒绝,多少有些不近人情。若是再因为儿女私情,便更显得季平嫌弃赵茵,觉着她不如胡翠。
赵茵才被韩义始乱终弃的伤害过,再经历一次被人嫌弃,怕是就要寻死了。
赵成夫妇素来宠女儿,这种事,肯定是提前询问过赵茵的意见。赵茵不点头,赵成不会来探大伯的口风。可前段时间,赵茵还郁郁不快,多少有点放不下韩义,怎么这么快就松口了?
季菀觉得不大可能,要么是赵茵觉得自己名声已坏了,破罐破摔。要不然就是还在郁郁伤怀,没放在心上。
“婚姻大事,总归要大哥自己愿意才行。这样吧,我让我娘明天去一趟赵家,和宋姨说明白。”
反正现在只是两家私下里商量,还没闹得人尽皆知,她家和赵家关系好,实话实说也不会伤两家的和气。
“好。”
季红这才松了口气。
回到家以后,季菀就把这事儿告诉了母亲,第二天周氏便去了赵家,快到午时才回来。
“娘,怎么样了?”
季菀立即过去询问。
“放心吧,你宋姨是个明事理的,没有不高兴。”周氏笑了笑,“阿茵这几日也好多了,少了些颓废,天天在家跟着你宋姨做手套。你宋姨说,其实她自己也不太想嫁,尤其是这个时候。”
季菀明白。
赵茵才被韩义伤过,心里那伤还没愈合呢,八成是没心思去想以后的。韩义品行不端,负心薄幸,始乱终弃。赵茵心里都明白,但一时之间有些无法忘情,心里可能还有点下意识的拿其他人跟韩义对比。好歹韩义还是个读书人,若是没这事儿,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让她现在和季平定亲,她心里肯定别扭。
“茵姐好面子,觉得村里人都知道那事儿,以后肯定背后议论指摘。我猜想,即便等她缓过这阵儿,也是不愿择邻而嫁的。”
周氏点点头。
否则当年她也不会从南方来到北方,就是因为觉得颜面尽失,没脸见人。走远点,哪怕再苦再累,也好过人言可畏。
“你宋姨他们是担心阿茵远嫁后会受委屈。离得近,还有娘家人可撑腰。”
“我倒是不这么想。”季菀则道:“茵姐自尊心强,她伤心难过,究其根本是韩义的负心。但她如今的郁郁不快,还是因为觉得脸面无光,因为现在村里所有人都知道她退过亲。”
“所以我跟你宋姨说过了,其实只要不是在咱们村和杏田村,嫁到哪儿,都对阿茵更好。”
她是时代固有封建思维。
季菀蹙了蹙眉,认真道:“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茵姐远嫁,万一哪天对方知道这事儿,怪她隐瞒,又该如何?当初那事儿,是韩义的错,与茵姐无干。这般刻意躲避,反倒是显得心虚。我倒是觉得,嫁得远近不重要,重要的,还得茵姐对对方满意。一个真心珍惜她的男人,是不会斤斤计较,只会怜惜她的遭遇。相反,如果一个男人他没把茵姐放心上,茵姐便是做得再好,他也无动于衷。”
周氏一怔。
女儿的这个说法,她从未听过。但细细想来,却也有道理。当初自己被退婚,是遭人陷害。说到底,对方不相信她,或者说更看重颜面,所以舍弃了她。世家门阀,素来如此,她也没什么可怨的。就是周家,不也为了名声,把自己赶出了家门么?对于豪门贵族来说,颜面比什么都重要。乡下农户,没大户人家那么多的规矩,况且赵茵退亲那事儿,错在韩家,赵茵若能遇良人,理应包容。
“你说得对,阿茵不该因此自困囹圄。过几日,你再去开导开导她吧。”
“好。”
季菀笑着点头,又说起另一件事,“对了娘,既然这事儿解决了,那大哥和胡家翠姐的婚事也该定下了。您去和大伯娘说说,让他们先等等,年后再定,要不然显得好像是故意做给赵家看似的。”
“我回来之前就已经去跟你大伯娘说过了。”周氏欣慰女儿的懂事知分寸,“你大伯娘是个心思通透的,懂这个道理。她也想趁着年前再多挣些银钱,好给你大哥办酒席。”
因为订了腊肠,所以陆非离特意延迟了第二次取手套的时间,改为和腊肠一起取货。
只是令季菀诧异的是,这次他居然又亲自来了。
她记得他第一次来自家的时候,说过上个月底就要启程回京来着,这都腊月初了,他却还没走。
陆非离看出了她的疑虑,也没解释,一边吩咐人把第一批腊肠搬上马车,一边让手下的人清点各家做的手套。他来到季菀面前,掏出两张百两面额的银票。
“这是尾款。”
全部的腊肠和腊肉做好,算下来是二百六十六两,他之前付了一百两的定金,尾款应该是一百六十六两。
“不用找了,就当是你解了家母多日烦忧的诊金。”
宅子她不愿收,这么区区几十两银子,总不至于那么排斥。
季菀看他一眼。
这人几次三番相助,而且总会找一个合适的借口,让不会觉得他是在施舍。
恰到好处的体贴,让人如沐春风。
“明天我便要启程回京,剩下的腊肉腊肠以及手套,自会有人来取。”
陆非离披一件黑色狐球大衣,门外是一片深厚的积雪,将那些矮坡、树枝,以及远处河上的桥覆盖成白茫茫的琉璃世界,在这乡野村落,倒别有一番韵味。那漫无边际的白,衬得黑袍少年越发风姿独秀,眉目如画。xǐυmь.℃òm
季菀嗯了声。
清点手套需要时间,陆非离百无聊赖的站在门口,瞥一眼主屋那边,早已出来看热闹的刘氏和季云姐弟俩。
“你们要搬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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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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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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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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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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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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