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锋戾>第一章 漫漫黄沙,星河璀璨
  月溅星河,是眸中的颜色。

  四下起风沙了,北疆每至六月都要吹起风沙。风与沙是一对炽热的恋人,所以在夜晚它们缠绵得愈加激烈。

  这里除了荒凉黄沙之外还有一群荒唐的闲人。

  狄云枫可以是荒唐的人,但绝不会是个闲人,他手里边儿紧握着一把刀,刀似扶桑引来的倭刀,长有三尺半,两指宽。

  这是吃饭的家伙,能要人命,也能保护自己的命。

  狄云枫坐在狼烟风沙口,尽管他带着斗笠并用厚实的粗布裹着脸皮肉,但风沙还是拼了命地往眼缝里钻去。即是如此他也不好闭眼,杵在这儿是他的任务,与握着这把刀有接连的关系。

  为了生存,为了银子,也算是保护一方水土。

  嗤,这年头好人活不长,多管闲事的人也死得快。

  狄云枫取下腰间糙羊皮袋子,里头装的是酒,辣到流眼水的生酒。这种酒够劲儿又便宜,最大作用还是提神醒脑。他扯开围巾,露出那张两片干裂的嘴唇,趁着还未染上黄沙赶紧灌下两口酒,甚至还未吞下便又将围巾重新裹上。

  “咕噜咕噜”酒被他咽下肚子——相安无事,没扯酒嗝儿,没上红脸,没冲酒劲儿,也没流眼泪。

  一月前狄云枫刚到北疆时,喝了三口这样的生酒,前半夜大哭,后半夜跑肚子,连续三天三夜都不自在。不过现在……现在他习惯了这种味道,甚至觉得这苦烈之酒索然无味。

  人总会去习惯,随之去适应,无非时间长久。

  狄云枫是个江湖杀手,刀口上舔血的人,这卖命的职业不得不让他去适应周围环境,劈头盖脸地黄沙,烈如毒药的生酒。

  这时,一个裹着粗布青衣之人迎着风沙走来,他与狄云枫一模一样,刀,酒袋,斗笠,围巾……他也不是个闲人。他走到狄云枫身边道:“我提前来不是换班,来陪你坐坐。”

  他是狄云枫的朋友。

  甚至算不上朋友。

  狄云枫也没打算交朋友。

  杀手没有朋友。

  所以他只能算是狄云枫的老乡,西南来的,川人,叫谢立,今年二十一,要比狄云枫还要大上一岁。狄云枫未瞧他,自顾将眼睛闭上,此处关口只需要一双眼睛亮着就已经足够。

  谢立也不老实,他躲在狄云枫身后挡着风沙,然后取出自己的酒袋仰头畅饮,他喝得可不是生酒,而是镇上“康家酒坊”里卖的,二两银子一斤的青果酒。

  他们来黄沙镇卖命,一个月的工钱有二十两,换算起来就是十斤青果酒。还不够他喝上两天的。

  谢立终于笑道:“狄老弟,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撒,要不要得?”

  要不得。狄云枫摇了摇头却没说话。

  谢立依旧笑:“狄老弟,你莫这么抠门呀,谁都晓得你银子吃得紧,你说你屋里没有爹娘又没有婆娘,留着钱干啥子?做咱们这一行的,啥时候遭死都不晓得,反正银子又带不进土里,干嘛不拿出来耍得欢快些?”

  他说了一大片话,才搡着狄云枫讨要道:“借哥儿几两银子买酒吃呗?”

  这才是谢立的目的。

  谢立是个典型的、活在当下的亡命徒,他总将“人生在世须尽欢,人不风流枉为人”这句话挂在嘴边。

  谢立总肤浅认为,酒醉时的疯癫就是在世欢快,他不晓得酒入口时是苦涩的,入喉时是灼烧的,入肚还要流经愁肠,醒来还会头痛欲裂,甚至他酒瘾儿犯了更要放下自卑到处找人借钱。

  求一场醉,换来几场伤悲,这难道就是人生在世所求的欢乐么?

  谢立喜欢游历在花街柳巷,出入各大嫖馆土窑,他管这叫做风流,可他游龙戏凤这么久却只记住了小红花儿这么一个女人的名字,他这样只能算作是下流。

  下流与风流是有天壤之别的。

  下流之人只求一夜鱼水之欢,他们甚至连衣服都不用脱光便扛枪上阵,风风火火,事了拂衣去。风流之人,则会说上一些耳边情话,点上香烛旖旎与海棠香炉,褪去衣袖,黯然香魂。

  粗浅来说,下流只认欲望不认人,风流么……曾经有一个人,游龙戏凤三百人,每一个女人的名字,每一个女人身上的胎记她都记得一清二楚。这大致就是下流与风流的区别。

  狄云枫终究是摇头拒绝,他虽与谢立是老乡,但他实在不屑与一个下流的酒鬼为伍,起身,将围巾裹得更严实,一言不发地往镇口走去。

  夜深了,到点儿了,也该他休息了。

  谢立没讨着好处,即刻漏出一副恶狠嘴脸,嘴里细念叨:“不看是个短命鬼,还是个铁公鸡,该要遭妖怪吃!”

  尽管风沙呼啸,但狄云枫还是听到了咒骂,且听得一清二楚,以他的刀法可以在瞬息间将谢立的嘴巴割下。可实在没必要,黄沙镇本就活不下多少人,少一个就没一个。

  狄云枫不说话,早已寂寞吞进肚子里,更习惯了别人的冷言冷语。

  干这一行儿的,本就没有什么好口碑。

  狄云枫的确没有亲人在世,但他就是要存钱,他认为拿这些钱去拯救一只流浪狗也要比给谢立买酒喝来得有意义。

  狄云枫依稀记得在小时候一位老学究教过他几天书,说人不仅要诚实善良,还要懂得感恩,勤劳节俭乃为人良品。

  可世道与理想总有偏差,乱世之中少有良品人。狄云枫更算不上,因为他撒过很多慌,杀过很多人,所以他现在除了勤劳节俭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可拥有的品质了。

  狄云枫顺风慢行,不知不觉中就来到黄沙镇口,镇口左右延伸出一面砖瓦围墙,有五丈那么高,但不是用来抵御六月飞沙的,而是用来抵御沙漠里跑出的妖怪。

  镇口更有人严加看守,他们是原先镇守北疆边关的士兵,闻说是吃了妖怪的败仗,十万大军埋尸沙场,惨烈到现这副落魄的场景,不足一千人。

  狄云枫取下自己的腰牌亮出身份,进出的人必须示意身份,这是规矩。可他才刚走进镇口,便听门口的守将调侃道:

  “恭喜兄弟又多活了一天。”

  这句话听在耳里并不像是祝贺,是深深的不屑。若是整日都计算他人生死的话,难不成将他们当成死士了?

  狄云枫步子一番顿挫,又自顾地走了。

  杀手本就是死士,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钱。

  狄云枫有钱,还有命,毕竟他才二十出头,风华正茂,青春大好。而且黄沙镇里花钱的地方也不少。譬如街口处的赌摊儿,人们再穷也乐此不疲。街尾的土嫖馆,几文大钱便能风流快活一晚上。

  去镇上最好的饭店也吃不到一两银子,一碗面羊肉面甚至只要一文钱,就算是打磨得十分精致的轻钢长刀也仅收五两银子一把!

  狄云枫扯下自己的围巾露出一张与漫天黄沙不太搭调的白皙脸蛋儿,他算不上俊俏,但他一定是坚毅的,他有赤子之心,有钢铁般的意志!

  他嘴角微微一翘,稍微标志了那么一丢丢。

  他之所以会笑是因为他们这些卖命的人在这座贫穷的小镇上是富贵人!

  富贵人,城里头做生意的小商人若是回到了乡下,那他便是乡里头的富贵人。

  贫民窟里的富贵人绝对过得比皇帝老儿还滋润。

  狄云枫走在大街上,就有人喊:“侠士,来玩儿两把?”

  “公子,奴家白送你嫖!”

  “侠士,一天十二个时辰酒都是给你温好的!”

  ……

  感受着街坊领居的热情,狄云枫缓缓紧握住手里的刀,心不知为何炽热。一开始,他觉得自己来是为了讨活路,为了钱,最后才是为了保护这些老百姓,现在他竟有想法将保护一事放在第二位!也就是说,先让自己活下去,然后再扛起保护这些百姓的重任,最后才是那让人欲罢不能的孔方兄。

  这样,在小姐们的招呼声中,狄云枫走过整整一条街,最后在一家面摊前坐了下来,吃面,勤俭持家,将钱存起来去帮助那些该帮助的人,这样到了地狱,阎王爷也许会对他从轻发落。

  他正想喊一碗羊肉面来医肚饿,这时,一声应急的哨声传荡在小镇——这是召唤集合的哨子声。

  狄云枫握起刀,身如一阵疾风寻着哨声奔去,还不仅是他,小镇上四面八方都是江湖客的聚集影子。

  ……

  ……

  吹哨是个身穿黄褂道袍的牛鼻子道士,他姓苟,自称天师,所以大家都喊他“苟天师”。闻说天师是真有两下子的,奇门遁甲,开山填海,人家就管着叫两下子。

  狄云枫以及这八方聚拢的三十七位江湖人士,便是在苟天师的手头接活儿。

  苟天师五十有余,说不上仙风道骨却精气神十足,一双小眼竟蓄着一字眉,下巴青须蓄了一尺半长。他见人到齐了便大袖扶摇,力也不使便跃上一处屋檐。屋下站着的人该信则信了,不该信也全当看热闹。苟天师清了清嗓子,先起架势道:“安静。”

  “苟老道,起啥架子啊,大家都是明白人儿,是不是又有新活儿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一月二十两,有活儿另算!

  苟天师开门见山:“不错,是大活儿,”抚了抚青须,才细讲道:“三月前北疆遇妖屠军,迫使大燕十万将士全军覆灭,燕王请本道出山降妖,可无奈国力有限只请诸位江湖豪杰相助。在前日,本道恳求天上仙人下凡相助,今日得法令仙旨,明日便会有几位仙人下凡助我大燕降妖除魔,固要求诸位豪杰鼎力相助,事后加付二十两白银当做酬劳。”

  ……

  ……

  任务交代完,大家伙也各自散去。

  仙人?

  我日你仙人!

  这是个奇异的神魔世界,狄云枫跑江湖也遇见过不少妖魔鬼怪,但仙人一说实在缥缈,有,也许会有,但指望赚仙人的钱?想想都不太现实。

  狄云枫持保留意见。

  他回到了面摊,赶上了打烊前的最后一碗羊肉面。

  他才刚一坐下下,老远便听见一嗓子喊:“老板,给我也来一碗羊肉面,要大碗的!”

  声先到,人后到。

  是个高九尺的莽汉子,黑不溜秋的,要不是面摊儿上点了油灯,还真怕在夜里找不到他。

  “老板,肉放少点,面多些都要得,我肚子饿得紧呐!”

  黑汉子不仅腰宽屁股大,还非得挤着狄云枫一方坐下!

  狄云枫心想:找茬儿的?

  黑汉子他龇牙,大白牙,黑夜中的黑人的大白牙!他竟是笑对狄云枫道:“兄弟这么巧,方才见你也在,咱都是来黄沙镇讨活的!”

  狄云枫晓得汉子是同行,他这么个“移动的肉墙”谁不注意?但不知晓名字,也不想知晓。

  汉子的热情未减,反倒笑得更憨厚,道:“兄弟与我都是节俭之人,我见你自打来黄沙镇,也无赌也无嫖,吃饭也固定这个面摊。我也是。一直想来找你说说话,可轮班不同,也就蹉跎了。”

  狄云枫从未受过他人热情,他下意识地挪了挪屁股往另一方坐去。

  “哈哈哈,我看是兄弟没打开话匣子。”

  汉子大笑,从腰间摘下自己的酒袋子,扒开瓶塞“咕噜咕噜”仰头鲸吞,这几口豪饮了大半袋子!

  狄云枫少有惊目,是不得不佩服这汉子的毅力,若是他没闻错的话这酒是生酒,也就是那种辣到能杀人的生酒。

  一口气闷下半袋子生酒……不是能人非得是自杀!

  黑汉子打了个酒嗝,酒劲儿才下肚头便冲上眉头,整张黝黑的脸被冲得红彤彤,黑里透红,可见,他有些醉了。他将酒袋丢给狄云枫,醉言道:“干咱这行的心头的确苦闷,现在咱都不当值,这酒能喝!”

  狄云枫皱眉瞧着桌上的酒,这二十年来他从未喝过别人的敬酒,罚酒倒是喝的不少。

  敬酒是朋友,罚酒是敌人。朋友没有,敌人倒是一箩筐。

  “好。”

  狄云枫终于舍得开口说话,这一个字,是他来黄沙镇说的第一个字。他抄起酒袋也豪爽地灌下生酒几口,浅面儿上是交了黑汉子这个朋友。

  这时热腾腾的羊肉面也端了上来,二人就这一袋糙酒,一碗文钱粗面,畅聊起来。

  得知,汉子姓海,名生。

  听名字便晓得是海边出生的汉子,听取名字的水平便晓得是个穷苦人家。

  狄云枫是官宦世家,虽说五岁那年家道就已中落,但“狄云枫”这三个字却是据:“苍山不老松,桑海出云枫”这句名诗题的。他对基本的印象,也只剩下这一个名字。

  相比之下海生就要幸运得多。

  海生家八代渔民,他吹自己捕鱼的功夫是天下一绝!也怪不得他那么黑,终日下还打渔海风吹的。

  他打渔到十八岁时,家里筹钱换了艘大海船,能到远海捕那一斤两罐大钱的“石头鱼”,家里人本乐呵着发大财,可好景不长,第一次出海便遇上了贼盗,一家三代汉子就活他一个人……形势所逼,生活所迫,他傍着自己一身腱子肉,操刀干起杀人来钱的买卖。这一干便是十年,今年他二十八岁。

  “嘿嘿,多亏了苟仙长出的买卖,只要讨好仙人便能得二十两银子,”海生将汤都喝完,抹了抹嘴,放下碗筷,扒着手指点算起来:“得了二十两,这个月工钱再添二十两,加上蓄有的六十两便是一百两……一百两,一百两,二妹出嫁要二十两,三弟这混小子真要八十两才娶得到媳妇儿,”他一拍大腿,惊喜道:“回去的路上再讨些营生买卖,一百两管够了,做完这一个月我就辞家回去,喝两趟喜酒!”

  狄云枫眼眸先有些暗淡,神色中更有一丝羡慕。

  海生高兴了好一阵子,搂着狄云枫的肩膀道:“狄老弟,你去不闽越喝喜酒?”

  狄云枫浅浅一笑,摇摇头,心里却怎么也不是滋味儿,兴许只有海生这番向往纯洁的人才会认为陪仙人这二十两会好得。

  这个月,会不会把命搭上?

  “明日咱就不用在外围日晒风吹了,跟着仙人不仅长见识,还能捞钱,”海生起身摆下两文大钱,打个酒嗝:“狄老弟,哥有些困了,明日再叙哈……”说完便摇晃着大身躯离开了面摊。

  轻风撵尘,推云遮月,云却穿了件红衣裳,掩了星辉芒,占了夜光。

  “为何今夜的月呈腥红之色?”狄云枫仰头望天,喃喃自语。

  面摊儿老板道:“客官,月上中天了,明亮得很,哪儿是什么红色的?”

  狄云枫赶忙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瞧,月出乌云明亮又皎洁,难道真看走眼了?

  “客官,怕是三更天儿了,您看……”面摊老板打着呵欠。

  “不好意思。”狄云枫丢下两枚大钱转身离去。但面摊老板却赶忙喊道:“客官,方才那黑汉子已经替你给过面钱了。”琇書網

  “他替我给,我替他给,有何不对么?”

  “您这么说起来到也对,不过——不对不对……”面摊老板想通了要追来,但狄云枫却故意轻功上房,几下凌空抄水便没去了身影。

  他认为打烊后占了人家的时间,面钱算双倍也并不奇怪,自己也是按时间给人卖命赚钱的。

  ……

  ……

  像狄云枫这样一个伟岸的,细腻的,长得不赖的,血气方刚的,甚至还未曾碰过女人的年轻杀手,诸多窑姐都愿意求他一夜风流快活,说不准完事儿之后还会给他包上一个大红包。

  饱暖思淫欲。

  在吃饱喝足后诸多杀手都愿意将自己的精力发泄在女人身上,他们乐此不疲,且认为这是人之常情——至少对于这些杀手而言乃人之常情。

  狄云枫却认为,这个节骨眼儿上,与其将力气浪费在女人身上,不如养精蓄锐,也许这样就能在死亡来临之前就能多挣扎一口气。

  只要不断气就算活着,只要活着总有机会把命保住。

  狄云枫认为,皇帝的命只有一次,自己的命也只有一次,那自己的命就和皇帝一样金贵。

  “腿软的人一定活不长,腿硬的人阎王追不上。”

  ……

  狄云枫进了屋便一头倒在床上,狗老道分配给他们的房屋只有一张床,桌椅没有,枕头没有,甚至连草席都没有……

  枕风宿雪十二年,寒骨早已钢成刃!

  狄云枫不太有情调,他不在乎穿着好坏,只要遮体便是;不在乎饭菜是否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即可;更不会在乎房,床,被褥,陪.睡女人……他闭眼就能睡得香甜,不打呼,不磨牙,甚至从未做过梦。

  但!

  该醒来之时他绝不会含糊,哪怕是一片树叶落地的声音。

  一丝寒意袭来,狄云枫猛然睁开眼,握起刀,鲤鱼打挺,跃窗而出,一气呵成!二十年饮血告诉他,月出腥红,今夜有变!

  “嗷呜……”

  一声狼嚎划破夜空,群狼呼嚎,琉璃血月!

  狄云枫抱着刀矗立在屋顶,六月的风只有凌晨才会这么寒,可凌晨亦是黑夜,月同血色般泛红。他能清晰地嗅到空气中的浑浊气息,那绝不是杀气,那比杀气还要叫人恐惧。他不禁皱眉想:这世上真的有妖怪?

  世人本就如此,信仙不信妖,信好不信坏。

  “救命……救命!啊……”忽而一声叫喊,接着便是撕心裂肺的惨呼,那是从镇东头传来的,就在狄云枫右侧不远,甚至能瞧见那人被扯去的脑袋。

  杀人凶手比海生都还要高壮些,篷面散发,长嘴狼腮,一双绿瞳极为应夜,它走站立起是人的模样,但它绝不是人!人可不会硬生生扯人的脑袋!

  怪物很凶残,但却没让狄云枫对它产生恐惧,绝大多数人无法胜利,并非技不如人,而是无法战胜被敌人支配的恐惧。

  狄云枫只手握住刀柄,管它娘的是人是妖,若一刀下去能见红,一个样杀!可他的刀才刚刚露出寒芒,一声传唤的哨响便从镇中心传来,他眉头微皱,犹豫过片刻,终还是放弃了杀戮念头,收刀寻着哨声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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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云枫第一个来到苟天师跟前,海生第二个到,许久后才等来第三个,之后才是陆陆续续赶来的江湖客,这些人大多睡眼朦胧、袒胸露乳地边跑边穿衣,就连昨夜销魂的痕迹还历历在目,颇为不堪。

  “就你们这样还妄想斗妖?”苟天师吹胡子瞪眼,他自己也是个老糊涂,连道袍穿反都未曾发现。他挥着拂尘呵道:“狼嚎起便是大敌当前,齐将军必在镇口顽强抵抗,我等该速速前去支援!杀妖一口十两白银,怯战者分文不给——赏罚分明,行动!”

  “等等!”狄云枫喊话,并提醒一句:“妖怪已在镇上杀人!”

  此言一出人心惶惶!

  狄云枫提醒到了位,就不再多做言论,转身朝镇口走去。

  有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规矩也是责任。

  “狄老弟你等等我!”

  海生一咬牙,跟了上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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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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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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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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