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妹夫的武器就是厉害呀!
以前他俩也是和李过交过手的,李过不愧是李自成手下排名前五的猛将。
既能打又会用兵,加上大顺军勇敢人多,每次都是略占上风一点。
这一次居然直接节节败退甚至丢下甘肃,直接跑路了。
难道说是孙可望和白文礼太过厉害?
不可能的,这俩多大的本事,李定国还会不知道吗?
以前都是被李过按在地上摩擦的,怎么可能过个年就能打这样的打剩战!!
难道说真的是过了一年,长大了一岁,懂事了???
这么说李定国都不相信!
肯定这一切都是妹夫火炮的功劳。
李定国的心里痒痒的,他对张献忠道“义父,三个月之期已到。
也该让大哥他们俩将大炮给我和四弟打云南用用了。
我俩也要建功立业,张扬我们大西的威风!”
张献忠于是传旨孙可望除了留下五门大炮镇守甘肃边境,其他的三十五门大炮和燧发枪。
全部交由李定国和艾能奇使用,让他俩攻打云南。
云南自明朝朱元璋开国以来,一直都是沐英以及沐英的后人世代镇守云南大理。
沐英被封为滇国公,后世子孙世袭罔替,世世代代负责镇守云南。
纵使朱元璋大开杀戒,乱杀功臣的时候,沐英的忠心耿耿也让他获得了善终。
因此他尊尊教导子孙,永远忠于明朝,守卫明朝!
甚至永乐皇帝朱棣抢了侄子朱允文的皇位,都没有影响到沐家在云南的地位。
传到崇祯皇帝时,沐家在云南也已经传承了十八代了。
沐家的第十八代国公是沐天波。
天波这个名字大家都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吧!
没错,宋朝时的杨家将就是被封为天波府。
所以咱们才会对天波二字如此耳熟。
我们对沐天波的了解程度,可能来自于金庸先生的小说鹿鼎记里。
韦小宝有一个老婆就是沐天波的女儿,非常单纯可爱的小女孩,沐剑屛。
沐天波还有个儿子,叫沐剑英,那些沐王府的手下们都叫他小公爷那个。
沐天波在云南的地位可不像程不凡在贵州黔国公的地位超然。
他虽然也有自己的私兵,但是也只有区区一万之众。
放在和平时代不用打仗,一万人当然算很强大的军事力量了。
但是云南跟贵州一样,也是土司横行霸道,贪官污吏遍布云南上下。
再加上沐王府,三股势力三足鼎立。
沐天波为人低调,对待百姓仁厚,对待那些官吏却是睁只眼,闭只眼。
这是为何呢?这还要从历朝历代的皇帝一直在削弱世家与国公府的权力有关。
不让他们插手政事,只有打仗的时候,才会让他们出马。
加上云贵总督石敢当是个贪恋权势喜欢大权独揽的主,丝毫不给沐王府面子。
因此沐天波只有低调做人,才不会被石敢当弹劾。
石敢当本来作为云贵总督应该坐镇贵州才是,但是贵州被王百万经营的滴水不漏。
不是同宗就是同党,要么就是他的学生弟子众多,石敢当一个外来户斗不过他。
加上王百万有背景,有实力,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云南作为的总督府邸。
云南巡抚吴一凡是个草包,就知道鱼肉百姓,贪赃枉法,为人又目光短浅,喜欢独吞利益。
因此云南从上到下都不喜欢这个巡抚,正好拿捏他。
于是石敢当带着三千士兵就入驻了云南,第一天就将吴一凡所有贪赃枉法,搜刮百姓的证据掌握的结结实实的。
然后将吴一凡叫到总督府邸,狠狠训斥了一顿,一面让他上交财物,一面继续让他当自己的傀儡。
做明面上的坏人,到时候出了大事,顶不住了,就舍卒保车。
打的一手如意算盘!!!
加上石敢当级别够高,云贵总督正二品啊!
他纵横官场多年,因此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将云南上下收拾的服服帖帖。
于是整个云南陷入横征暴敛,搜刮民脂民膏的快速车道。
一众官员纷纷迎合总督大人,搜刮百姓比赛,你赋税交五十万两,我就交六十万两。
然后再自己私吞一点,皆大欢喜!
这样一来,可苦了我老百姓了!
老百姓苦不堪言,但都不知道是这个总督石敢当在背后使坏。wWW.ΧìǔΜЬ.CǒΜ
还以为一切馊主意都是吴一凡这个巡抚想出来的呢!
吴一凡成了背锅侠。
于是云南各州府百姓,带头抗税者众多,甚至一呼百应,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
就差有人带头造反了!
滇国公沐天波实在看不下去,于是给百姓辩解了几句,上奏朝廷。
石敢当就指使一帮子狗腿子,摸黑,泼脏水,无中生有。。。
反正是无所不用其极!
沐天波自己的屁股也不能一尘不染吧,总归有些毛病瑕疵。
被石敢当抓到把柄,两个人你来我往的互相讨伐。
阁老马士英就知道和稀泥,于是云南就这样变得一团糟了。。。。
加点题外话,很多人说我,程不凡还敢来成都,而且张献忠还没有杀他,不合理,不科学,不合适。
我想说的是程不凡为什么不敢来成都?他有特种兵保护着,成都也有很多他的秘密力量!
张献忠跟他又并没有彻底撕破脸皮,为什么不敢来接老婆孩子?
张献忠就算杀得了他,到时候贵州军马全部杀过来报仇。
大西军谁挡得住真枪实弹的大炮??
这样毫无意义的事情,张献忠又不是脑残,为什么要去做呢?
如今程不凡的实力已经超过了张献忠,能跟他保持和平共处,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此没有什么张献忠是杀人魔王,肯定会杀程不凡的说法。
还是那句话,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人都要屈服!
就凭借那三千条枪,第一个死的绝对不是程不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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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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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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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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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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