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龙抬头抚琴的人>1870 耿直的汉子 为62000推荐票加更
  金龙旗现世,现场当然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朝我手里的金龙旗看过来。

  南王等人是看不懂的,他们知道有金龙旗的存在,以前我领导东洋的洪社时,手里就有支金龙旗,但他们不知道此刻我手里这支皱巴巴的金龙旗代表着什么。

  但没关系,洪社的各方老大能看懂就行。

  我手里的这支金龙旗虽然破、虽然旧,虽然皱得像是一团抹布,但是他们一眼就认出来,这是陈近南的金龙旗,当初康熙爷赏下来的,谁能拥有这面金龙旗,便能号令整个世界的洪社。xǐυmь.℃òm

  这支金龙旗竟然到了我的手上!

  洪社众人的眼神别提多诧异、多震惊了。

  “你……你怎么会有这支金龙王旗?”雷坤颤抖地问。

  原来这支金龙旗的大名叫做金龙王旗,倒挺符合它的身份和意义。

  我举着金龙王旗慢慢地站起来,一字一句地说:“这是南哥交给我的,他在临死之前,将这支金龙王旗交给我,说让我做世界洪社的总瓢把子,从此以后引领全世界的洪社,将洪社的目标和精神发扬光大!”

  陈近南交给我这支旗时,其实我的内心是抗拒的,因为我实力不足、资历不够,哪有资格当什么总瓢把子。

  来参加陈近南的葬礼,我还想把这支旗还给大家,让他们重新选出一个总瓢把子,所以一开始就没拿出来。

  但没想到,事情最终会闹成这个样子,再不拿出金龙王旗,南王他们就遭殃了。

  而且,经过南王、赵虎、程依依的一番教诲,我也重新燃起生的希望,我不能就这么死了,我还要杀掉亚菲特,干出一番大事业,我要让洪社的精神发扬光大,真正让华人立于世界之巅!

  这是陈近南交给我的任务,我一定要完成。

  但,有人不信。

  雷坤在愣了半晌之后,怒火中烧地说:“我不信!你才加入洪社多久,你又有过什么功绩,南哥为什么把金龙王旗交给你?一定是你趁着南哥去世,悄悄从南哥身上偷出来的,然后在这冒充大尾巴狼,我们不会相信的!”

  我很认真地说:“这确实是南哥交给我的。”

  “你有什么证人吗?”雷坤咬牙切齿地说:“你说这是南哥交给你的,有谁看见了吗?总不能你空口一说,我们就都信了,从此尊你为总瓢把子吧?!”

  雷坤这么一说,四周便都起了一阵窃窃私语之声。

  “是啊,他说金龙王旗是南哥交给他的,有什么证人吗?”

  “他才加入洪社没多久吧,之前是做过东洋的老大,后来又跑到赌城,但前后还不到半年,南哥怎么可能让他上位?”

  “就是,咱们都加入洪社多久了,实力也不比他差多少吧,南哥怎么没交给我?”

  一时之间,四周对我充满了质疑声,没人相信陈近南会把金龙王旗交给一个毛头小子。

  我也有些着急,陈近南做这件事时,旁边的人虽然不少,但他们都在战斗中,我也不确定有没有人看到,起码南王等人都没看到,否则也不至于不认识金龙王旗。

  就在这时,一片嘈杂的质疑声中,一个微弱的声音突然响起:“啊,我是证人,我亲眼看见南哥把金龙王旗交给张龙的……”

  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诧异地朝声音来源处看去。

  是纽城的洪社老大居永寿。

  这位已经年过六十,已经快七十的老人,实力只有天玄境一重,而且常年在纽城被战斧的人欺负,早就养成了一副又软又怂的性格,即便后来重新夺回纽城的控制权,也还是不太习惯高调和狂妄。

  此时被众人一看,居永寿显得更紧张了。

  “老居,你说什么!”雷坤喝道:“你说你亲眼见到了?在哪里?”

  居永寿打了个颤,面对霸道的雷坤,避免不了有些紧张,但还是努力说道:“就在盛顿城白殿对面的小巷子里,那天晚上我接到南哥的命令,让我带人去盛顿城做些埋伏。到了盛顿城才知道,南哥和南王打算偷袭亚菲特,可惜后来计划不小心失败了,双方在小巷子里展开一场激战,我们闻声赶过去时已经迟了,南哥已经受了很重的伤。我们和那些改造人打在一起,分不出身顾及南哥,但我还是很关心他的,所以时不时要看他一眼……南哥确实把金龙王旗交给张龙,让他引领全世界的洪社,这是我亲眼看见的!”

  “你最好别撒谎!”雷坤又咆哮道。

  “我没撒谎!”居永寿涨红了脸,说道:“不光是我看到了,我带去的那些兄弟都看到了,虽然他们牺牲了不少,但也存活了一二十个……他们都可以作证的!”

  “是真的……”

  “我们都看到了……”

  灵堂之外响起声音,正是居永寿的那些兄弟。

  既然有人帮我作证,那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四周有不少人在纷纷点头,显然认可了居永寿的话。

  如果这是陈近南的遗命,那么大家肯定尊重,尊我为总瓢把子,也就理所因当。

  但雷坤还是不服气,一双眼睛都发红了,显然十分嫉妒,再次说道:“我怎么知道不是你和张龙串通好了,来欺骗大家的?”

  “我怎么会是那样的人!”居永寿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了:“你问问大家,我在洪社多少年了,是那种说谎的人吗?而且,这涉及到南哥的遗命,我怎么可能会编造啊!”

  四周众人再次纷纷点头,显然很相信居永寿的人品,也不认为他会在这种事上撒谎。

  雷坤却还是不服气,刚想再说点什么,突然有人说道:“应该没有问题,南哥在生前确实多次说过,张龙的潜力无穷大,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强的实力,还参与杀死过萨姆和乔戈尔,将来可以把金龙王旗传给他。”

  又有一个人说:“是的,南哥确实这么说过,多次当众表达过对张龙的欣赏,还说要把他当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

  “没错,南哥是很欣赏张龙,说他足够年轻、能力又强,一定能为洪社注入新的活力……”

  这些说话的人,都是陈近南身边的人,也就是陈近南的心腹,大多时候都和陈近南在一起。

  他们说话,当然有很强的说服力,四周众人也就更相信了,纷纷点头说道:“既然这是南哥的遗命,那我们从此就尊张龙为总瓢把子了!”

  “是的,南哥亲选的人肯定不会有错……”

  “龙哥,刚才多有得罪,希望你能见谅!”

  众人的声音此起彼伏起来,刚才还对我仇深似海,现在便都换了一副面孔。我知道,这都是陈近南的功劳,大家确实很尊敬陈近南,只要是陈近南的命令,他们都愿意服从,更何况是遗命!

  只是,这位子后续能不能坐稳,还要看我的能力和实力了。

  我呼了一口气,刚想说话,又有人大声喝道:“我不服气!”

  竟然又是雷坤。

  众人纷纷朝他看去。

  “雷坤,你不服气什么,这可是南哥的遗命啊!”

  “就是,南哥的遗命你都不服从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之前在雷坤的挑唆下,我几乎成了大家的众矢之的,甚至还连累了南王等人。现在好了,随着我拿出金龙王旗,大家纷纷倒戈,指责起雷坤了。

  雷坤怒气冲冲地说:“怎么,我没有资格不服气了吗?南哥的遗命,我当然要服从了,但是这个张龙,到底有没有能力做总瓢把子,你们考虑过吗?而且在咱们洪社中,无论谁当总瓢把子,大家都有资格提出抗议,甚至发起挑战,这点没有错吧?当初南哥上位时,就不下十人向他发起挑战!我愿意服从南哥,但也要行使自己的权力,我要向张龙发起挑战!要做洪社的总瓢把子,不仅需要智计无双,更需要冠绝洪社的实力,他要做不到实力第一,我第一个不服气他!”

  雷坤这一番话说下来,逻辑清晰、有理有据,众人顿时一片沉默。

  最后,雷坤看向了我,声若洪钟地说:“张龙,你到底敢不敢接受我的挑战?你胜了我,保你总瓢把子坐得很稳,以后我拥护你,谁不服你,我就打他!如果胜不了我,还是让给我来坐吧,我想坐这个位子已经很久了!”

  雷坤倒是直言不讳,看得出来是个性格火爆和耿直的汉子。

  时至此刻,我就算是不想接受也不可能,这么多人都看着我,我已经骑虎难下、不得不接。

  否则的话,这总瓢把子的位子怎么可能坐得稳?

  我便大声说道:“好,我接受你的挑战!”

  “那就来吧!”

  雷坤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朝我冲来。

  “但不是现在。”我继续说道:“今天是南哥的葬礼,我不想搞得乌烟瘴气,先把南哥给埋了吧!”

  我这番话同样有理有据,就是雷坤也不可能反对。

  “好,那就等南哥的葬礼结束,咱们两个再一较高下!”雷坤说道:“希望到时候你别再找其他理由,什么身上有伤之类的废话,我也身上有伤!”

  雷坤和南王一番较量,确实受了些伤。

  至于我,就更严重了,刚才被洪社诸老大一番狠踢,现在能站起来都很吃力。

  但我毫不犹豫,还是答应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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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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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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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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