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龙抬头抚琴的人>1844 真正的佛仙根
  二叔他们当然非常惊讶,说万启山不是还在昏迷中吗,怎么还能和我沟通?

  我则乐呵呵道:“我都没想到啊,这老头竟然是装昏的,其实早就醒了……”

  话还没有说完,我立刻把嘴巴闭上了,因为我想起来,万启山让我保密的。我这个人啊,对陌生人很防范的,但是面对熟悉的人,又会非常信任,一点都不藏私。

  我又改口说道:“这些就别管啦,反正我和万村长沟通过了,你们可以来长乐村的后山喝狼王血,不过最好是一星期来一个……”

  交代完了以后,他们也都纷纷答应,说是有机会一定去。

  我肯定就急了:“怎么还有机会去啊,明天就过来呗一个呗,我还能亲自帮你们引荐狼王。”

  “不行啊,我们还有任务,忙完了再过去吧。”

  竟然还有任务?!

  二叔这才刚刚劫后归来,怎么着不给放几天假,古老头也真狠得下心,这是把他们当牲口用啊。

  话都说成这样了,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叮嘱他们一定要来,我这有事就先走了。

  想到二叔他们终于能够突破天阶上品,我也蛮开心的,被他们照顾了那么多,终于能“反哺”一次了。

  挂了电话,我又在东洋住了一夜,和黑界各老大喝了顿酒之后,第二天就返回米国去了。

  我马不停蹄地赶到旧城,让陈近南鉴定涅槃泪的真伪,陈近南说就是这个,没什么问题,又感慨道:“炎夏果然地大物博,这么难找的东西都有!”

  其实除了地大物博,还因为我的关系硬,如果不是魏老出手,想找这玩意儿确实也挺难的。

  我又问陈近南,这些涅槃泪能做多少通天丸?

  陈近南说至少十几颗。

  我当然很开心,想到只差佛仙根了,我就兴奋地无法自已!

  这一次,不光我要升级到天玄境五重,还要帮助赵虎和程依依突破天玄境!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佛仙根会那么难找,任我怎么广撒网,以及动用所有关系,足迹几乎遍布全世界,也没找到佛仙根的踪迹。

  陈近南告诉我说,佛仙根是一种很神奇的药材,只有头发丝那么细,有时是黄色的,有时是黑色的,甚至有可能是棕色的。

  和头发丝一样细的植物虽然罕见,但是也有,比如有种海藻是黑色的,就和头发丝一样细,但陈近南说不是这个,没那么好找的。

  我询问了很多人,他们连“佛仙根”是什么东西都没听过。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发了疯一样地找佛仙根,甚至做梦都是佛仙根,几乎要走火入魔了。有一次我和陈近南喝酒,陈近南问我还想吃什么菜,我也脱口说道:“佛仙根!”

  陈近南都摇头苦笑,说我真是魔怔了要。

  我问陈近南,佛仙根到底在什么地方,也就是以前在哪里出现过?

  陈近南说不一定,炎夏有过、米国有过、鹰国有过,甚至古罗、草原国这些也都有过。

  佛仙根在这么多地方都出现过,按理来说应该不难找啊,怎么一点信儿都没有?

  相较来说,血烟草和涅槃泪虽然罕见,起码还都有迹可循,佛仙根真的是一点踪迹都没。真的,我都快绝望了,可能是前两种药材太顺利,以至于老天要给我多来点磨难,所以迟迟不让佛仙根现身吗?

  我也不知道纽城那边怎么样了,南王也迟迟没有联系陈近南,但是想来应该也快了吧,毕竟也都这么久了。

  我是真的很想升到天玄境五重境界,结果老天不尽如意,迟迟寻不到佛仙根。

  老天,你是在玩我吗?

  我是真有点魔怔了,吃饭、睡觉、练功,都想着佛仙根。洪社的力量蛮强,几乎遍布全世界,佛仙根曾经出现过的地方,除了草原国以外全都被我问了一圈,什么炎夏、米国、鹰国、古罗,电话每天不知道要打多少个,但始终是一无所获。

  难道是在草原国?

  草原国是个比较独特的地区,虽然就在炎夏边上,但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两边往来非常的少,华人在那边也不太好生存,所以我和陈近南都在那边没有关系。

  某天上午,我又打了一圈电话,还是一无所获之后,猛地一咬牙,决定亲自到草原国去打听下。

  实话实说,华人在那边不太好生存,而且那边一向民风彪悍,环境甚至比东洋还要恶劣。但我没办法了,龙潭虎穴也得去闯一闯,我就不信还找不到什么佛仙根了!

  平时我是守在赌城的,如果要走,必须有个交代,除了安排亲信,还得向陈近南请个假。

  陈近南得知我要去草原国,也很惊讶,问我真值当冒那么大险?

  我咬牙切齿地说:“必须的,为了能帮南王和你打败亚菲特,我必须要找到佛仙根,升到天玄境五重境界!”

  陈近南叹着气说:“其实你不用那么拼的,我和你爸就足够对付亚菲特了。”

  “不。”我还是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帮忙。”

  陈近南沉默了一阵子,才说:“我现在知道魏老和南王为什么都想瞒着你了,你这个人啊,可是真倔!不过,我就喜欢倔的人,倔的人才能成大事!”

  我立刻欣喜地说:“那你同意我去草原国了?”

  “不行。”

  “为什么?!”

  陈近南又沉默了一阵子,才说:“这样吧,你来一趟旧城,我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佛仙根!”

  真正的佛仙根?

  我当然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但直觉肯定是很大的线索,我也没有任何迟疑,当晚就飞到了旧城。在米国西部,洪社势力很大,所以我们能够畅通无阻。

  到了旧城,陈近南却没跟我说佛仙根,反而和我喝起了酒,还跟我东拉西扯的,怎么都进入不了正题。

  一开始我还耐着性子和他喝酒,勉强回答他的问题。

  比如他问我说:“平时提起你爸,你怎么不叫他爸,反而叫‘南王’呢?”

  我说:“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走了,十多年没见过面,感情不是太深,所以不叫他爸。”

  “那你还这么努力地帮他?”

  “好歹是我爸嘛。”

  “你妈是谁,怎么从来没见过她?”

  “我妈在炎夏有个绰号,叫做红花娘娘,也挺厉害,但被南王撺掇魏老,将她关起来了。”

  “哈哈哈哈……南王真是个有趣的人,我越来越期待和他的合作了……那你女朋友呢,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她结婚?”

  “如果能顺利杀掉亚菲特,再回到炎夏的话,当然就结婚啦!”

  “那你……”

  “南哥!”我终于忍不住了,打断他说:“咱说说佛仙根行吗,别老关心我家的事了,您又不是查户口的!”

  陈近南长叹了一口气,这才说道:“我问你家的人,主要是想让你多想想他们,不要去做那么危险的事,这样才能和他们团圆啊!”

  “我要是什么都不做,才会后悔一辈子呐,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陈近南彻底无话可说了。

  “南哥,如果你叫我来,就是为了劝我别去草原国,那还是被费心了,我是一定要过去的!就算你关住我,我也会想办法逃掉的,除非你杀了我!”

  陈近南看着我,过了良久才说:“你真的不用去草原国,因为佛仙根不在那里。”

  “那在哪里?”

  “就在米国。”

  我的一颗心几乎要跳出来,再次追问:“米国哪里?”

  陈近南平静地说出三个字:“盛顿城。”

  竟然在盛顿城!

  盛顿城当然很危险,上次我过去后,差点剥了层皮,满城的X级改造人简直要吓死我。

  这就是陈近南一直不肯告诉我的原因吗?

  但我还真一点都没有怕,盛顿城再危险又怎样,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八成能够顺利多了吧?

  所以我继续追问道:“在盛顿城哪里?”

  陈近南却没有再回答,而是转了一个弯问:“你知道佛仙根为什么会曾经在炎夏、米国、鹰国、古罗、草原国这些地方出现过吗?”琇書蛧

  我当然很懵。

  我不知道陈近南为何这么问,但我哪知道啊,我对草药也没有研究过!

  陈近南又说道:“好好想想,这些地区有什么共同点?”

  我还是一脸懵。

  有什么共同点啊,这些地区既不在一个洲,也不再同一个半球,甚至人种都不一样……

  陈近南自问自答,说道:“这些地区的共同点,就是都做过世界的霸主!”

  我愣了一下,仔细品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这些地区确实都在历史的某个阶段曾经做过世界霸主,可这和佛仙根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佛仙根不是一种药。”陈近南继续说道:“而是某个人的头发。”

  “头发?!”我当然很吃惊。

  “是的,头发。”陈近南说:“只有世界霸主,只有号称世界最强男人的头发,才有资格称之为佛仙根!炎夏的朱元璋、草原国的成吉思汗、鹰国的丘吉尔……都曾产出过佛仙根,只要拿到他们的头发,就等于得到了佛仙根。”

  我愣了足足半晌,仔细捋了一下,才不可思议地说:“意思是说,佛仙根是布鲁斯的头发?”

  布鲁斯,白殿主人,绝对算得上是当今最强的男人了。

  陈近南给了我肯定的答复:“是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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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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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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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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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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