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不出山,人不入林。
姬国偏居一隅,一直想打开中原门户。对百万大山最重视,侵蚀最深。
兽潮夜间爆发,大军清晨便封关锁隘,直抵山边。
遥遥望见石碑立起,野兽列阵。大蟒盘成小丘,野猪目光森冷,猴子蹿上跳下,连野鹿也铮铮铮在石头上磨尖了角……
靠,这哪里是兽潮?分明是划清地界。
军队停止前行,修士却越聚越多。
第二天,兽群撤离了,每块碑却依然有动物守护。或蹲着一只猴子,或立着一只鸟儿……好像警戒似的。
山边的农舍与庄园被扒平,无论砖瓦窗梁,桌椅板凳,粮食金银,胭脂镜子,锅碗瓢盆……统统被搬进了山里。
直娘贼,难道飞禽走兽也准备使银子,住房子,盖被子,烧火子,煮饭子?
谁能想象,两只麻雀碰面了,叽叽喳喳地拉家常。
“哎呀,您老起得早,亲自捉虫去?”
“可不,家里来了几只客鸟,想加个菜。”
“买点新鲜的菜青虫吧,小鸟露水没干就起窝,才捉的。”
“来十条,多少钱?”
“承惠,三钱。”
……
一名修士想查看石碑,偏偏顶上蹲着的猴子死不肯挪窝。屈指连弹,指风扎得它满脸飙血,吱吱乱叫。
背后传来讥嘲声,“欺负畜牲算什么本事”。
那修士渐渐焦躁,拔出背后的长剑。一个虎跳,凌空劈斩。
异变,突生!
一道海碗般粗的白汽凭空而至,刺得人耳朵生痛的尖厉风声响起。
嘭……
修士四分五裂,消失了,地面出现三米方圆一个深坑。
从周围散落的碎冰看,根本不是啥法器兵刃。而是凝汽成冰,从高天打下。
百万大山的天空,一位看不见的至强者正冷漠地注视下方。
无人不倒吸一口凉气,竞相后退。
这还了得!
餐桌上的一盘菜,居然敢跟人叫板?
摩云圣人挺身而出。
当时,四年一度的凌霄大会正在召开,并非所有大修士都去了桃都。经历两次雷劫,以战力著称的散修摩云圣人,就是其中大名鼎鼎的一个。
只见他,黄金甲锁雷霆印,红锦韬缠日月符,左手翻天印,右手金刚圈,足下喷涌出熊熊烈火。
冲天而起,威势无双。
万人景仰,无不交口称赞。啧啧,即使真仙临凡,也不过如此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世俗中人及一干修士,从下午到黄昏,把脖子仰得酸麻复不了位,也没有等到摩云圣人归来。
突然,有人想起到一种极其恐怖的可能,差点“哇哇”地呕出来。
假如那货毫无还手之力,跟冒犯千杀碑的修士一样被打爆。鲜血碎末从高空洒落,被罡风吹散,是看不见的。
消息传出后,据说,凌霄大会沉默了半日。
围剿太阳城,道门偷偷出动了几位渡劫圣人,却陨于神将之手。才赶快叫停,由天人收拾残局。
世间的渡劫修士,极其稀少。
归附了道门又想在人间淬炼战力的,顶多渡劫一二三重后就溜进虚空秘境。当然,不乏一不小心把自己给玩死的。
不肯归附者,只能死挺,没有谁抗住七道天雷。
天人不出,他们便代表了最强战力。
然而,摩云圣人之死根本算不了什么,震惊天下的大事才刚刚拉开序幕。
第三天清晨,三大妖王之首的狼图身穿细密的明光铠,率领三百苍狼出了百万大山。上空盘旋着一群青鸟,欢快的飞翔。
青鸟和麻雀差不多大,脑瓜小,寿命短,极少修炼成妖。却有一项天赋本领,能送信,分辨妖气。
每头狼均一丈长,铜头铁额,妖气横溢,即将进阶成为妖怪。从战力讲,足可战开光仙师。
天穹上,云气凝聚随行。
像一朵小小的白莲花,又像一团升腾的火焰。
虎牢城,是天下最大的妖兽买卖与中转地。
妖角、妖毛、妖皮……由这里源源运往各地。妖丹堪比极品灵石,千娇百媚的狐妖兔妖,芬芳清雅的花精草精,可以卖出天价。
妖兽的幼崽被抓,往往疯了一般拼命。修士被狂追不舍,跑到这里就安全了。城池的管理方不是吴国,而是天一派。任何敢靠近的妖物,都将被无情斩杀。
兽潮爆发的前三天,夜幕降临。
虎牢城里,专做妖姬生意的金六爷正在请客。
宴厅四壁不点烛,不点灯。一线夜明珠发出辉光,映照得每个人面色苍白。谁知今日宴请的公子非等闲之辈,笑道:“这玩意,我那儿多的是。”
金六爷不动声色。
酒过三巡,见对方目光流连在一位娇憨的舞姬身上,笑问:
“将此姬相赠,如何?”
公子忙道:
“金爷挚爱,怎好割让?”
金六爷笑道:
“一只兔子精而已,我这儿多的是。”
公子晓得刚才的话语冲撞了主人,打了个哈哈,面皮却露出喜色。
三炷香后,仆佣抬进来一口大蒸笼。
金六爷用筷子指点,笑嘻嘻道:
“时间仓促,不知道熟了没有。远客无以为敬,请揭盖一睹芳容……”
那公子讪笑,心道,咱什么没吃过。
纳闷地揭开盖子,顿时踉跄后退七八步,呕吐得一塌糊涂。
只见热气腾腾的蒸笼里,兔精的浓妆艳抹已经花了,五颜六色顺着面庞流下。两只眼睛怒睁,血水渗出,死不瞑目。
旁边的一位文士连忙搀扶主子,抱歉道:
“我家公子偶染风寒,得早点歇息了,多谢金爷盛情……”
金六爷哈哈笑道:
“先生对刚才奉茶的绿衫侍女连看了几眼,想必需要灵珠草入药。明天,我就把小妖精烘焙了送过去,如何?”
文士忙道:
“使不得,使不得……某自去药肆寻找……”
“唉,别客气,这玩意我多的是。”
听到宴客厅里传出的话语,在走廊上侯着的绿衫少女瑟瑟发抖。
待到夜深了,她蜷缩在黑暗中。瘦削的肩膀一耸一耸,用被角捂住嘴无声抽泣。
无法入眠,一闭上眼睛就看见兔精姐姐死不瞑目的脸。又想到今后被人撕碎吃掉,还不如干脆先死了好,省得受罪。
梆梆梆……
窗棂轻响。
少女吓得一激灵,用被子捂住头。少顷,又悄悄露出一只眼睛窥视。
一只绿色小鸟啄破窗格子上的纸,钻了进来。
少女慢慢坐起身,小鸟轻盈飞落掌心,弯着脑袋瓜看。
“青鸟,你是来探望我的吗?百万大山里,爹爹妈妈可安好?”
她静静流着眼泪,轻轻抚摸小鸟的脑瓜。
青鸟却急了,躲开手,低头用喙啄爪子上捆绑的小筒子。
少女端着鸟儿,抓起金钗,悄无声息赤脚走到窗边。先听了听外面的动静,再剔开腊封,抽出了一张纸卷展开。
就着惨白的月光,见到上面只有简单一行字。
“三日后,拔虎牢。孩子,回家。”
落款处,只有一朵莲花。
少女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露出狂喜。听到外面巡夜的脚步声,吓得赶紧缩回床上,浑身颤抖。
想了想,把纸条塞进口里乱嚼,吞了进去。
十数息后,顿觉一股暖流从肚子蒸腾而起,流向四肢百骸。体内种下的封印,迅速崩溃消融掉了。
她眼中焕发异彩,越来越明亮。
青鸟歪着小脑瓜,静静地看着。少顷飞上窗格,又钻了出去。
它脑瓜太小,没有什么复杂思维。
只觉得这一刻很开心,得赶紧回山,还有好多任务要做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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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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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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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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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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