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去天外>第二十四章 幽冥钟
  小花威震云山,被番人封为巡山神兽。

  为了获得庇护,他们在村落外种植大片的竹林。真吸引了几只流浪熊猫过去,作为主角的小花却再也没有出现。

  这货是个“宅男”,懒得很,贼聪明。

  信天游和信使隐居的地方灵气浓郁,嫩竹子一咬几乎流出灵液,它才舍不得离开呢。

  小黑就一根筋,喜欢雄赳赳秀肌肉扮演大王。即使挨揍,过几天便忘记了,满血复活又是一条好汉。

  在六年时间里,信天游出动了三次小黑,以化解番族的危机。这货杀性重,一嗅到血腥就兴奋不已,常常主动跑来讨任务,少年却不肯让它多现身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任何一个朝廷都不会允许卧榻之旁,有他人鼾睡。如果自己出手太多,肯定引来强大修士,反而让生番更快灭亡。

  黑虎名声大噪,盖过了熊猫,在番人嘴里成为山神爷座下的第一巡山大将。

  尽管信天游暗中支持,前番部挺过了灭族。但青壮死得太多,又被年复一年“打草谷”,人口不可遏制地直线下滑。

  他们退往云山深处,与后番部只隔一条汹涌的银沙江。

  不过江,覆灭依旧只是旦夕间!

  前番王战死,公主阿莎尚未成人,部落由祭祀的老巫主持大局。

  老巫向后番部落请求多次,希望过银沙江讨一块小地盘栖身。得到的答复是,必须让阿莎嫁给后番王做第七房小妾,部族拆散并入。

  阿莎坚决不同意!

  族内青壮少,少年人慢慢挑起了大梁。亲人惨死,他们要报仇,要像火焰一样燃烧。不愿意一退再退,像狗一样卑微地活着。

  去年秋天,又一次“打草谷”,阿莎和十几名少女被几十条军汉逼入悬崖绝壁。

  之前她们连续突破了两道封锁,无力再战。

  从高天下视,可见白云袅袅,怒涛翻滚的银沙江如同一根细带,缠绕着满山苍翠。

  少女们的脸上露出了决绝神情,手挽手,一步一步走向了万丈深渊。碎石子被脚踢动,簌簌而落,不闻回响。

  就在她们准备跳下时,雷鸣乍起。

  一道白虹从侧旁的山岗射下,挡者披靡。

  在一片“山魈来了”的惊恐呼喊中,军汉们只恨爹娘少生了一条腿,四散乱逃。

  然而,没有用。

  被白虹追上,如被攻城大铁槌撞击。人像断线的纸鹞一般飞起,在空中时往往就已经气绝。

  传闻山魈力大无穷,行走如风,声若雷鸣,可以身化白虹。

  事实上,雷鸣是因为信天游的速度太快,行径之处出现了真空,空气填补回去发出爆裂声。而白虹,则是空气被击穿之后产生了湍流。

  番人不叫山魈,尊称为山神。

  少年在密林边沿干掉最后一条军汉,背后传来了少女气喘吁吁的声音。

  “啊,啊,你……”

  信天游知道阿莎到了十几米外。

  这到底算不算暴露呢?

  犹豫了两秒,他凭空消失,白虹穿山而去。

  自从青梅竹马分别后,阿莎只见到一个背影,信天游却见过她很多次。

  山居孤独,他偶尔会远远观看番人生活,劳作,战斗。前番部被镇南军逼得一退再退,非常接近隐居地了。

  也见到阿莎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在月光下徘徊,在曾经玩耍的小溪旁呆呆独坐。甚至还听到她冲着山谷大喊“信哥哥”,他却从来没有回答过。

  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走,伊人后脚就出现在栖云城。

  信天游远远吊着三名少女,开始思考一个重要问题。离开了云山,还需不需要遵守师父的规定?一旦暴露,杀光所有人。

  答案是,不需要。

  人流渐渐稀少,不知不觉到了城南。

  街道宽敞,右边是一家家店铺,左边则是归化寺的围墙。

  墙根下,卖香烛、占卜算命的摊位一长溜,夹杂着摆地摊卖古董奇石药材的,一个个目光炯炯盯住了路人荷包。只要有谁望上一眼,立刻热情招呼。

  “上好的崖柏香呀……”

  “大兄弟,我看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之灾……”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正儿八经的老山参,虎骨,鹿茸……”

  “金疮药,大力丸,应有尽有。小儿咳喘枇杷露……”

  喧嚣声中,阿莎三人匆匆来到一家大白天却不做生意的山货店前,很有节奏地敲了五下,三长两短。

  门板打开半边,将三女迎进。一位年轻男子警惕地探出头朝外看了看,又飞快关闭。

  那人信天游也认识,叫阿贵,是前番部落的第一高手。

  第二高手是阿莎。

  她虽然力量弱点,身法却极灵动,一柄长剑挥舞得快速绝伦。

  镇南军对云山的封锁严密,前番部不可能一次潜出太多人。就这么几个,想干什么?

  山货店对面的围墙内,是大名鼎鼎的幽冥钟。昨天客栈掌柜对信天游介绍时,还特意提起,说它敲起来声闻全城。

  这是一口大钟,重达两千斤。一般叫梵种,洪钟。

  它与提醒斋粥、参禅、诵经、法会的行事钟不一样,只在早晚敲两次。

  所谓,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警醒世人从长夜里觉悟,于昏暗迷惑中保持清明,又被称作幽冥钟。

  民间习惯用钟声对时,老跑去城门口看官府的铜壶滴漏,太麻烦了。

  早晨听到幽冥钟敲响,知道七点辰时至,该起床洗漱吃东西了;黄昏听见,就知道是七点酉时了,太阳马上下山,该干嘛的动作快一点。

  钟楼共三层,幽冥钟悬挂于顶层木架下……

  啊,不对!

  那口大钟居然被取下来搁在地板上了,满街人竟没一个觉察。或许觉察了,没当回事,反正天天见的。

  信天游往后退两步,再瞧。

  视线被塔身和围栏遮挡,看不到全貌,只见一个钟纽。把目光在幽冥钟与山货店之间来回扫了扫,又望了望南边,隐约猜出阿莎要干什么了。

  真是一个天才的计划!

  他甚至猜测,呆会儿楼顶将出现两个番人,眼下正躲藏在第二层。

  那是两个双胞胎,叫大傻和二傻。脑子不灵光,武功也不高,一身力气却无人能及。

  年初,信天游离开云山前,曾见到两兄弟将一块巨石吭哧吭哧抬上十米高陡坎,抛下去,再抬上来,再抛下去……玩得不亦乐乎。

  真是两个傻子!

  南街口传出呵斥与鞭打声。

  “镇南将军出行,闲人回避……让开……不长眼睛呀……”

  啪,啪啪……

  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开进街道,甲胄鲜明。

  行人赶紧往店铺里躲,摆地摊的小贩慌忙卷起包袱皮,贴住墙根。

  喧闹的街道立刻清净,只有风卷了几张黄纸在地面一飘一飘。

  队伍前,一名校尉率领四名排成两行的骑士开路。

  随后是一辆双马驾辕车,顶盖的边沿下垂形如乌龟壳。厢壁没有华丽纹饰,好几处包裹了铁皮,镶嵌铜板,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整辆车高大厚实,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城堡。

  车后,二十名士兵手执长枪,腰挂军刀,排列成整齐的左右各十。

  就在队伍不紧不慢行至山货店前,钟楼顶出现了两条壮汉。迅速抬起“幽冥钟”走到围栏边,高高举起来往下抛。

  领头的校尉非常警觉,勒住马,扭头斜往上瞧。

  嗖……

  一支弩箭直取面门。

  那校尉一声冷哼,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箭身。但另外一支箭仅差半秒杀到,生生穿透了他的脖颈。

  再坚固的马车,防护也只在厢壁做文章,谁也不会把顶盖弄成铁板。

  瓷杯砸不烂木板,从高空下坠却可以洞穿重甲,撕裂楼宇,更何况两千斤的大铜钟!

  下一个瞬间,尖叫四起。

  啊呀呀……

  咔嚓……

  砰……

  哐……

  当……

  滋啦……

  在各种复杂声响的爆鸣中,马车四分五裂,散碎木料与细小的金属物件呼啸着射向八方。

  一条人影冲天而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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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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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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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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