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最后灭绝的古人类,距今也有差不多7000多年的历史了,而我国从有文明开始,才不过5000多年,就算是身为摸金校尉的他对那些史前的东西也是一无所知的。
梁平平木讷的点了点头,说道:“恐怕,恐怕是的。”
据他们现在已知的,夜郎古国应该是一千多年前的产物,但这个古人头骨的出现却让几人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可以说已经完全颠覆了他们了认知。
自从他们进入这十万大山以来,一共就遇到了两个东西,可这每一个,都让他们感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甚至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wWW.ΧìǔΜЬ.CǒΜ
“要不,要不把王长生叫过来吧。”过了一会,梁平平不知道想了些什么,突然像是自语的来了一句。
“嗯。”唐昆也忙着点头说道:“有他在我会踏实不少,那家伙对这些诡异的东西很有一套,我看行。”
“大爷,你说呢?”
之前他们三人一起组团干过不少事,虽然也有九死一生的一时候,但只要有王长生在,最后他都能给一一的摆平,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在潜移默化下,他们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对王长生产生了很强的依赖感,尤其是在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这种感觉就越发的强烈了。
说实话,现在就连诸葛青山的没有多大的底气了,看着两人略带渴望的眼神,他虽然感觉他的自信心好像被人打击得够呛,但还有些无奈的说道:“这里有信号么?”
“信号?”一听这个,唐昆马上就来了精神,直接像个猴子似的爬到了一棵树上,然后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个黑色的大盒子。
“你这是要嘎哈?”梁平平不解的问道。
“嘎哈?摇人啊。”盒子被打开了,只见唐昆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有点像老式“大哥大”一样的大电话,在树上朝着不同的方向比划了半天,最后嘿嘿一笑,播出了一串号码。
现在的王长生正闲的蛋疼呢,平时忙碌惯了的他突然没啥事可干了,让他感觉很不适应。
他是个天生就闲不住的人,这不,昨天刚把一条毛巾按着上面的纹理给拆成了细线,现在正拿着两根织毛衣用的织针,试图一点点的往回编织着。
这时,他的电话突然响了,他百无聊赖的掏出了手机,随着和对方一句句的交谈着,他的眼睛里终于慢慢的出现了一抹别样的色彩。
丛林里。
直到挂断了电话,唐昆才一脸兴奋的从树上蹦了下来,对着二人说道:“那个货现在没啥事,说马上就回来,不过他那离咱们这儿有点远,我估摸着怎么也得个一两天吧?”
听说王长生同意过来了,原来脸色沉重的梁平平仿佛也一下子轻松了很多,略带调侃道:“那他没来之前我们干嘛?就在这干杵着?不再往里边走走了?”
这时,身为组织者的诸葛青山终于沉着脸说道:“嗯,反正夜郎遗址还没找到,那就走走吧。”
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这两人对王长生那种没来由的信任时,他的心里就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种挫败感,这种挫败感并不是他争强好胜,感觉他比不上王长生,而是在他的世界里,就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让别人盲目相信的东西,这种东西让他渴望,同时也多了几分嫉妒。
也许是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心态,他们在看了几眼那块木牌后,就把它与头骨的事先都放在了一边,直接大步的朝着前边的丛林走去。
木牌后的这块林区异常的安静,他们走了一段后,几乎再也没听见任何的虫鸣兽吼,就在几人都觉得这个地方有点不太一样的时候,在他们眼前赫然的出现了一片风格独特且规模庞大的建筑群。
“看,夜郎遗址,找到了,我们终于找到了!”梁平平兴奋的伸手一指,仿佛这些天的忐忑与艰辛从这一时刻起,突然的荡然无存了。
可一旁的唐昆却轻“咦”一声,看着梁平平的胳膊,打趣的说道:“我说哥们,以前我咋没发现你有这么粗矿的一面呢?咋地,进山怕冷啊?还穿着毛衣来的呀?”
“啥?”梁平平没有反应过来,愣愣的看了他一眼。
唐昆直接在他的裸露的胳膊上薅下了一把汗毛,说道“没看出来呀,没想到你模样挺斯文的,这玩意到挺茂盛啊。”
因为是在丛林里,所以几人穿的都是长袖登山服,要不是梁平平这么一抬胳膊,他还真从来都没注意过。
“嘶,卧槽。”梁平平一咧嘴,刚想骂他几句,可当他看到自己胳膊上那堆粗壮的毛发时,突然大惊道:“这,这特么咋回事?我从出生的时候开始体毛就一直比同龄人淡,这特么……”
说着,他赶紧撸起了两只袖子,露出了两条毛茸茸的手臂。
“哈哈,都说好男一身毛,好女一身膘,你可真爷们,哈哈。”他的这个举动让唐昆顿时大笑不止,笑了好一会,才凑到他的跟前,神秘的说道:“平平,我很好奇你下面长啥样,要不也让哥们开开眼呗。”
现在的梁平平,光看那两条胳膊的话,毛发的浓密程度都快赶上大猩猩了,唐昆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的体毛能重到这种程度,不然也不至于把他奇怪成这个样子。
“别跟我扯蛋……”梁平平烦躁的骂了一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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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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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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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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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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